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2021年一季度消费投诉信息
公 示
为进一步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深化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治,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有效改善消费环境,打造“美丽诚信昭化 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名片。根据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市监发〔2020〕41号)精神,现将昭化区2021年一季度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如下:
一、受理情况
2021年一季度我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听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 140件(全国12315平台51件,广元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15件,电话及现场咨询74件),其中:咨询74件、投诉58 件、举报7件、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不予受理1件。
二、分流处置
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40件,已全部分流处置,目前,已办结139件,未办结1件,办结率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2万元。
三、数据分析
(一)消费者投诉58件
1.投诉商品质量问题22件,占38%。其中:交通工具汽车及家用轿车13件,占59%;食品7件占31%;生活日用品(烤火炉)1件占5%;装修建材1件占5%。
2.投诉服务质量问题36件,占62%。其中:销售服务类14件(汽车首付款2件、汽车定金5件、汽车按揭1件、汽车保养1件、汽车合同1件、车辆异响1件、汽车售后1件、修理未按时交车2件),占39%;生活、社会服务类4件(加油站油量不足3件、电单车未履行合同条约1件),占11%;电信服务类移动电话服务2件(移动套餐服务2件),占6%;旅游消费类8件(未按规定收取门票费2件、未明码标价收取停车费2件、强制购物消费2件、门票欺诈消费2件),占22% ;其他服务8件(计量不足1件、汽车保险2件、食品无照经营1件、邮政卡未享受优惠1件、疫情未按规定销售药品2件、执法人员态度1件),占22%;
(二)举报7件
1.不予立案6件(涉嫌食品广告违法2件、白酒掺假1件、食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1件、食品无证经营涉及食品安全1件、涉嫌利用加盟共享单车项目收款后联系不上1件)。
2.立案1件(食品质量包装1件)。
以上7件举报均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三)咨询服务74件
均是口头、电话咨询涉及本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相关事宜。
从以上数据分析:当前消费投诉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行业为汽车销售和生活服务及旅游消费行业,重点在汽车的质量、售后服务及媒体网络购物、食品质量和包装上。主要涉及汽车定金、维修,食品标准等服务和商品质量方面。产生的原因:一是经营者销售行为不规范,导致售后问题频发;二是经营者缺乏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理念;三是本地食品生产企业处在孵化阶段,规模小,标准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元市昭化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