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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6 09:26: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一图解读|广元市昭化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昭府办函〔202112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1


广元市昭化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广府办函〔202126号)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推全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昭化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新时代基层政务公开。

1.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动态调整发布本地(包括区级部门、镇)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督促指导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

2.规范工作流程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遵照9项省级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和各环节管理,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操作规范嵌入业务系统,逐步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窗口)建设,做好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办理等常规服务外,可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

3.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公开事项延伸行动。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不断完善依据、条件、流程、程序等办事指南要素,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场所发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同源,确保线上、线下一致。选择50个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试点,重点围绕“教育、卫生健康、财政资金、人力资源、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开事项。(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水利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落实,各镇人民政府)

4.扩大行政决策群众参与度。结合职责权限,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明确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方式、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了解行政决策执行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5.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措施及支持政策公开。主动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系统梳理本地历史规划(计划)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围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镇域经济发展,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促进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

6.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的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主动公开防疫服务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

7.推进各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公务员招考、稳岗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养老服务、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重要政策、公开标准、监督检查等方面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8.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所属单位(系统)开展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在统一平台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偿还计划等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中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措施、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9.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试点。(责任单位:区国资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10.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信息公开。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公开标准和农业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及乡村治理等工作进展方面信息。(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11.加强便民利企信息公开。围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在政府网站相关专栏上及时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和执行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及改革创新成效亮点。综合采用政务新媒体、短信、村村通广播、纸质材料等方式,公开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和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政策信息。(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

12.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及时发布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全域通办”“一事一次办”“一证(照)通办等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全面优化办事流程,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金融服务、水电气讯公共服务、社保医保服务供给等方面简化程序、压减时限方面的情况,更新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经信和科技局、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

13.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计划和市场监管规则及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等工作举措,做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加强政企沟通,在区政府网站开通企业困难问题在线征集平台,主动收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14.依托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

15.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加强对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等前期项目信息、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的公开,重点抓好区域内省重点项目和市、区重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6.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质量。

17.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解读。持续抓好六稳”“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点任务,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促进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8.创新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开展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采用图文解析、吹风会、发布会、简明问答等方式,鼓励运用虚拟现实(VR)、第5代超文本标记语言(H5)和可视化图表、短视频等新技术手段,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9.做好群众关切回应机制。办理好12345热线电话、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等群众诉求渠道,实现回应资源的有效整合。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建立群众诉求服务矩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提升联系群众、解读政策和回应群众诉求的能力。(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七)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力度。

20.深化清理整合。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完善全面准确、动态更新的基本信息库。定期分析本单位(行业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状况,常态化开展清理整合。按照做优做强主账号的要求,尽快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有序关停无力维护的账号。落实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向区政府办报备。(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21.加强建设维护。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展,实现整体发声联动发声。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避免引发负面舆情。定期核验办事服务类信息的准确性、功能实用性,及时调整更新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22.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运维自查工作,建立监管台账和问题清单,严格考核问责,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督促整改并报区政府办(政务监管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融媒体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内设机构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切实加大对本单位(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特别是强化承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完善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内部工作流程及答复内容要素,及时将处理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录入目录管理系统,实现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加大监督力度。

(四)强化指导督促。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对违反《条例》规定、工作推进滞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加强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管理、平台载体建设等工作总结经验,选编先进典型案。

各级各部门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并在每年130日之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