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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市政府下放委托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 15:32: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深化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精简规范区级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1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川府发〔2016〕18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下放委托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决定》(广府发〔2016〕15号)要求,我区承接的市人民政府下放、委托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37项,其中: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15项,委托1项;下放的公共服务事项20项,委托1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承接广元市人民政府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6项)

2.承接广元市人民政府下放、委托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21项)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6日   


附件1


承接广元市人民政府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16项)


一、承接广元市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承接单位

法定依据

下放的权限

备  注

1. 48

护士注册

市卫生计生委

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护士条例》第七、八条

部分下放

市直属医疗机构及市注册医疗机构的护士注册除外

2. 52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市教育局

县区教育部门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部分下放

面向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初等教育培训机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

3. 59

特种行业许可

市公安局

县级(区)公安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37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36项

部分下放

下放公章刻字业许可、旅馆业许可两个子项

4.

户口登记迁移审批

市公安局

县级(区)公安部门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整体下放

5.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42项

整体下放

6.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市民政局

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二章第八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许可”

部分下放

7. 6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县区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部分下放

下放除中心城区以外的审批权

8. 64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审批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县区建设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整体下放

中心城区审批权下放至利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9. 65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县区建设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整体下放

中心城区审批权下放至利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10. 57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市交通运输局

利州、昭化、朝天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12项。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

其他县已下放

11. 49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

市水务局

县区水务部门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验收。

部分下放

市管的中型水库下放到县区

12. 50

利用水利工程开展经营活动审批

市水务局

县区水务部门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和设备、技术等优势,开展供水、养殖、种植、发电、旅游等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水利工程的水土资源开展旅游、水产养殖等经营活动,应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实行有偿使用。 利用水利工程的水土资源开展经营活动,应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不得影响工程安全和运行,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水体

部分下放

市管的中型水库下放到县区

13. 51

工程建设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审批

市水务局

县区水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五条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部分下放

市管的水利工程下放到县区

14. 58

餐饮服务许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部分下放

除市管餐饮企业外按属地管理原则下放到县区

15. 5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

市安监局

县区安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部分下放

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


二、承接广元市人民政府委托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承接单位

法定依据

委托的权  限

备  注

16. 62

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许可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整体

委托

中心城区审批权委托利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各县(区)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心城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利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注:中心城区:包括嘉陵、东坝、南河、河西、下西、回龙河、杨家岩、袁家坝、雪峰、上西十个办事处全部,工农、盘龙、宝轮、昭化、元坝、荣山、大石七镇部分地区,总面积320平方公里。东至广达铁路两侧用地,西至兰海高速公路两侧用地,北至广巴高速公路和京昆高速公路,南至南山山脊。


附件2


承接广元市人民政府下放委托的公共服务事项

目         录

(共21项)


一、承接广元市人民政府下放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

单位

承接

单位

法  定  依  据

下放的权限

备注

1.

国家鼓励类产业确认初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县区经信部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经信产业〔2011〕416号,自2011年8月8日实施)四、确认程序: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工作通过申请、审核、确认等程序完成。(一)申请。1.企业向所在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权限转报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扩权试点县、市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中央在川企业、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经信委申报。2.市(州)经委进行产业政策初审,将初审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的申请材料转报省经信委

整体下放



2.

初、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及直属学校修改章程审查备案

市教育局

县区教育部门

《教育法》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的体制

部分下放

初级中学修改章程备案

3.

对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奖励

市国土资源局

县区国土资源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九条: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33号   3.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文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5号)第六条:根据法律法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但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适用本实施细则

整体下放



4.

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奖励

市国土资源局

县区国土资源部门

1.《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意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33号)   3.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文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5号)第六条:根据法律法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但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适用本实施细则。

整体下放



5.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手续核发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部分下放

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下放

6.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整体下放

中心城区内事项下放至利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部分下放

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下放

8.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部分下放

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下放

9.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县区建设部门



部分下放

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下放

10.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县区建设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第十三条

部分下放

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下放

11.

支付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扑火费用

市林业园林局

肇事所在地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正)第四十五条:“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

整体下放

12.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市商务局

县区商务部门

《再生资源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整体下放



13.

洗染业经营者备案

市商务局

县区商务部门

《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整体下放



14.

文化类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审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部分下放

以县区行政区域命名的文化类社会团体登记前审查事项

15.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审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条、第二十条

部分下放

以县区行政区域命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审查事项

16.

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美术品经营业务以及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9号)第四条二款。第五条二款、第六条

部分下放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

1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相关信息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第十三条

部分下放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

18.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服务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129号令)第八条,第九条

部分下放

安装使用“地卫”设施接收境内节目事项(广元经开区除外)

19.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事项初审

市政府金融办

县区金融办

《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川府发〔2010〕30号)

整体下放



20.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审批事项初审

市政府金融办

县区金融办

《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函〔2008〕256号)

整体下放





二、承接广元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

单位

承接

单位

法  定  依  据

委托的权限

备注

21. 1

初、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及直属学校修改章程审查备案

市教育局

县区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部分委托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修改章程委托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报市教育局备案。

注:中心城区:包括嘉陵、东坝、南河、河西、下西、回龙河、杨家岩、袁家坝、雪峰、上西十个办事处全部,工农、盘龙、宝轮、昭化、元坝、荣山、大石七镇部分地区,总面积320平方公里。东至广达铁路两侧用地,西至兰海高速公路两侧用地,北至广巴高速公路和京昆高速公路,南至南山山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