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人发〔2021〕12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吴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21年9月6日七届区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吴 涛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曾 伟同志任四川广元昭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袁 云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 芳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民兵武器训练基地主任;
王桥生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
薛 嘉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余雪梅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李 明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得召同志四川广元昭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冯昆元同志广元市昭化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曾 伟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袁 云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杨 倩同志广元市昭化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桥生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城乡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