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市政府副市长、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陈正永主持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龙兆学,区委副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杜非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部分摘编),省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动员部署会议,全省示范试点工作培训会议和省委组织部指导昭化区《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审议了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广元市昭化区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动员部署会议方案》,《广元市昭化区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建设方案》等。
会议指出,此次示范试点工作,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作为全省14个示范试点县(区)之一,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四川省全面依法治县(市、区)示范试点工作导引》《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工作导引》,全面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示范试点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聚焦重点任务,高质量高标准推动示范试点工作落实落地。示范试点工作是一项涉及各方面多领域的系统工作,要严格按照《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常态推进主要任务清单,限时整改相关问题,更要集中精力抓好重点突破领域中的任务事项。要重点突出抓住关键少数,促进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要重点突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良好氛围;要重点突出依托“雪亮平台”,建成昭化平安建设智治大平台;要重点突出党建引领,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一核四治”基层治理体系,确保我区的示范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高质量推进。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示范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无遗漏。要自觉履行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务实推动示范试点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牵头县级领导要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及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按时销号;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向上对接沟通,把握工作进度,指导责任单位围绕主要任务落实工作举措。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审议通过的《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方向路径、工作举措,积极推进示范试点各项任务,采取措施抓好落地落实,并提炼总结形成经验;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试点工作的责任担当,加大全面依法治区的宣传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区目标绩效中心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定期督查通报,确保示范试点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不是委员会委员的协调小组副组长,相关区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