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20年非煤矿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化区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的通知》([2020]—4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深化发展,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具体时间待定)
二、检查方式
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昭化生态环境局联合检查。在进行现场检查前,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非煤矿山企业为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50%,共2个。同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区自然资源分局2名,区市场监管局1名,区应急管理局1名,昭化生态环境局1名。
三、检查事项
(一)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方案;矿山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管理和作业人员取得的各类岗位证书。
(二)采矿权人是否存在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三)是否存在非法转让矿业权。
(四)是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五)其他部门的检查事项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自行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联合检查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在确定具体检查时间2天前与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进行对接,各参加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本次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参与联合检查的部门,要认真对照各部门职能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检查,确保检查不漏项,不流于形式。
(三)检查结束后,相关参检部门执法人员要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推送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增强市场主体的自觉性。
(四)严格联合检查纪律。各参与联合检查的部门执法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当事人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联合检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