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 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7 17:36: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社区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6〕8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