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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4-07 09:35: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工作的统筹协调,拟订全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和投资促进工作中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

2.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区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划全区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3.负责推进投资促进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和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区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4.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5.负责经济合作项目的编制、储备、包装、论证、推介工作。负责经济合作信息的收集、追踪工作及项目的洽谈、跟踪、签约、协调、督促,搞好“一站式”服务。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外联络服务工作,为有关部门和外来企业提供招商和咨询服务。

6.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典当、租赁、旧货市场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内外贸易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7.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

8.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工作。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区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

9.推动全区博览发展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区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监督管理以昭化区名义在区内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及商贸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负责友好城市商贸活动交流与合作工作。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区政府各驻外招商机构。

10.承担进出口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组织协调我区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推进我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按照“谋划招引一批、培育壮大一批、服务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压实行业部门责任,督促区级相关部门引进一批服务企业。积极引导汉寿客栈、辜家大院酒店、崇州鸭子、李老三鱼庄等进行“个转企”,加强对区内拟上限进规企业入库指导,力争明年超额完成任务。

2.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培育一批昭化特色浓郁、文化内涵丰富、社会反响良好的餐饮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帮助支持企业做好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做好传统特色餐饮、老字号餐饮的挖掘、保护、恢复、创新工作。加强推广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昭化特色餐饮的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加快推进商贸集聚发展区打造力度加强对外推介招商,着力打造生产性服务业集中区、中央峰景商贸综合体、卡尔不夜城、葭萌王府井商贸中心、汽车产业园综合项目集群,优化业态布局,丰富业态类别,丰富主城区商业业态,提升城区商业氛围,打造商贸集聚发展区。启动实施商业贸易创新转型升级行动,加大商超连锁、产地直销等业态招引培育,加快“后疫情时代”互联网消费端商业布局,加快推进汽车4S产业园提质扩容和产业链延伸,着力打造川东北汽车4S城旗舰。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运用昭化驻北京、广州、上海等异地商会力量,广泛宣传推介昭化的交通优势、资源优势以及以家居产业城、食品产业园区为核心的平台优势,积极与外资企业开展常态化对接。继续落实好县级领导联挂企业制度,建立完善“月通报、季盘点”工作机制,聚焦企安全生命周期,落实专人“一对一”靠前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招商组作用,明确工业、文旅等部门招商责任,争取每季度赴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区域开展登门招商推动一批优质省外项目在昭化落地。

5.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商务和招商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干部职工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永恒的课题常抓不懈,为昭化经济再“添砖添瓦”。

6.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巩固疫情防控取得的成效,要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始终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外防输出、内防扩散”作为工作重点,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盯准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的思路举措,进一步提升快速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全面压实靠实防控责任,做到思想认识、重点人员管控、督查工作毫不松懈,加大督查力度频度,持续强化聚集性风险管控,坚决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商贸流通股、对外合作股、服务业发展股、招商引资股。下设其他事业机构两个,分别是区商务服务中心(副科级)和区经济合作事务中心(股级)。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69.54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8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两名。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收入预算56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支出预算56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4万元,占54.35%;项目支出260万元,占45.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9.5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4.8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两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6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5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驻外招商小分队工作经费和增加人员两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61万元,占87.7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9万元,占5.97%;卫生健康支出11.94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23.99万元,占4.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99.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履行部门职责所发生的费用,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驻外招商小分队活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3.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0.10%。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8万元,上升7.83%。主要原因增加人员两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共有车辆0辆。无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