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4月15日拟对国道212线改道建设项目红线内天然气管道(白广线)迁改线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5 13:04:1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生态环境局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4月15日拟对国道212线改道建设项目红线内天然气管道(白广线)迁改线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道212线改道建设项目红线内天然气管道(白广线)迁改线路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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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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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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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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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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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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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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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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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2线改道建设项目红线内天然气管道(白广线)迁改线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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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马克思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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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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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赞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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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线白广线输气管线管道约 3.8km,不涉及配气站、调压站等站场建设,不设置阀室,不设置放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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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高质量发展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强化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制度。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要对扬尘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洒水降尘、分段设置围挡、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固废及时外运、固废临时堆场和运输车辆加盖遮挡以及加强施工管理等,从而使其扬尘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当地居民家已有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或林肥,不外排。清管废水、试压废水、混凝土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加强设备维护、分段设置围挡、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等方式降噪,确保噪声达标。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和转运处置的环境管控,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依托当地居民家已有垃圾袋收集后环卫部门处理。挖出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在管沟周边,作为管沟回填土及时就地回填,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要分类收集,能利用的尽量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方运往当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挖出的淤泥临时堆放在管沟周边,及时还田利用,不得随意丢弃。拆除围堰临时堆放在管沟周边,由施工方及时运往当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剥离表土分段暂存后及时进行复垦。
(六)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责任制度和相关消防制度,严防泄漏次生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对天然气进行放空操作不当等次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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