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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等65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10-19 11:01:45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10日至6月25日,对区行政审批局等65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行政审批局等65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基本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制度,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及相关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预算执行效果整体较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编制不科学。1个单位在未结账的情况下编报决算。4个单位未按照会计账簿填报决算,仅以区财政核定预算指标数填列。1个单位决算填报科目错误。27个单位决算编制账表不符。

(二)个别单位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1个单位专项资金年初预算14万元,当年未支出。

(三)资产采购和管理不规范。17个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更新不及时,年末固定资产系统数与账面数不一致。1个单位未及时结转、登记固定资产。

(四)往来款项管理不到位。2个单位长期借款6.43万元未及时清偿。2个单位2年以上往来账款322.27万元长期不清理。

(五)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3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13个单位公务卡结算比例未达到60%。5个单位购置资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3.50元。1个单位单笔支现1000元以上2笔共计2万元。5个单位截留非税收入22.71万元。1个收到上级转来资金37.32万元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六)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2个单位未及时办理会计核算,当年记账次数未达到12次。4个单位损益类科目年末有余额,1个单位银行存款入账不及时,1个单位利息收入未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核算,1个单位年末账务结转不未及时导致固定资产账套年末无数据,1个单位个别科目上年年末数与下年年初数不一致。

(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挪用奖补资金用于行政支出45.83万元,1个单位白条列支培训伙食费1.8万元。2个单位未完成年度项目实施任务5个。1个单位违规确定施工队伍、竞争性谈判程序不合规。2个单位未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跟踪和全面绩效评价。1个单位未制定农村客运发展省级补助资金使用奖惩办法。1个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支付项目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整改意见函,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有针对地提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规范会计基础核算、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