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函〔2016〕28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广元港红岩作业区航道疏浚有关意见的
复 函
四川省广元市航务管理局:
贵局《关于清理广元港红岩作业区船舶回转区航道及锚地淤积物的报告》(广航务发〔2016〕2号)已收悉。广元港是我区境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区政府高度重视航道清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贵局需向我区提供有权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
二、贵局需报送市交通部门疏浚清理方案。方案要明确清理范围、深度、疏浚砂石方量、作业方式、机械数量、作息时间、砂石淤泥囤积地点等内容。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确保红岩场镇饮用水及码头运行、堤防等安全。
三、航道清理前,贵局须按照方案确定的砂石方量,依法向我区财政专户缴清砂石资源等相关税费。
四、贵局需向我区环保、水务、海事等部门备案航道清理审批资料,并接受区环保、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国税、地税等执法部门的监管。
此复。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