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2-04-18 09:39:33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一)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

1)广元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大队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建设路61号(广元市公安局一楼)        电话:0839-5201156

2)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复议应诉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滨河路65号(区司法局二楼)

电话:0839-5203256

3)昭化区公安局法制大队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益昌大道122号(昭化区公安局一楼) 电话:0839-5205013(复议单处行政罚款500元以下及行政警告的案件)

2、行政诉讼

单位: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广元市昭化区益昌大道120号

3、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益昌大道122号(公安局三楼)

    投诉电话:0839-5205031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3.《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4.《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