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和“创安2021”专项执法行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质量,区应急管理局“三结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与学法普法工作相结合。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新思想新理念,强化企业抓安全生产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执法检查中,充分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与违法违规行为“现场说法”结合,指导企业规范现场管理和从业人员行为,为企业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自查自改培养了明白人。
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针对当前“新冠”疫情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在法律规定自由裁量范围内按照“从轻不从重”、“从宽不从严”的有关要求,采用现场纠正(制止)、限期改正或者当场处罚的措施督促整改,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