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妇联职能简介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妇联的主要任务是:妇女维权、妇女发展、妇女宣传、儿童工作和组织建设。一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是推动妇女儿童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二)区妇联2022年重点工作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妇女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妇联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肩负起昭化“四城新区”建设中妇联组织的责任,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全国妇联、省、市妇联各项要求在妇联系统不折不扣落实。
(2)持续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聚焦“强国复兴有我”主题,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化“百千万巾帼大宣讲”,讲好伟大成就、共话发展前景,在广大妇女中进一步唱响爱党爱国的时代主旋律,凝聚起建功“十四五”、奋斗新征程的巾帼力量。
(3)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四史”宣传教育,继续开展专题学习、专项培训,观看红色党史电影,引导广大妇女不忘来时的路、常怀感恩之心。立足“妇女所急、党政所需、妇联所能”,持续开展“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推动妇女儿童和家庭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把党的温暖关怀送到妇女身边。
(4)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激励人心。常态化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宣传先进故事,持续推进先进典型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巡讲,用榜样力量激发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奋发进取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
2.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在新发展格局中建功立业
(5)引领妇女在创新创业中建新功。建立巾帼领头雁女支部书记联盟,实现信息互通、发展互助。积极搭建妇女创新创业平台,打造巾帼创业示范基地1个,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1个。大力开展巾帼家政、电子商务、农村种养业实用技术培训,拓宽女性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培育壮大“归雁工程”来料加工项目,新建来料加工车间1个,构建“妇联+扶贫车间+服务中心+留守妇女” 发展模式,巩固提升已建成的“归雁工程”来料加工扶贫车间,鼓励支持女性自主发展“归雁工程”来料加工产业,助力更多留守妇女居家灵活就业。
(6)引领妇女在乡村振兴中建新功。紧紧围绕“千里嘉陵首善港城、千年蜀道宜居名城、绿色家居产业优城、诗意昭化幸福新城”总定位,“生态立区、工业强区、文旅兴区、创新活区”总战略,“两翼两带一片”总布局和“3个翻番、3个确保、5个创建”总目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举办巾帼电商培训,培育巾帼电商网红、村红,培养高素质女农民工和就业创新女带头人。创新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引导鼓励各行各业妇女提升职业素养、创造一流业绩。
3.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断涵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7)持续推进家庭文明创建。做实“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常态开展家风家教
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绿色家庭”活动,
联合区纪委监委继续开展“传家风 立政德”活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8)大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贯彻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找准家庭教育切入点,探索创新开展家庭教育,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新建家风家教示范基地1个。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把爱带回家”暑期夏令营、寒假儿童关爱服务和家庭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旋律。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活动、关爱女童健康公益讲座、陪伴儿童成长系列活动、精品家庭教育讲座等一系列活动,努力使广大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9)大力弘扬好家风。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以好家风好家训涵养好民风,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传播优良家风。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巾帼行”主题实践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家庭、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组建家庭文明指导服务队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家风文明劝导专项行动,督促市民遵守践行《广元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和《广元市家庭文明公约十条》,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社会好风气。
4.强化维权关爱服务,提高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切实加强源头维权。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区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协同推动作用,启动并完成《昭化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和《昭化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编制。
(11)推进维权服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聚焦家暴、性侵未成年人、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加强婚姻家庭风险隐患排查化解。
依托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全要素全科网格建设,要全面采集、定期走访网格内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基础信息,重点掌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特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精神智障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和留守、流动儿童,困难、残疾、留守、精神智障、孤残、流动妇女以及单亲、失亲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信息,及时发现报告异常情况。联合检察、公安、民政等部门进一步落实“五项机制”、“八字工作法”制度,健全党政主导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持续推广“1123”广元维权模式,加强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法律援助项目,服务于妇女儿童。
(12)深入推进常态化法治宣传。进一步深化“建设法治昭化平安昭化·巾帼在行动”,大力宣传《民法典》《反家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6.26禁毒、安全生产进家庭、11.25反家暴、12.1防艾、12.4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妇女群众法律素养和妇联工作法治化水平,增强妇女群众尊法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3)深入实施“巾帼暖人心”行动。做好困难家庭、失独家庭等关爱帮扶工作;大力推进妇女“两癌” 免费筛查,持续实施好“两癌”救助项目;积极争取“母亲水窖”水质提升工程(净化消毒装置)项目在我区实施;持续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积极争取四川轻化工大学土木成都校友会与磨难镇10名品学兼优的困境学生结对给予长期资助,切实做好困境妇女儿童关心关爱工作。
5.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防范和化解涉妇女儿童领域政治风险
(14)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关注妇女儿童领域新动向、新特征、新问题,加强妇联组织融媒体建设的管理和运营,加强舆情发现跟踪、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干预引导,涉及性侵、家暴等舆情案件要做到主动介入、主动了解、联动处置、及时发声,努力降低舆情风险的影响力和破坏力。
(15)时刻绷紧防范风险这根弦。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坚决防范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打着维权和女权主义的幌子抹黑党的妇女政策、歪曲党领导下的妇女运动历史、与我党争夺妇女群众,守牢意识形态斗争主阵地,切实防范涉妇女儿童领域政治风险。
6.谋划推进“十四五”时期妇联改革,促进新时代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
(16)夯实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带妇建,以顺应新时代妇女的新变化新需求,做深做实“两新组织”新兴领域妇女组织的建设和妇女工作。强化妇联阵地建设,拓展妇女之家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好“妇女微家”。实施领头雁行动计划,组建村(社区)女支部书记联盟,切实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在思想领航、巾帼振兴、关爱服务、传承美德等方面方面履职尽责,切实解决广大妇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
(17)深化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专兼挂”相结合、优势互补的原则,不断优化妇联队伍结构,开展镇村(社区)妇联主席培训,培养一支能力强敢担当有作为的基层妇联干部队伍。抓好抓牢基层妇联执委教育培训,健全执委履职、保障激励、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撬动”基层妇联执委发挥作用,赢得广大妇女同胞的信赖。
7.保持全面从严治党定力,为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8)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妇联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把讲政治贯穿妇联全部工作始终,坚定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健全“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体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抓在经常,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妇联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昭化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区妇联)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广元市昭化区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妇联2022年收支总预算69.7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妇联2022年收入预算69.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7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妇联2022年支出预算6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0万元,占65.57%;项目支出24.00万元,占34.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妇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7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妇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4万元,占86.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万元,占6.63%;卫生健康支出1.64万元,占2.35%;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占4.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1.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失业、工伤等保险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39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妇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妇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妇联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妇联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妇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人员调离。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单位无车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款)(项):指为配合XX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XX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