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游局冯、柏林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柏林沟镇政府等多部门在古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壮同志关于柏林古镇水上游乐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批示。
一是柏林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水上游乐设施(快艇、竹筏、水上跑步机、画舫等游乐设施)要配备足够救生设备(救生圈、安全绳、急救药品等)、明确一只专用救援船、配备一名安全人员并着装应统一并易于识别,船只操作规程应在醒目位置公示。二是所有船只从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机制。应在码头、水上浮台等醒目部位设置游客须知,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示,充分利用安全小喇叭进行安全宣传。四是船只营运进行功能分区,游船、竹筏、快艇等在相应区域内进行活动,并严格执行“签单”和“四不准”发航制度,严格填写游乐设施运营工作日志,详细载明驾驶、乘坐人员基本信息。五是规范船只停靠、起航码头的基础设施。六是水上游船设施要在区级相关部门和镇镇安办登记备案,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以后购买水上游船等设施要报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购买。七是镇安办、镇景区管理办要常态化加强景区水上游乐设施和旅游综合安全的安全监管和巡查并督促问题的整改,督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八是镇安办、景区管理办要建立景区安全检查管理专卷,并组织相关涉旅从业人员开展专项的安全培训。九是督促旅游公司进一步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十是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禁钓禁捕等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