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供销联社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有效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和高效发展,大力探索合作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种实现形式。
3.按照政府授权对全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农副产品、烟花爆竹进行经营管理;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工作。
4.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研究政策建议,了解意见要求,组织、引领、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5.指导全区供销系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指导农村金融互助、消费、生产、供销等合作社发展,帮助农民提高收入水平。
6.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三农”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土地托管、电子商务、农村现代物流等新型业务,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7.加强全区供销系统组织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等农村基层经营服务组织,发挥联合合作优势。
8.履行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对社有资产有效经营的指导和绩效评估,把握社有企业发展方向,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作用,参与、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技术交流与对外合作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供销联社2022年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固投及资金争取工作。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有关涉农、支农、惠农政策,结合我社的实际,积极申报“新网工程”建设、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切实搞好固定资产的投资工作。在发改、统计等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搞好备案、入库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形成投资实物量并按月上报。
2、积极领办、协办各类专合组织,密切与广大农户的利益连接,大力发展海椒、藤椒、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形成规模经营。
3、积极协调商务、扶贫开发等部门,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认真搞好四川扶贫产品的认证工作,并协助企业入驻832销售平台,拓展销售渠道,力争新发展企业10家,认证单品新增20个。
4、根据乡镇建制调整后的布局,计划在虎跳、青牛、石井等地按照开门开放办社的原则,组建新的基层供销社壮大为农服务组织。
5、围绕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供应、废旧物资回收等供销社传统产业,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网络体系建设,新建社区综合服务社和经营服务网点,切实服务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需要。
6、切实搞好废弃农膜的回收利用工作。密切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的配合,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补助资金,维护好收购网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废弃农膜及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应收尽收,力争回收率和处置率达到90%以上。
7、加强社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积极争取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对卫子供销社综合楼、太公供销社经营门面进行维修改造、配合区文旅体局,切实搞好怡心园的开发利用,消除现有的安全隐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内设三股一室,无下属二级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供销联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供销联社2022年收支总预算174.7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额153.37万元,增加21.36万元,增长13.9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目标奖增加;二是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长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口径调整导致“五险一金”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供销联社2022年收入预算17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7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供销联社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4.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28.21万元;商品和服务基本公用支出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2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供销联社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7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额153.37万元,增加21.36万元,增长13.9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目标奖增加;二是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长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口径调整导致“五险一金”增长。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7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供销联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7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1.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目标奖增加;二是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长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口径调整导致“五险一金”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8万元,占17.39%;卫生健康支出6.48万元,占3.7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7.76万元,占73.12%;住房保障支出10.11万元,占5.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48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在职和退休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127.76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50(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非参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品流通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供销联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在职目标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金额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0.1%。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商品流通业务指导和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金额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供销联社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供销联社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供销联社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万元,与2021年预算同口径持平。在业务扩面,物价上涨情况下未增加预算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供销联社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区供销联社没有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区供销联社“废弃农膜收购补贴”基本支出和“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支出按要求分别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在职和退休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非参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品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等。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