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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承诺支持以工代赈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6-04-27 09:36: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函〔2016〕42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承诺支持以工代赈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的函


省以工代赈办:

按照省、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关于编报2017年以工代赈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区拟定实施以工代赈红岩镇红江村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为大力支持该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益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区人民政府承诺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和项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规划指导、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将红岩镇红江村以工代赈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对区级有关部门和项目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严格逗硬奖惩。

二、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切实加强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新建村组道路4公里,山坪塘整治3口,新建灌溉渠系5公里,发展优质小水果1000亩,种植蔬菜500亩,人居环境改造50户。同时,加强精神文明、民主法制等建设,为项目区综合开发项目提供坚实的村级组织保障和精神动力。

三、整合落实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的原则,整合项目资金362.5万元,集中向红岩镇红江村倾斜投入。

四、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积极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参与到项目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建设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昭化区红岩镇红江村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

五、落实专项资金。为区以工代赈办、项目乡镇及示范村社安排项目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

此函。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16年4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