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针对水域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特点,主动探索、多措并举,建立“2+4+N”(“两湖”+四个水电站+其他涉水领域)水域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区编办、应急、交通、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深入开展涉水领域安全监管调研,出台《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安全监管职责》等6项水域安全监管职责文件,进一步明确亭子湖、柏林湖、水电站以及水上游乐设施、水库、山洪沟、山坪塘、石河堰、微水池、提灌站等涉水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制作《昭化区水域安全监管手册》,实现责任不空挡、监管无盲区。
日常监管不断规范。各涉水乡镇及相关部门落实机构、人员、职责、制度“四到位”,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基础管理、重点场所(部位)、船舶基本情况、人员持证、日常履职、督查督办全水域安全监管“八本台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水域安全监管家底清、情况明、监管严。
应急准备不断加强。建立以区域性中心乡镇消防救援站为主力,乡镇应急队和村(社区)应急分队为辅助的“一主两辅”基层水域安全应急力量体系,围绕应急队伍建设“五张清单”,强化队伍日常训练和管理,开展队伍救援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救援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确保涉水领域突发事件处置及时、科学、有效。
督查考核不断强化。充分运用“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和“两书一函”等手段,加强水域监管履职督办。在2022年度考核中,区安委会将涉水安全监管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重要内容,对考核排名靠后乡镇和部门采取通报批评、大会述职、戒免约谈等手段,督促尽责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