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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
发布时间:2022-04-18 10:45:2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行政执法主体1个:

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邮编:628021 电话0839-6280617传真:0839-6280627。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2个:

(一)科教市场股(行政审批、政策法规)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

3.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4.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5.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6.牵头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工作。

股室负责人:冯俊华    联系电话:0839-6280612

(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依法查处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保护、网络文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查处广播电视、电影、网络视听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查处新闻出版、版权、网络出版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5.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行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市内重大文化旅游投诉和上级交办的投诉案件,受理全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理赔请求和旅行社质保金理赔的申诉。

6.依法查处互联网有害信息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体育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上级督办案件,跨区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等。

8.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昭化区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制定全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区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指导和督促有关镇、履行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的职责,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9.协调公安、劳动保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规划建设、文化、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宗教、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对违法违规旅游经营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依法进行检查和处罚。

10.负责全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完善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体系,认真查处各类旅游投诉案件,督促涉旅企业办理各类旅游投诉案件,并进行工作指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的违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给予处罚。

11.针对全区旅游市场的变化,开展旅游执法调研,提出完善旅游管理和综合治理的意见,宣传和执行国家、省、市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12.对全区旅游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查处。

13.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股室负责人:刘晓芬        联系电话:0839-628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