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由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的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指挥部,采取联席会议方式,每周一次现场会,及时研究和处理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每半月进行督办通报,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研究解决,进度在一线督促,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项目服务到位。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公安、移民等部门联系,第一时间协调化解征地拆迁、阻工纠纷等问题,为施工创造便利条件,降低对施工工期的影响;积极沟通财政、银行等部门,严格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顺利投入。
三是监管到位。督促指导业主组织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确保项目安全工作有人布置、有人落实;督促指导业主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做到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全覆盖,确保工程质量可管可控;坚持项目约谈机制,每一个项目进场前,组织参建各方对项目建设程序、农民工工资兑付等事项进行约谈,切实强化标后监督管理。
四是制度到位。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内部审计机制,坚持内审监督和项目实施同部署、同实施,有效杜绝项目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有效防范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