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单位职工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具体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治区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局长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督导考核,按期完成法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局成员分工的变动,及时调整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了分解,认真制定了《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并完善了相关制度,为我局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可靠的组织基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
二、结合环保实际,认真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局日常工作议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正确处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今年共组织集体学法达到4次。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三是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学习,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专业性法规以及我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强化环境监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健全环保监管应急体系。一是成立完善了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安排部署突发应急工作。重新对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加大应急设施、设备投入力度,保障了应急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继续完善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执法主体责任,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范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重大案件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坚决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要联合公安机关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2020年我局采用部门联动机制执法调查两起环境问题线索,一是今年根据区扫黑办转发的线索对红岩镇水污染信访开展监测工作,经检测水质达标,未发现水污染事件。二是会同区公安分局对元坝镇城区垃圾中转站倾倒疑似矿物油事件开展调查,经道路监控查找涉事车辆,并对疑似矿物油物质开展监测,确认为乳化沥青,无毒无害,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未超标,我局对其涉事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确保了我区环境安全。
(二)强化环保执法监管。一是落实全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我局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督促其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责任清晰。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针对污染源在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等工作中,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环境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2020年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48次,依托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00人,检查企业248家。三是利用科技手段精准发现违法问题。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及时开展排查,并下达安装计划,确保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控设备应装尽装、应联尽联。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环境监管执法哨兵作用,发现超标及异常线索时及时交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调查。严查数据弄虚作假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行为。2020年对广元市昭化区人民医院、中纺粮油(广元)有限公司下达了在线监控安装任务,截至目前两家均已经完成了设备安装工作,正在开展数据联网验收,预计12月底前完成。四是实施群众关切问题预警督办制度。我局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接听“12345”举报热线,依法受理对符合省级“12345”受理范围的电话举报件,做到强化值守,确保热线畅通。同时“12345”热线工作人员对受理的环保举报件及时转送、交办、催办、督办、回访,实行督办和通报。2020年,共受理信访56件,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涉及大气污染23件,噪音污染14件,水污染13件,固体废物污染4件,选址咨询2件,信访处理率达100%,结案率达100%。五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的配合协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合理。截至目前,立案17件,同比增长70%,责令整改18起,处罚金额共计29.5万元,同比下降70.76%。同时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对及时纠正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和法律规定的免于处罚的情形,不予处罚”原则,依法免除7家企业行政处罚,全区无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
(三)规范一体化平台建设。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我局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对标对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排查梳理,2020年,我区由生态环境部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0个,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我区建设项目3个,我局依法审批建设项目35个。在审批过程中,我局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通过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对建设项目环境信息进行了公示,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网上公示,严格规范运行一体化平台建设 ,公示率达100%,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扎实做好法治扶贫工作。牵头做好“三大战役”环保绿色执法行动,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函》。对帮扶贫困村进行了扶贫政策宣讲,对贫困户还上了法治课。
(五)不断创新宣传形式
1.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专题宣传活动1次,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印发了《2020年“6.5”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2.环境安全进企业。6月5日我局开展企业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了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观广元市升达林业产业有限公司、昭化区泉坝污水处理厂、中纺粮油公司参观污染治理设施,切实加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主动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3.法制宣传进社区。6月5日我局对元坝镇居民聚居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美丽中国行,我是行动者”相关标语,并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接受群众现场咨询,集中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获得感,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同感。
4.秸秆禁烧进村社。我局通过环境网格化机制,在王家、射箭等镇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和宣传活动,各乡镇利用广播、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引导农民群众从思想上认识秸秆利用的好处,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的问题。
5.面源污染防治进企业。为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我局对蓉都牧业、佳禾中驰等大型养殖企业进行执法宣传,督促企业规范运行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和认真落实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作,严禁将养殖污染物直排外环境。2020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对及时纠正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和法律规定的免于处罚的情形,不予处罚”原则,依法免除1家养殖企业行政处罚,督促其尽快完善手续,截至目前正在整改中。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人员严重缺乏。按照区编委核定,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行政、参公、事业编制共23名,目前在册人员20人(7人长期病假,2人担任第一书记,实际在岗从事环境保护业务工作的11人),由于人手严重不足,测管协同相当滞后,且昭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只有2人勉强维持。二是装备较为滞后。尽管区委、区政府及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数批次对我局监察、监测机构的执法设备、监测设备进行优化配置,但由于公车制度的改革,我局未留有执法公务车辆,遇到环境突发事件很难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很容易错过取证、调查、采样、监测的良好机会,同时增加了办案成本和难度。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区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切实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确保全区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