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昭化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复议+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行政纠纷。
10月26日,区司法局就申请人张某对某镇政府作出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保障调解效果,区司法局邀请了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在复议人员的组织下,针对申请人对处理决定中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部分存在质疑的问题,现场专业人员逐一进行发言讨论,客观公正地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为当事人解惑答疑。通过耐心疏导,最终申请人对调解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建议表示认可,同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0月30日,申请人主动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昭化区司法局运用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让行政复议工作更加“接地气、安民心”,不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也让更多群众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公正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