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稻谷补贴的通知》(川财建〔2020〕151号)、《广元市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广财建〔2020〕105号)和《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情况的函》(昭农函〔2020〕66号)文件精神,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稻谷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请收到补贴资金后,做好公示工作,确保每个老百姓都清楚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并根据各镇实际情况,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通过“一卡通”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稻谷种植者。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支出列“2130999农林水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补贴资金兑付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你镇的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兑付情况报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1月15号前将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工作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区财政局。
附件:1.昭化区2020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
2.昭化区2020年稻谷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表
3.昭化区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