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相关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展,10月26日,市司法局副局长曾浩一行对我区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认为,昭化区结合实际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合法性审查举措,切实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质量。一是审前评估,应审必审。对拟印发的文件和决策草案首先进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指标评估,经评估属于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做到应审必审。二是强化沟通,全面覆盖。建立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全覆盖审查协调工作机制,由区政府办根据实际发文情况适时提供发文目录和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清单,区司法局根据目录和清单进行甄别,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全覆盖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主体、权限、程序、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三是规范程序,精准审查。推行“三级审查机制”:即主办单位初审、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律顾问)审核、区政府常务会审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合法性审核程序,提升合法性审查实效。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整合力量、调动资源,努力克服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持续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要深入调研、学习借鉴,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区合法性审查相关配套制度;三是要强化指导、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焦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