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人发〔2021〕11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龚贵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21年8月30日七届区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龚贵宏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罗元明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朱开仁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谢志鹏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静林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清彪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乡村振兴局总工程师;
赵熙斌同志任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卫子派出所所长;
李元飞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免去:
张四海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水生同志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刘祥荣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德位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曹志江同志广元市昭化区民兵武器训练基地主任职务;
张运东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魏玉广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蒲国君同志广元市昭化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管理岗位七级待遇;
冯连贵同志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谭 蓉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罗元明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