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人民政府:
2020年区林业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林业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提高干部法律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林业法治建设水平,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行政决策规范化开展
(一)年初我局制定了《昭化区林业局关于调整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我局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第一责任人职能职责,确定了目标任务,确保了依法治区工作在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稳步推进。
(二)强化依法行政要从坚持学法用法开始的思路。制定局党组会前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建立了《昭化区林业局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终必须进行述法。建立和完善了《党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执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还利用“周三夜学”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讲座,强化了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2020年我局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全年共计开展会前学法活动15次、联合其他单位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活动3次。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受理,依法快速处理。通过学习,干部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整体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逐步形成了研究工作先学法,制订政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的良好风气,有力地推进了全局各项工作有序、健康、深入的开展。
(三)完善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了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规范化科学民主决策,始终严格执行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法规把关工作。
二、严格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我局积极开展行政权力动态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区要求积极开展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及时调整变动的行政权力,将责任和负责人落实各个股室,层级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二)规范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案件办理,建立了重大处罚集体讨论、信息公开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完善了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三)我局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林业系统学法、用法工作,重点加强林业执法大队队伍建设,认真抓好执法监察、信访、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制定了《昭化区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昭化区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昭化区林业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昭化区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昭化区林业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方案、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局还不定期抽查执法人员执法情况,并形成台账,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表》进行登记记录,并作为考核职工干部重要依据。我局积极配合法院、区法制办等单位处理信访、行政调解等案件,及时完成了《昭化区2020年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表》《昭化区林业局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表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情况公示》等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积极完善行政应诉工作
(一)我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工作,制定并上报了2020年度年审报告。严格按照区法制办要求,在四川省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进行执法证申领工作,完成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升级和维护运行工作,及时变更执法人员信息。
(二)2020年我局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确保了应诉工作的积极应对,及时答复处理。制定了《昭化林业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昭化区林业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制度,着力破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难的问题,全年完成行政案件37件,行政罚款73万余元,无一例行政复议案件。
四、存在问题
(一)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公民对林业法治意识还相对较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继续提高,自森林公安转隶后,执法人员参差不齐,专业执法工作人员较少,力量薄弱,无办案经费和办案设备。
(二)森林资源保护有待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木材加工、木材流通等领域的监督管理仍有待加强,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林业生态安全,依法使用林地意识不强,先建后批时有发生,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现象屡禁不止。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势,加强法律宣传。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宣传,与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抓好预警工作,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生态安全。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结合昭化林业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对违法滥伐盗伐、违法运输、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违法猎捕、贩运野生动物、毁林开荒等案件坚决依法查处。通过依法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使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林地资源得到保护。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