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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22-02-15 15:42: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书记刘自强在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上强调: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月15日,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昭化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区委书记刘自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的信心与动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行动,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小玲,区政协主席朱永国,区委副书记张玉全出席。

刘自强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省委书记彭清华、市委书记邹自景分别在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对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出具体要求。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刘自强指出,要认真总结分析过去一年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成就、直面问题短板,增强自我革命的信心与动力。过去一年,区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定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四责协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从严整顿纪律作风;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城新区”的新征程。但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刘自强指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行动,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2年大事要事喜事多,尤其是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四城新区”建设也进入关键之年、发力之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区上下要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始终保持惩贪治腐政治定力,持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轮驱动”。要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要始终围绕“事要解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要从严从实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为年轻干部系好廉洁“安全带”。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刘自强强调,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培育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以监督执纪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更加有力有效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始终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要加强思想锤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切实增强执行政策、执纪执法、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真正成为行家里手。要在加强内部管理,层层压实系统内“两个责任”,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事件发生。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线索要认真核查,绝不遮丑护短,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要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不负苍天何论官位才七品,常思黎庶生怕民心失半分”。刘自强强调,廉洁从政是千年昭化历史沉淀的优秀品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永葆“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廉政情怀,高举旗帜,怀忠诚之魂答好“初心卷”;勇挑重担,以担当之勇答好“实干卷”;厚植情怀,立鸿鹄之志答好“民生卷”;心存戒尺,持敬畏之心答好“廉洁卷”,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城新区”共同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宋立千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代表区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并在闭幕会上讲话。与会同志进行了分组讨论。会前,观看了《廉勤监督·看作为》纪律作风暗访短片。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镇。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纪委委员、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各镇班子成员、区委巡察组组长、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区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同志,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负责人,特约监察员、廉洁大使代表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