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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2-04-18 15:17:4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1)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滨河路65号(昭化区司法局二楼司法局复议应诉股)    电话:0839-5205421
(2)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工程科)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苗园路100号(广元市万缘新区15路公交车终点站)    电话:0839-3367127、0839-3308863
2.行政诉讼
单位: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欧家河益昌大道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滨河路65号(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三楼)    投诉电话:0839-5205412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