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身份证号码:510811****4531)于 2022年7月11日向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绍先(身份证号码为:5108****6637)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晋贤路3号附34号2幢2单元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0.4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0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广房权证城F元字第001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元国用(1997)字第0189-34号,转移登记为 张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2728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