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
(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四川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