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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广元市昭化区第二批行政效能示范单位(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 09:34:0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2015年,我区各级各部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作风转变、优化发展环境”为核心,着力“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深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各单位、各行业深入开展了“行政效能示范单位(岗)”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内部管理严、机关作风实、履职能力强的先进单位(岗)。经申请推荐、检查考评、审核公示和复核验收,决定命名磨滩镇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岗)为广元市昭化区第二批“行政效能示范单位(岗)”。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模范带头、创新作为,切实发挥好正面典型的标杆引领作用。全区上下要学习先进、创先争优,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在优化发展环境、打造阳光政务、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执行落实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为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美丽幸福昭化”提供坚强效能保障。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第二批行政效能示范单位(岗)名单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第二批行政效能示范单位(岗)名 单


  一、行政效能示范单位(3个)

  磨滩镇人民政府

  区审计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行政效能示范岗(1个)

  区财政局会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