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行政许可:
(一)经过听证程序的;
(二)通过招商引资、招标、拍卖等方式决定的;
(三)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本机关负责人认定的其他重大卫生行政许可事项。
2.重大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证照;
(三)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
(四)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五)经领导批示、媒体曝光、上级督办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六)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
3.重大行政强制:
(一)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二)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三)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认定的其他重大卫生行政强制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