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人发〔2021〕14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宁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21年10月14日八届区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宁 国同志任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督察长;
张德学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粮食和物资局局长(兼);
仲有举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王振江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王 伟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兼)、广元市昭化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曾 伟同志任四川广元昭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吴 涛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袁 云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张 群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现代农业园区推进中心主任;
刘 芳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民兵武器训练基地主任;
罗元明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王桥生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
黄建国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副局长(挂职2年);
张 婧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副局长;
赵 亮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任;
陆燕娜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1年6个月,挂职时间从2021年7月1日起算)。
免去:
廖冬玲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吴晓军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职务;
张芳芳同志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车 雄同志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王得召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任职务;
刘喜益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商务服务中心(区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