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至3月,广元市审计局对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及后续扶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反馈了问题清单。我区高度重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对标对表逐项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在防止搬迁群众返贫致贫方面
1、关于“个别搬迁群众人均年收入有下降”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对此类情况进行逐户核实,针对不同搬迁家庭的不同情况采取继续享受帮扶措施、点对点输送务工、提供公益性岗位、低保兜底等措施,降低疫情影响,补齐搬迁群众收入短板,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部分搬迁群众政府转移性收入占比较大”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会同相关镇落实专人、专班进行逐户核查,针对不同家庭情况,采取推荐外出务工或公益性岗位就业和落实产业帮扶等措施,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搬迁群众收入稳定,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方面
1、关于“未准确掌握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状”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我区人社局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信息数据管理的通知》,在加强部门协作、精准调查核实、实时共享信息、动态更新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搬迁群众信息数据质量核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我区人社局牵头组织水利、发改、林业等部门召开问题整改会议,制定了《昭化区重复公益性岗位清退方案》,同时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公益类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工作协调对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防止“一人多岗”、“一户多岗”等情况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个别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未实现一户至少一人就业”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区人社局根据未就业的搬迁群众实际情况推荐到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等就近务工,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调整,选配五保户等方式组织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部分搬迁劳动力就业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区人社局立即组织人员对就业不稳定搬迁群众开展培训意愿调查,对有培训意愿的搬迁群众,优先安排参加2021年技能培训;通过落实专车出行、交通补贴等政策组织560名搬迁群众外出务工,确保搬迁群众稳定就业,,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5、关于“就业培训针对性有待提升及培训绩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区人社局以村为单位对搬迁群众开展培训意愿调查以及市场用工需求调查,结合调查情况将缺技术的搬迁群众纳入2021年度培训计划。同时构建“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对接机制,通过现场招聘、岗位推荐、职业介绍等方式促进搬迁群众就业,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6、关于“就业培训不合规”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区人社局已让相关培训机构退回上述资金至区就业服务中心,同时健全三方评价机制,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
1、关于“个别产业项目未与贫困人口建立具体利益联结方式”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支农资金与农民利益联结工作的通知》,并督促该部分产业项目与群众分别建立了具体利益联结方式,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个别产业扶持项目与贫困人口利益联结不够稳固”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相关村进行整改,目前解决了199名贫困人口在产业园区务工就业,带动了180户贫困农民发展猕猴桃、土鸡养殖等产业,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个别产业项目未按约定的利益联结方式分红”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我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有关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按照约定的利益联结方式将分红利润分给了48户贫困户,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个别产业扶贫项目未将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作为经营主体享受政策前置条件”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区农业农村局指导有关镇村在产业项目中优先安排贫困户务工就业,目前已带动贫困农户81户,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5、关于“部分搬迁群众产业扶持收入可持续性不足”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有关部门及相关镇优先安排234户搬迁群众进产业园务工就业,并实行代耕、代养、代销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对有能力的搬迁人员实行技能培训,促使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6、关于“个别产业扶贫项目投资亏损”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区农业农村局与相关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看,对接苗木供应商,对坏死苗木进行了补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7、关于“部门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效益不佳”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技术资料,召开了培训会,进行现场技术,落实了农业技术专家巡回小组,驻村农技员责任,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8、关于“个别产业扶持项目未实现资本(产)保值增值”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有关村与经营主体签订(或续签)合同,约定租用期限和租金,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9、关于“集体经济(安置点)产业扶持项目收益未及时实现”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受上位政策调整影响,昭化供电分公司对涉及的部分光伏发电受益户进行了申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0、关于“个别产业扶持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我区迅速安排部署,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正排工序,倒排工期,上足机械人力,全力加快项目建设。3个项目均已于2021年5月1日前完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1、关于“部分产业扶持基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相关村集体均已按照相关程序续签合同,并向贫困户发放分红款,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搬迁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扩大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我区立即用本级财力对上述资金进行了归垫,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未将20%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收益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还款”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局已按比例向偿债准备金专户下达土地增减挂钩资金指标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还款,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拆旧复垦和搬迁土地再利用方面
审计指出后,我区结合全省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自查自纠行动,已扣减相关挂钩指标。同时对监管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复垦地块的管护利用长效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该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