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2-04-18 14:35:36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 行政复议

属地复议机关: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复议办案机关: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复议应诉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滨河路65(昭化区司法局二楼)

电话:0839-5205421

上级复议机关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46电话0839-3260185

2. 行政诉讼 

单位: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欧家河益昌大道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一: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京兆路78号,投诉电话:0839-8725208

部门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滨河路65号(昭化区司法局三楼),投诉电话:0839-5205421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