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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三能三制”夯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4 09:08:54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

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执法公信力,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并采取“三种能力、一项制度”,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一、提升“三种能力”

提高处警能力,保障事故处理高质高效。一是强化接处警职责。坚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报警、求助、投诉,严格执行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市局接处警要求,认真受理、积极作为、规范执法、依法处置。二是提升接处警时效。接到处警指令后以最快速度赶赴警情现场,真正做到“接警快、出警快、处置得好、群众满意”。三是健全接处警机制。警情分级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定期组织接处警人员开展接处警规定、工作流程、具体操作及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处警警力、装备保障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责任意识和处置能力,确保警情处置规范高效。

提高责任认定能力,彰显公平公正。一是证据获取完整性。采用各种数字技术获取事故现场证据,主动与群众交流获取案件相关信息,案件分析时,将多方证据汇集,综合研判分析,并形成最终意见,确保案件处置的公正公平。二是警务人员的专业性。为加强对办案民警责任认定能力,昭化交警大队多次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借助新媒体曝光的道路交通事故,讲解分析典型案例,积累案件过错分析方法。三是责任认定准确性。疑难和有影响力的案件,采取邀请分管领导和聘请专家参与合议,通过集思广益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案件责任认定的准确性。

提高赔偿调解能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一是以队建提能力。构建以行政调解+律师+人民群众参与的多元队伍架构,规范纠纷受理、交办、反馈、汇总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通过制作专门台账,严格落实事故调解“一人一案一卷”,实现调解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二是以联动保质效。一联,强化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动。由司法行政部门指派专职人员或律师开展指导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当事人及时依法申请法律援助与服务。二联,强化与保险公司联动。分别与中国人保、太保、平安、人寿等8家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协商沟通,针对重大疑难案件责任明确涉及损害赔偿较大的案件提前介入赔付当事人,及时化解因赔偿不到位而引发的风险点。三联,强化与乡镇部门联动。针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纠纷,协调当事人所在乡镇派员提前介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安抚和沟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三是以暖心解心结。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确保当事人权益的实现,我们对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或司法确认的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进行全覆盖的回访,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和履行情况。同时对于一时生活中有困难的当事人,我们给予力所能及的帮扶和救助,让他们在自我履行协议的同时,也感受到暖心的服务。

二、健全“三项制度”

一是轻微伤案件,采取事故中队集中合议制度。针对轻微伤案件,在结案后,中队民警加辅警长参与集中合议模式,对案件进行探讨,参会人员发表个人意见,分析过错行为、划定事故责任,确保案件责任认定的公平公正。二是死亡案件,采取大队班子成员与事故中队合议制度。针对人员死亡的案件,大队班子成员与事故中队集中合议,先是由案件办理民警汇报案件基本事实、调查取证情况、实用法律条文情况及初步处理建议,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各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并展开讨论,针对案件存在的问题逐一论证,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集体合议意见,并形成责任认定书。三是疑难和有影响力的案件,采取邀请分管局领导和聘请专家参与合议制度。针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和涉警、军、外国人及国家干部和涉客运车辆的案件,首先邀请分管局领导启动《疑难案件合议制度》再聘请专家参与合议,在听取案件办理民警汇报案件基本事实、调查取证情况后,听取专家意见,并记录在案,采取逐一发言的方式,分析案件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最终形成综合意见,确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