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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13:01:27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小三:

我局于2021年9月14日向你(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昭卫医罚〔2021〕13号)。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催告书》(昭卫医崔〔2022〕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催告书(联系电话:0839-8723115),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催告书送达10日后,你(单位)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昭卫医罚〔2021〕13号)义务,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