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识到位解决好“建”的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饮水安全是基本的民生需求,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硬指标、硬任务,是乡村振兴、城乡统筹、建成小康社会和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的基本要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脱贫攻坚工作会上单独提出来并特别强调的重要工作,也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的脱贫攻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集中供水为主、联户供水为辅、分散供水为补”的原则,以“建设大水厂,构建大水网”的理念,将区内的嘉陵江、20余座水库、100余口山坪塘及500余处山涧泉水作为饮用水源。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34亿元,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2362处,累计受益人口达23.1万余人,实现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率100%,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6.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3%。
二是宣传到位解决好“管”的问题。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画册、微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实施政策和惠民政策等。制定出台了《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水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和农村供水企业及镇村管护责任,进一步明晰了工程产权、管理权和运营权,并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纳入年终目标考评。水源地及其保护设施由生态环境局和工程使用单位共同维护监管;大集中供水工程的取水、制水设施,总表之前的用水计量等设施由农村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之后和小集中供水工程的用水计量等设施由工程所在地村(居)委会委托农村供水企业管理,实现供水工程管理维护规范化、专业化。
三是落实到位解决好“用”的问题。全面推行“管网维护费+计量水费”的“两部制水价”管理办法,日供水规模200方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执行3元/方的政府指导限价,日供水规模200方以下的集中供水工程由村委会、管水组织和用水户代表等协商确定,执行不超过3元/方的协议水价。对高于3元/方的供水成本支出,其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补贴供水单位。同时大力推行了智能磁卡水表改装工作,实行一户一表,凡改装磁卡水表的用户,按“每月每户1元管网维护费+月计量水费”的标准执行,凡未改装磁卡水表的用户,按“每月每户3元管网维护费+月计量水费”的标准执行。推行“承包式管理,购买式服务”的物业化运营模式,推动镇、村、社“多头管水”向专业供水企业“一龙治水”转变,达到以水养水的目的,实现供水保障水平和工程经营效益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