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残联职能简介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挥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定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和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组织管理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8.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
9.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活动与合作。
11.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区残联2022年重点工作
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1.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和市委、区委系列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刻感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决定,聚焦学史明理再深化、学史增信再锤炼、学史崇德再提升、学史力行再出发,健全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推进“学听跟”活动,不断引领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注重统筹协调,以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秘书处作用
5.发挥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协调参谋作用,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地落实。
6.加强与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协调,推动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做好涉残工作;配合做好《广元市昭化区“十四五”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规划》的编制。
7.召开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涉及残疾人工作的全局性和重要专项问题。
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守住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底线
8.落实好《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配合做好残疾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遭遇突发事件的困难残疾人提供紧急救助,坚决守住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9.对300名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对100名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
10.加强与杭州市拱墅区残联的协同,高质量完成东西部协作项目。
11.扎实做好定点帮扶清水镇龙凤村的各项工作。
以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教育为重点,扎实办好各项残疾人民生实事
12.落实好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13.配合做好残疾人参保工作,确保残疾人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对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逐步扩大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14.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实施“阳光家园”项目,为50余名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15.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推动建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16.严格残疾人证核发管理。
17.持续开展“温暖万家行”走访慰问活动。
18.利用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等节点,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
19.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进一步完善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为7岁以上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具适配服务;为有需求的7岁以上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20.加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管理,开展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改造、提升区康复中心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全面实施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估,更高层次提升残疾人康复质量。
21.配合教育部门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落实促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和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入学率保持97%以上。
22.鼓励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支持招收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入园。
23.继续开展对残疾大学新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新生的救助,逐步提高资助标准。
24.支持残疾人通过“互联网+”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等新业态实现就业创业;争取社会力量加大对盲人按摩业发展的支持;争取社会助残组织的支持,建立一所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
25.开展“就业援助月”和2次残疾人就业招聘会等就业服务活动。
26.落地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27.为330余名残疾人发放居家灵活就业(创业)补贴。
加强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和权益保障工作,以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28.继续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进社区“五个一”项目,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日,策划实施示范性引领性活动。
29.加大对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建立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库。
30.精选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全省第三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为省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五届特奥会准备人才。积极支持市残疾人柔力球协会与昭化区柔力球特色群体项目发展,配合市残联争取举办全国听力残疾人柔力球交流赛各项工作。
31.积极推动区政府残工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一法四条例一办法”。
32.强化与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依法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残行动。
33.落实残联系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
34.加强残疾人信访维稳化解工作力度,不断实现残疾人信访形势“平稳向好”发展。
35.结合第七届全国“创文”工作,继续推动落实《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36.为5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
37.提升残联系统“一网通办”能力,优化线上线下操作流程,推动“一网通办”事项从“能办”向“好办”提升。加快推进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加大“一网通办”宣传引导,让更多残疾人通过网上查看、咨询、申请相关事项。
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38.强化党的领导,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39.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
40.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严格执行“一准则两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六个带头、区委七条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着力纠“四风”,树“新风”。
41.着力“强三性、去四化”,加快提升新时代残疾人工作者政治引领、依法治理、专业服务、群众工作、动员社会和协调各方、调查研究、应急处突等七种能力,不断强化残联干部“九种意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高度、有力度、有温度”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2.建立健全区150个村(社区)残疾人专干队伍,加强对镇、村残疾人专干、专委的管理和指导。
43.加大对专门协会工作支持力度,为其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提供必要保障;发挥专门协会作用,扩大残疾人联系服务面,提高专门协会在残疾人重要节日期间开展示范性引领活动的能力。
44.落实与派驻纪检组会商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监督,认真完成纪检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45.全面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做好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清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加大对中央预算投资残疾人服务设施项目工程进度的跟踪监督指导力度。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46.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增强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各类风险隐患。
47.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决策部署,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残疾人生命财产安全。精准掌握疫情对残疾人生产生活的影响,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8.加强残疾人领域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残疾人领域重大思想问题、舆论焦点、热点的分析研判和风险应对,加强网上舆情管控处置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残联单位下属下属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广元市昭化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残联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残联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240.9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5.5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95.55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项目减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和残疾人阳光家园补贴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残联2022年收入预算240.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9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残联2022年支出预算24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9万元,占47.72%;项目支出126万元,占52.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0.9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了95.5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95.55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项目减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和残疾人阳光家园补贴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9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残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0.9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95.55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项目减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和残疾人阳光家园补贴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04万元,占94.21%;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10.08万元,占4.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8.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022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发放、残疾人争取资金工资经费、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人客服等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保障残疾人事业工作正常运转。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残联下属等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69万元,上升6.1%。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增加了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残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区残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区残联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