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14日拟对广元市昭化区朝阳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4 10:55:45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昭化区朝阳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元市昭化区朝阳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昭化区朝阳镇
|
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50m3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A/O+MBBR+生态透析+臭氧消毒”工艺。配套建设污水管网627m,道路破除与恢复、便道、绿化等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10.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
|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高质量发展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强化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制度。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进厂污水、污泥脱水等采用“A/O+MBBR+生态透析+臭氧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与进厂污水一起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不单独外排。污泥脱水滤液返回污水处理系统内,不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格栅井采用加盖封闭,调节池及污泥池采用混凝土盖板封闭,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存,采用密闭式专用污泥车运输,同时采取在污水处理站周边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达到大气环境防护目的。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处置和转运的环境管控,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格栅渣、砂粒等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所清掏污泥运至广元市绿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布局,风机布置于处理站中央。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潜水设备,加装减震垫和消音器,利用水体隔声或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落实并强化双电源、主要设备一用一备、污水管道堵塞、爆管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因风险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八)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