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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抽检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5 11:18:1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2021年食品抽检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抽检计划

计划组织实施抽检38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65批次,自定食品抽检210批次(必检食用农产品、食品为100批次(见附件1、附件2),在附件3中选择抽检品种和检测项目(225批次),另有50批次自定食品抽检为专项抽检;有机产品抽检5批次(见附件4)。

二、项目实施时限

该项目于2021年6月20日前抽检批次过半,2021年11月20日前实施完毕。

三、报名时间

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5月29日

四、谈判时间

2021年05月31日上午9:00

五、谈判地点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局三楼会议室

六、谈判申报及评审

(一)资格条件

1.报名需提交加盖鲜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CMA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检验资质认定证书的批准的参数能够全部满足本项目所检品种。报名时,需现场审核企业营业执照、检测资质(资格)证书原件。

2.授权书,资格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资料需加盖鲜章。

(二)评审

昭化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本局财务人员、有关专业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三人或以上的单数)等成立谈判小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具体评审流程内容如下:

1.确定报名机构数量,以谈判当日签到表为准,应不少于三家报名才能进行谈判。

2.资格审定:谈判组对报名供应商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入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表供应商需单独提供并加盖鲜章(格式见附件5)。若满足资格的供应商少于三家则不予进行竞争性谈判,此次谈判作废。

3.报价:谈判材料中需提供项目报价表,在预算经费内合理设计抽检品种,根据检验项目确定抽检品种的单价和批次数量。检测费应包含样品购置费在内的所有费用。

4.评分标准:此次谈判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具体评分明细如下:

序 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5分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5(保留两位小数)


(共同评分因素)


2

单位人员配备

12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中:

1.供应商检验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资格证书,其中提供高级工15个及以上的得5分,每少1个扣1分。中级工提供10个及以上的得3分,每少1个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5人及以上的得2分, 每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服务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专家的得2分。

1.第1条须提供供应商为所配备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须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地址相一致的服务人员)及人员岗位证明材料复印件;

2.第2.3条需单独提供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劳动合同证书。所有人员均不可重复计算。

3.现场采样人员必须持证抽检。

3

设备配置

10分

实验室必须具备承担多项目多频次检测任务所需的仪器设备。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低本底α、β测量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ICP)、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离子色谱仪、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总计10分,少一种扣一分,扣完为止。


备注:

1.第1条提供相关设备购买发票及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提供购买发票及车辆照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冻库提供建设合同、发票及现场照片。

4.以上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

技术能力

13

1.投标人参加过具有实验室能力验证资质的机构发起的食品、农产品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并取得满意结果的每一次得0.5分,最高得5分。

2.投标人参加过省级食品监管部门组织的承检机构食品、农产品盲样考核并取得满意结果的,每有一次得1分,最高得3分。

3.投标人参与过国际食品、农产品能力验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

第1-3条提供相关能力验证结果或测量审核结果证明材料及盲样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资质能力

15分

1.投标人具有CATL证书的得2分;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3A级信用企业,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人具有相关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职能的得4分。

3.供应商或供应商在职人员参与过化学相关专业检测方法、技术论文发表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5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

抽检服务方案

15分

服务方案在团队设置、工作计划、抽样、保存、运输、检测、质量控制、数据处理、结果异议处置、售后及应急服务等条款完整、考虑周密、综合服务能力强。满足以上全部评定方向且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得20分;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或不够合理情形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或描述不清楚不得分。


7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10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10分,有一项偏差扣一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和评审材料应统一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七、公示

谈判小组对通过资质审核的小组进行综合评分,对确定的承检机构将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谈判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被确定的供应商在承担我局抽检监测任务时应当遵循《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股,0839-8725071。

联系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市场监管局


附件: 1.昭化区2021年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必检和自选项目表

          2.昭化区2021年食品重点品种和检测项目表

          3.昭化区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和项目表

          4.昭化区2021年度有机认证产品监督抽查计划

          5.最终报价表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