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不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层层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宣传培训并举,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逐步提升公众的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突出问题治理,严惩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市场巡查、部门联动检查、消费者投诉举报等作用,严厉打击经营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粗制滥造、篡改生产日期、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经营走私冻品、“三无”“山寨”、劣质过期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过程控制。以市场、农村庙会、农村中小学食堂及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把握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组织开展重点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