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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及2016年年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1 09:36: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函〔2016〕80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及2016年年度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及《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已经区政府六届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



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经2016年4月26日六届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通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就是针对贫困地区、贫困农村人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举措。根据国、省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要求,我区在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移民局确定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和核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信息的基础上,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实地规划,并遵照相关政策、法规,参照有关技术要求和定额标准,编制了《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本方案涉及全区28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201个村,对自愿搬迁的0.2854万户0.9228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其他农户0.446万户1.5378万人。

本实施方案期限为3年,即2016-2018年。

一、基本形势

(一)“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情况

“十二五”期间,广元市昭化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科学规划,多措并举,共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2个,涉及全区20个乡(镇)32个村,搬迁贫困人口723户2750人,投入资金4905万元,其中:中央、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补助资金165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昭化区的贫穷落后面貌,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扶贫开发进程。特别是在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搬迁群众新建住房8.25万平方米、附属设施(含圈舍)2.169万平方米;在安置地新、改建道路28.5公里;整治山坪塘3口1.2万立方米。搬迁群众住上了新房,畜圈、厕所、院坝等附属设施齐备,户户通水、通电、通电视,村村通广播,彻底改变了过去恶劣的生存环境,生存状况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贫困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在安置地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扶持了一批后续产业,不仅解决了搬迁群众增产增收问题,同时还为搬迁群众搭建了认识和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平台。在新环境中,搬迁户对教育、卫生、文化的认识和商品意识都在不断增强,转变了过去“等、靠、要”和安于现状、听天由命的苦熬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宁愿苦干、不愿苦熬,创建美好新家园的观念蔚然成风。

3.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对居住在水源涵养区、天然林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内的贫困群众,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和“天保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随即退耕(封山)还(育)林,有效地促进了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对生态环境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降低了政府对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避免了对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地区的重复投资;改善了安置地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和发展了后续产业,为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社会同步实现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架起了党和政府与贫困群众的“连心桥”,党员干部竭力为人民服务,深得群众欢迎和拥戴,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十三五”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形势

现阶段,我区仍存在贫困人口比例高、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欠缺等困难与问题,扶贫开发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基本生存条件“差”。我区幅员面积辽阔,达1431平方公里,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多数生活在深山、干旱、生态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及龙门山脉地震活跃带;贫困人口居住环境差,仍有53%以上的农房是土坯房,全区多达3.27万户,人畜圈舍未分离,房前院后杂草丛生、摆设杂乱,存在脏、乱、差的现象,既影响贫困群众生活,又影响健康,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奔康步伐,这些贫困人口十分渴望和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搬迁任务“重”。我区符合和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达0.9228万人,占全市的9.3%,搬迁任务十分繁重。

——公共基础设施“弱”。我区为省定贫困区,受政策、资金限制,地方经济发展滞后,自然灾害频繁等因素影响,全区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差的问题仍然突出。水利工程有相当部分年久失修,库容减小,蓄水保水能力差,工程效益发挥差。虽有小农水项目资金投入,但部分地方人畜饮水仍然困难且不安全,现有的投入杯水车薪。通村通组公路里程多达4500余公里,但212个村仍有60%左右的村组道路没有实现硬化,且村道公路欠账高达0.4亿元,贫困群众出行难及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

——经济产业结构“忧”。我区为农业资源大区,缺乏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亦为工业弱区,工业在全区经济发展中所占比例小,二、三产业发展比例失衡,旅游业要发挥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还需较长的路要走。劳务收入的技术含量低,全区每年虽有8.25万人的劳动力外出务工,但这部分人普遍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劳动技能,主要靠简单的周而复始地体力劳动获取报酬,工资水平低,而在家的人绝大部分是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农村复合型人才匮乏、劳动力布局不合理、缺乏产业支撑是阻碍我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社会事业发展“慢”。我区属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前几年国家投入较少,农村村级学校年久失修,个别学校存在安全隐患,且教学设施、设备落后,学前教育发展更是滞后;村级卫生站有的无阵地或严重不达标,绝大部分村无专业的医务人员,即使有医务人员,但业务素质不高,医技水平较低,医疗设施设备缺乏;村广播站建设滞后,党的政策难以宣传到位;农村养老、医疗等保障措施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社会事业发展相对缓慢滞后。

——金融服务效果“微”。金融机构长期以来考虑自身金融风险,国家缺乏配套金融政策措施,形成了扶富不扶穷,贫困户难以获得金融机构扶持发展增收致富产业的资金支持;长期以来形成了农户怕贷款,银行怕放款的金融经营模式,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近年来国家采取了失业贷款、妇女创业再就业贷款等金融扶持措施,但金融机构持续主动向弱势群众、贫困群众、龙头企业贷款力度远远达不到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需求。

——资金整合力度“弱”。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较大成绩,国家高度重视,但因受上级行业政策规定的限制,地方党委政府对项目资金难以整合,本级财力匮乏,项目资金配套难以落实,缺乏调控手断,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效果不明显。

2.发展机遇和发展潜力

——国家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因地制宜确定了未来三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措施,确立了目标任务,出台了搬迁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支持额度,为今后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要求、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资金筹措、职责分工、政策保障等,是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行动指南。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我区从2012年开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来,逐步形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规划编制、群众发动、项目实施、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土地调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经验,摸索出了适合本地特点的不同搬迁模式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备良好群众基础。通过多年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深入人心,影响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深受贫困地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和欢迎,贫困群众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高涨,热切期盼有更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落地。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方针,坚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全区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大力争取支持搬迁的有关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资金,注重搬迁贫困户的后续发展扶持,强化搬迁综合效益,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人口尽快脱贫并同步小康。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所以政府引导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是关键。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处理好群众自愿搬迁与政府组织领导的关系,自始至终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思想动员工作,严禁强迫命令,坚决避免搬迁过程中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搬迁。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自然环境恶劣深度贫困的贫困群众。

4.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农则农,宜工则工,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5.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对迁入地的基本农田、水利、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全面建设,彻底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6.合力攻坚,政策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户籍、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广泛动员,举全区之力,合力攻坚,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攻坚战。在做好各单项工程建设外,要在群众安置、土地调整、财产债务清理、税务等方面统筹安排,制定优惠政策,减轻搬迁贫困群众负担,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8年,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2854万户0.9228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其他农户0.446万户1.5378万人,到2018年,全面完成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彻底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把易地扶贫搬迁与生态保护、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同时,改善实施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可持续发展,从而引导搬迁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同步奔小康的目标。

三、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一)搬迁条件及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石漠化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四部分群体:一是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群众;二是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群众;三是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需要避险搬迁的群众。四是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愿意搬迁,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实施区域与搬迁规模

实施区域及范围:涉及全区28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201个村,重点为61个省确定的精准扶贫贫困村。

搬迁规模:对纳入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2854万户0.9228万人实施搬迁,同步搬迁其他农户0.446万户1.5378万人。

(三)分年度搬迁规模

2016年,搬迁安置0.0599万户0.1988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0.1038万户0.3857万农村人口。

2017年,搬迁安置0.1316万户0.424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0.1965万户0.6817万农村人口。

2018年,搬迁安置0.0939万户0.3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0.1457万户0.4704万农村人口。

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搬迁人口稳定脱贫。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资金筹措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适时调整年度实施计划。

(四)搬迁方式

搬迁方式为部分迁出。根据我区“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迁出地的村落分布及自然条件等情况,采取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部分迁出方式。对于规模较大且必须迁出的自然村落,根据安置地情况统一规划,分批迁出。优先安排最为贫困的自然村落和深度贫困农户。

(五)安置方式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与新村建设统筹组织实施,集中安置地按照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1.集中安置。安置地资源条件和承载能力能满足搬迁人口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好,且无地质灾害隐患。本实施方案集中安置点347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228万户0.7482万人, 同步搬迁其他农户0.4201万户1.4558万人。其具体安置模式为:

——本行政村内就近建集中安置区320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31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3973人;

——依托小城镇建集中安置区19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5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459人;

——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建集中安置区1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0人;

——依托乡村旅游区建集中安置区7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6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16人;

2.分散安置。规划区域内土地资源相对贫瘠,集中安置点选择较困难,依托新农村、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等建设,主要采取村内就近插花分散安置的方式。安置地尽量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站)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降低搬迁成本。本实施方案分散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4户1746人, 同步搬迁其他农户259户820人(包括投亲靠友和进城务工购买合同住房安置)

——自主搬迁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46人,同步搬迁安置其他农户820人。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住房建设

坚持“保障基本”的原则,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附属设施建设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尊重群众生活习俗及生产实际,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建设安全适用的住房。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建安置住房 23.07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7.135万平方米;同步搬迁其他人口新建安置住房38.445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11.15万平方米。

2016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建安置住房4.97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1.797万平方米;同步搬迁其他人口新建安置住房9.6425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3.114万平方米。

2017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建安置住房10.6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3.948万平方米;同步搬迁其他人口新建安置住房17.0425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5.895万平方米。

2018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建安置住房7.5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2.817万平方米;同步搬迁其他人口新建安置住房11.76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4.371万平方米。

(二)配套基础设施

保障安置区群众的出行条件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新建道路658公里,铺设饮水管网347公里,新建电网131.2公里,其他附属设施275310平方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其他农户共享配套基础设施。其中:

2016年,新建道路167公里,铺设饮水管网85公里,新建电网35.2公里,其他附属设施69720平方米。

2017年,新建道路300公里,铺设饮水管网156公里,新建电网60公里,其他附属设施125580平方米。

2018年,新建道路191公里,铺设饮水管网106公里,新建电网36公里,其他附属设施80010平方米。

(三)公共服务设施

新建学校及幼儿园181个2.7150万平方米,村卫生室181个1.265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347处13.88万平方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其他农户共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其中:

2016年,新建学校及幼儿园30个0.45万平方米,村卫生室30个0.208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63处2.52万平方米。

2017年度,新建学校及幼儿园75个1.125万平方米,村卫生室75个0.525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145处5.8万平方米。

2018年度,新建学校及幼儿园76个1.14万平方米,村卫生室76个0.532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139处5.56万平方米。

(四)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

改造基本农田8000亩;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3260亩。其中:

2016年,改造基本农田2650亩,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752亩。

2017年,改造基本农田3750亩,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1454亩。

2018年,改造基本农田1600亩,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1054亩。

五、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一)资金需求测算

1.建设成本

按昭化区“十三五”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概算投资指导标准:

住房建设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户型、多点测算投资成本,农村住房自建综合测算成本为1120元/平方米,统规统建成本为1345元/平方米,(本规划以平均成本价1129.14元/平方米统一测算)。

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道路45万元/公里,新铺设饮水管网按10万元/公里,新建电网10万元/公里,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含环境美化、绿化、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停车场及路灯等)700元/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学校及幼儿园建设(含简单的装修)1500元/平方米,村卫生室(含必需设备)2000元/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含图书室,老年人照料中心,文化活动室,健身场所等)1000元/平方米。

土地整治建设:改造基本农田3000元/亩,宅基地复垦5000元/亩。

2.投资估算

经估算,我区“十三五”期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易地扶贫搬迁及其他农户同步搬迁总投资147636万元。其中:

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资为10.45779亿元,包括:搬迁安置住房建设投资2.64009亿元,占总投资的17.88%,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3664亿元,占总投资的36.35%;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2.0483亿元,占总投资的13.87%;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0.403亿元,占总投资的2.73%。

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投资4.30581亿元,占总投资的29.17%。

3.年度投资计划

2016年,计划投资34878.8万元,占总投资的23.62%。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投资5566.4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597.4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3611万元,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1170.8万元;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投资10933.2万元。

2017年,计划投资66052.5万元,占总投资的44.74%。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投资11872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4450.6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8537.5万元,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1852万元;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投资19340.4万元。

2018年,计划投资46704.7万元,占总投资的31.64%。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投资896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615.7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8334万元,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1007.7万元;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投资12784.8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案

昭化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实施项目建设总投资147636万元。其主要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7382万元;

2.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13611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8997万元、专项建设基金4614万元);

3.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32298万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2768.4万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补助标准为0.8万元,承接省政府筹集地方债务资金注入的项目资本金人均0.975万元,承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注入的项目资金人均0.5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国家贴息90%)人均3.5万元,群众自筹人均建房资金0.3万元。

5.同步搬迁其他农户自筹建房资金11576.6万元;

6.区本级申请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资金80000万元。

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资金主要由农户自筹资金解决,可以给予房建信贷支持。同时,对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区政府通过区级融资平台,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全区同步搬迁的4460户15378人住房建设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7.投融资主体及还款来源

(1)投融资主体

“十三五”期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由广元市昭化区东盛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为我区投融资主体,与四川省国农投资有限管理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按《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投资建设。

(2)债务偿还及还款来源

区政府必须承担的债务本息:一是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本息(1.2%的回报率);二是承接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本息(国家贴息90%)。三是区本级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本息。

来源:从我区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和区本级财政预算中分年度支付偿还贷款本金。

8.分年度筹资情况

2016年度筹资34878.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1590.4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2932.3万元(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1938.3万元、专项建设基金994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6958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596.4万元,随迁人员搬迁建房自筹资金2903.5万元,承接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19898.2万元;

2017年筹资66052.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3392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6254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4134万元、专项建设基金2120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14840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1272万元,随迁人员搬迁建房自筹资金5131.9万元,承接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35162.6万元;

2018年筹资46704.7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2400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4425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2925万元、专项建设基金1500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10500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900万元,随迁人员搬迁建房自筹资金3541.2万元,承接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24938.5万元;

(三)资金投入使用方向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政府筹集的地方债务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主要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

(四)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补助标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按照国家五部委住房“保障基本”使用功能的要求,结合近年我区农户建房的情况,通过对农村住房建设成本进行测算,我区自建农房和统建农房的建设成本分别为(含水、电、沼气等):1120元/平方米和1345元/平方米,即:自建人均建房成本为2.8万元(人均25平方米、单价1120元/平方米测算),统规统建人均建房成本为3.3625万元(人均25平方米、单价1345元/平方米测算)。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和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的要求,我区按照建房成本89%的标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自主建设给予支持,即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住房建设按人均2.5万元给予资金支持。统规统建由区东盛国投公司统一建设,资金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转贷省级融资平台的贷款资金中全部解决。

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对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区政府通过区级融资平台,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全区同步搬迁的4660户15378人住房建设。标准按每户不超过3万元予以补助,同时,利用区级融资平台申请的专项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资金对同步搬迁户建房予以免息周转金支持,周转金发放后的结余部分用于全区扶贫开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一般贫困户的农房建设。鼓励同步搬迁户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房建信贷资金,每户信贷额度控制在50000元以内。

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新拆旧复垦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迁出区和安置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对于宅基地复垦还耕,除给予每亩复垦费用补助5000元以外,新旧宅基地对比增加面积部分纳入土地增减挂钩差价补助;鼓励建新房后及时拆除旧房,将旧房拆除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全面完成建房任务的验收内容。

六、政策保障

落实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方案》、《产业扶贫专项方案》等10个专项扶贫方案,制定并细化我区《产业扶贫专项方案》、《安居扶贫专项方案》、《交通扶贫专项方案》、《产业扶贫专项方案》、《水利扶贫专项方案》、《金融扶贫专项方案》等12个专项扶贫方案,安居扶贫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重要内容予以专项落实,其他11个扶贫方案全方位覆盖并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迁出地生态环境保护和迁入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脱贫致富。    

(一)土地支持政策

对依托区城、小城镇、集中居民安置点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设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统一布局、集中连片。坚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迁出区和安置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利用荒地、废弃地、闲散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可以采用无偿划拨方式供给。占用耕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搬迁后的废弃建设用地将及时予以整治复垦,用于农林牧发展用地,促进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土地及建房手续,应分别到国土资源管理和住建部门登记,并办理国有或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和乡村建房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安置需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费用予以优惠,贫困户可以缓交或免交。

(二)金融支持政策

区人民政府将向农发行贷款扶持随迁人员易地搬迁;丰富扶贫小额信贷产品和形式,建立住房建设贷款及分险基金,增加对脱贫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特惠贷款项目;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将搬迁贫困群众全幅纳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平台,试点利用金融工具激活搬迁贫困群众难以开发利用的资产、资源;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实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覆盖,确有困难的实行区财政兜底;争取中央财政对搬迁贫困群众的农业保险保费全补贴。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和支付结算体系,努力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和信贷联动,有效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在精准扶贫金融服务中的作用。

(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各类相关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重点向搬迁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社投放;力争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在搬迁群众集中安置区域落户,除国家严格控制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外,放宽审批,简化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安置地区转移;产业贴息信贷资金优先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产业发展;鼓励搬迁群众加入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并把易地搬迁群众的土地、林业等资源优先纳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折股联营,搬迁贫困户按增设高配股份的方式增加分红额度;把各个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吸纳贫困人口和易地搬迁人口的数量作为硬性指标权衡,作为政府对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幅度的重要依据;加大迁出区域生态恢复和保护性开发利用,对有条件的鼓励发展生态文化旅游。

(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区委区政府出台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放宽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先照后证工商登记试点,为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竭力支持扶贫搬迁对象创业,给予一定的创业政策倾斜和就业资金扶持。全力落实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核心的雨露计划,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对搬迁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十三五”期间,全区全力帮助相应扶贫对象完成两年制职业学历教育,并成功实现转移就业,培训安置区管理人才和科技骨干;大力培训农业实用技术人才,做到每个扶贫搬迁家庭有1—2人接受培训,并掌握1—2门实用技术。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培训、就业的扶持力度。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扶贫对象就业。                                                                                                                                                                                                                                                                                                                                                                                                                                                                                                                                                                                                                                                                                                                                                                                                                                                                                                                                                                                                                                                                                                                                                                                                                                                                                                                                                                                                                                                                                                                                                                                                                                                                                                                                                                                                                                                                                                                                                                                                                                

(五)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

公共服务方面:一是完善基础设施。重点推进迁出区和安置区土地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扶持修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抓好病险塘库除险加固和渠系整治,在安置区和贫困村全面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快安置区域村道拓宽、组道硬化进度,提高通畅运输能力;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普及信息服务,优先实施村村通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工程,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二是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推进安置区和安置地适当集中办学,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对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易地搬迁贫困家庭学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对搬迁贫困家庭学生的“免、减、助、贷、奖”政策。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三是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全面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扶贫对贫困搬迁人口的“十免一减”公共卫生保障行动;将搬迁贫困群众参加新农合费用纳入政府代缴范围,先缴后补;提高搬迁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定额补助标准;降低搬迁贫困群众住院费用支出,区内乡镇住院不设起付线,区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0%,经区新农合中心审批转往区外医院的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民政对医疗的救助额度,开展劳动力恢复专项救助。

社会保障方面:对搬迁贫困人员全面覆盖农村养老政策,对特殊困难人员实行集中供养;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年按5%递增;提高搬迁困难群众因灾、因意外事故的临时救助标准;提高搬迁贫困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员的护理补贴标准,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全部纳入“阳光家园”补贴范围;降低贫困搬迁户家庭殡葬支出;保障搬迁人口户籍落实等相关问题的政策配套。

(六)其他政策

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搬迁安置的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干部制定鼓励政策;关心爱护定点扶贫和驻村帮扶的干部职工,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生活;加大对搬迁贫困区域的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到2018年,所有贫困户户均有1个致富明白人,家庭成员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贫困户增收能力明显提高、增收门路明显拓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经济效益。深入推进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理顺农村产权关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拓展社会参与扶贫方式,整合各方力量,积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和“国省扶贫+地方扶贫+社会扶持”三位一体新机制,实行国省专项扶贫资金、涉农项目资金“双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夯实社会扶贫平台。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目标责任。

——区人民政府职责 负责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安置点布局、建房标准、配套设施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搬迁农户建房补助标准、安置方式、资金筹措、支持政策;负责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落到实处。

——乡(镇)政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完成本乡(镇)搬迁对象的确定、审核和把关;组织实施搬迁工作,解决搬迁中的具体问题,保证搬迁政策兑现;负责协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落实项目招投标工作,抓好基础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目标任务。

——项目村职责 项目村村委会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直接参与者和实施者,必须主动作为,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宣传政策,认真做好搬迁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解决搬迁中的具体问题,监督项目质量和资金的使用,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2.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章可循。

——实行公示公告制。从计划下达到竣工验收,实行“三级公示”、“两次公告”,即:区通过广播电视公示项目到乡(镇),乡(镇)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示项目到村,村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等形式公示项目到组入户;工程建设中在项目区设立临时性工程建设公告牌,工程竣工后在项目区设立永久性工程公告碑。

——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设立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全面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省级财政筹集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照《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审批报账程序,由项目实施村提出拨款和报账申请,分别经项目村、项目乡(镇)、区建设局、区以工代赈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分管领导按工作职责进行逐项、逐级审批。

——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推行项目建设农户、组、村、乡、区五级逐级承诺制。区级部门、乡(镇)、村就计划执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逐级承诺,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项目实施过程中,逐项对照检查。

——实行过程监督制。一是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指导项目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一事一议”讨论选择项目建设方式,采取村民自建或依法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带领村民建设,指派工程监管人员,严格按各行业技术规范规程进行工程监督。二是落实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责任,明确项目资金监管责任人、项目资金专管员和项目资金监督员,全面构建项目资金监督网络。三是大型项目,对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个管理人员等建立档案,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出现问题终身负责。四是竣工项目实行三级验收制度。首先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自查自验,合格后申请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综合检查验收,再次以县区为单位申请省市以工代赈办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实行执法监察制。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

——实行管护责任制。工程建成后,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的办法,集体研究制定管护制度,建章立制,张榜上墙,落实管护责任。

——实行领导抓建制。实行“区政府决策、班子领导成员挂帅,业务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协同,乡(镇)党政主抓、区乡(镇)分级负责”的抓建领导制。

——实行档案精细化管理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台账,实行搬迁逐一“销号”,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推动档案管理精细化,确保从项目储备、申报、审批、实施、竣工等各个环节的档案都清晰明了。

3.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确保工程效益发挥。

——工程建设管理。工程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完成和应取得的效益承担全面责任。区以工代赈办会同有关部门经常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立项目工程统计报表和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工程统计报表坚持月报和季报,做到数据准确及时。区工程主管部门对重点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可研报告、承包合同、资金支付、竣工验收材料、管护制度等都要立卷归档,区、乡(镇)同步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台帐;努力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管理水平,区以工代赈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对项目具体实施和技术要求进行掊训;竣工项目实行两级验收制度。项目计划完成后,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向市以工代赈办提交验收申请,市以工代赈办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查综合验收;项目建设优良、效益好的,要给予鼓励;项目建设质量差的,除责令整改外,还要视其情况追究建设单位和工程主管部门的相关行政经济责任。

——资金监督管理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设立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农户建房补助资金:按我区“一县一策”规定,住房建设部分按人均补助标准的4:3:3进行拨付。即基础动工拨付人均补助标准的40%,主体完工拨付人均补助标准的30%,竣工验收合格、拆除旧房拨付人均补助标准的30%,资金补助由财政打卡直发农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方面,属于村民自建的,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工程量全面完成拨付项目资金的60%,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的10%;属于工程发包的,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工程量全面完成拨付项目资金的50%,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的10%,剩余项目资金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由项目乡(镇)组织项目村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区财政、纪检监察、审计、以工代赈办等部门共同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报账单位严格做好会计核算,保存好会计档案,接受审计和检查;资金管理严格按上级下达的额度使用,乡(镇)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区财政、区以工代赈办与审计部门一道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凡转移、挪用、拖欠、贪污和弄虚作假的,必须如数追回,视其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项目质量监管。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包括质量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和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为项目责任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除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和工程监理、监督单位指定专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外,并且由群众推选1—2名德高望重和信得过的群众代表作为工程现场监督员,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全程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项目验收决算时,以群众监督员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现场签字认定的工程量作为决算依据,最后以工程审计作为报账支付依据。

——考核奖惩办法。项目建设优质、效益好的,要给予奖励,在来年相关项目安排中优先考虑;项目实施差的,验收不合格的,除责令补救外,视其情况追究项目实施乡(镇)责任,当年目标考核纳入一票否决,取消单位评先和个人评优资格。

——工程管护。项目竣工后要在集中安置地设立永久性的“工程公告牌”,搬迁户要统一编制门牌号,对项目名称、资金投入、建设内容、质量标准、实施单位进行公告,并与受益村、社签订建后工程管护协议,对公路、水利、学校、卫生站等公益性建设实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管护过程中需要投资投劳的由村民自主决策,并采取村民“一事一议”办法自行解决,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的发挥。

(二) 推进机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农工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发行、区以工代赈办等1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以工代赈办主任任常务副主任,负责规划的编制、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规划指导组,项目保障组,项目实施组和宣传督导组。同时,各乡(镇)要成立项目指挥部,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责任人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

2.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能否发挥更好更高的效益,关键要科学、合理的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一是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编制领导小组,由区以工代赈办牵头,会同区扶贫、住建、国土、财政、农业、水务、交通等部门专业人员参与方案的编制工作。二是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进村入户进行实地调查摸底,严格按易地扶贫搬迁的四种条件和当年资金计划,分轻重缓急确定搬迁范围和搬迁对象。三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规划好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工程,真正意义上解决贫困群众生存和生产条件。四是根据搬迁农户的实际情况,建设部门提供农房建房设计图纸由农户自主决策建什么样的房,量体裁衣,严格控制建房规模,不贪大求洋。五是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发动贫困群众自愿搬迁,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达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和能致富”的目标。

3.强化机制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要强化自主创建机制、群众参与机制、资源整合机制、公平公正机制、感恩教育机制和全程监督机制的“六大机制”。通过“六大机制”的创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积累,收集各类资料,尽快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出经验。通过对贫困村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为贫困农村扶贫探索新经验、新途径和新方法;二是出效益。实现我区贫困村群众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进步;三是出形象。全面展示贫困村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社会主义新农村风貌。

4.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行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区政府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和政策,形成共建合力,提高扶贫示范效应。国家实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在各行各业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支持力度的大格局下,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格局,全区充分调动三方面的力量,实现三股力量的有机结合。同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坚持项目组装共建、资金捆绑使用到全区贫困村、贫困户,充分调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建设家园的行动中来,实现“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扶贫开发与人力资源开发并举,连片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并重”的扶贫新格局。

5.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严格按以工代赈项目三大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年度资金投入规模,在充分尊重群众自愿的前提下,编制年度项目建议计划,上报省、市以工代赈办批复。项目计划下达后,严禁项目计划的调整和资金的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按项目建设程序逐级上报予以批复。同时,省以工代赈办计划下达后,实行区、乡(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并按项目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

6、促进后续产业发展。按照我区“一村一产业”的发展思路,围绕五大主导产业,不断完善提升紫云猕猴桃、烤烟、林产品、高芥酸油菜等八大全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有机水稻、绿色蔬菜、生态生猪、优质核桃等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昭化古城景区、乡村旅游景点、现代农业园区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成果,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游、民俗风情游、红色文化游等乡村旅游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服务业。加强农村商贸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设立服务网点,大力推进“互联网+”战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通过各种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素质,增加外出务工人员收入。切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现代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扶持兼业农民成为专业农民,一般农户为种养大户,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大力发展农机、植保、农技、物流、电子商务、农业信息化服务、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服务性农民合作社。鼓励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优势互补壮大发展。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支持与奖励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示范农民专合组织创建活动。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在工农互动、产村相融、集中集聚进程中,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互动共融。

(三)对口帮扶机制

按中央、省、市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整合 “定点扶贫”、“双联”、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力量,统筹安排省、市、区部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落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和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实行“1+1”“1+N”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建好“精确滴灌”管道,坚持“不脱贫不脱钩”。驻村工作队原则上由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任总队长,帮村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乡镇的联村领导任队长和副队长,选派的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驻村干部,党员干部可以兼任贫困村的第一书记,非党员干部可以兼任贫困村的村主任助理,主要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抓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帮助和指导贫困村、贫困户做好各类项目规划、项目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参与帮扶村项目建设和管理全过程。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

实  施  计  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的要求,为切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科学、有序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结合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及《昭化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在各乡镇报送的“十三五”期间建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广元市昭化区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

一、搬迁条件及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较差,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需改善居住环境,且自愿搬迁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危房户和贫困程度较深的建卡贫困户。

二、搬迁规模及分布

拟将纳入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要求在2016年之前计划脱贫摘帽的30个重点贫困村纳入2016年度实施计划。2016年计划搬迁规模为5845人,其中建卡贫困户为599户1988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038户3857人,涉及18个乡(镇)30个村(详见昭化区易地扶贫搬迁地理位置示意图)。

三、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安排坚持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兼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鼓励适度集中安置,因地制宜分散安置,支持投亲靠友安置和购买商品房等其他安置方式。

(一)集中安置

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规联建等方式,引导搬迁对象向本行政村内、小城镇、特色产业园、乡村旅游区等区域集中安置。拟建集中安置点31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7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109人。其中: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点31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7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109人。

(二)分散安置

计划安置贫困人口3769人。其中:自主搬迁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69人。

四、建设任务

2016年,拟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88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修建安置住房49700平方米;建设乡村道路75公里,新建蓄水池1300立方米,铺设饮水管网57公里;新建文化广场1600平方米,场平74100平方米,堡坎3750立方米,新建排污管网57公里,新建化粪池32个,新建垃圾池32个,新建垃圾填埋场20个。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96425平方米。

五、投资来源及承贷规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和群众自筹等组成。2016年,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和同步搬迁其他农户计划投资规模为22823.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590.4万元,承接省级投融资主体项目资本金2819万元(其中省政府筹集的债务资金1825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94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资金6958万元,群众自筹447.3万元;同步搬迁其他农户自筹住房建设资金3052.6万元,区本级向农业发展银行申办贷款7956万元。

六、资金安排

(一)使用方向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政府筹集的地方债务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主要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人畜饮水、乡村道路、排污管网、场平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

(二)补助标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区住建局按照国家五部委住房“保障基本”使用功能的要求,结合近年我区农户建房的情况,对2016年农村住房建设成本进行了测算,自建农房和统建农房综合测算成本为(含水、电、沼气等):1120元/平方米和1345元/平方米(本计划以平均成本1129.14元/平方米统一测算)。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的相关政策,对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经研究,我区拟按照建房成本89%的标准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自主建设,即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住房建设按人均2.5万元给予资金支持。统规统建由区东盛国投公司统一建设,资金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转贷省级融资平台的贷款资金中全部解决。

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对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区政府通过区级融资平台,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持全区同步搬迁的1038户3857人住房建设。鼓励同步搬迁户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房建信贷资金。同时,随同搬迁户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政策。

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新拆旧复垦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迁出区和安置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对于宅基地复垦还耕,新旧宅基地对比增加面积部分纳入土地增减挂钩差价补助;鼓励建新住房后及时拆除旧房,将旧房拆除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全面完成建房的验收内容。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委、政府分管农业、发改的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建设、国土、扶贫、国资、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组、项目推进组、督查考核组、财务组,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在区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搬迁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位”制度。各项目乡镇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确保推进扶贫易地搬迁工作措施有力、政策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成立以党委书记牵头揽总的工作机构,与已成立的脱贫攻坚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做到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合并推进;大力监督指导项目村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安置方式的选择,科学规划安置区(点),落实好安置用地;按照区下达年度计划组织搬迁对象加快建设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协同配合相关部门把好工程质量、住房验收、资金拨付关,协调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和矛盾,负责项目实施信息的上报,项目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同时,做好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等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帮助安置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创业就业,确保安置区稳定。

(三)严格资金管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有关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坚持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发改、扶贫、财政、人民银行、监察、审计等部门严格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情况纳入扶贫绩效考核范围,区上将组织力量对搬迁对象确定、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分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附件1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摸底调查情况表



乡(镇)

村名

规划搬迁规模

搬迁人口分布(人)

安置方式(人)

搬迁户可腾退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亩)



搬迁户

可退出

或流转

耕地(亩)

户数

(户)

人数

(人)

其中

其中

集中安置

分散安置

具备

复垦

条件

土地(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

整自然村搬迁人口(人)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其他

小计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

新建移民村

依托小城镇

依托产业园区

依托乡村旅游区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其他

小计

投亲靠友

自主搬迁

2016年度

18

30

1637

5845

1988



5845





2076

2076













3769



3769



982

752

276



丁家乡

青龙村

63

215

115



215





125

125













90



90



38

52

14



丁家乡

断桥村

40

126

14



126





36

36













90



90



24

18

7



青牛乡

白牛村

51

177

26



177





67

67













110



110



31

23

9



张家乡

尖山村

31

104

26



104





17

17













87



87



19

14

5



张家乡

石庙村

30

106

42



106





16

16













90



90



18

13

5



张家乡

大雾村

57

231

53



231





40

40













191



191



34

25

9



红岩镇

坪林村

42

157

77



157





78

78













79



79



25

19

7



红岩镇

广吉村

51

201

44



201





56

56













145



145



31

23

9



红岩镇

红江村

54

221

85



221





94

94













127



127



32

24

9



朝阳乡

灯杆村

71

237

77



237





50

50













187



187



43

32

12



朝阳乡

柏杨村

36

143

78



143





64

64













79



79



22

16

6



黄龙乡

明水村

58

197

80



197





24

24













173



173



35

26

10



晋贤乡

新华村

77

271

43



271





67

67













204



204



46

34

13



柳桥乡

普子村

67

260

16



260





60

60













200



200



40

30

11



梅树乡

春花村

64

237

56



237





57

57













180



180



38

28

11



明觉镇

五房村

82

293

96



293





90

90













203



203



49

36

14



明觉镇

前锋村

58

218

132



218





88

88













130



130



35

26

10



磨滩镇

磨滩村

79

255

191



255





139

139













116



116



47

35

13



虎跳镇

毗鹿村

60

216

76



216





98

98













118



118



36

27

10



虎跳镇

竹江村

22

81

44



81





68

68













13



13



13

10

4



虎跳镇

三公村

31

99

29



99





49

49













50



50



19

14

5



沙坝乡

长梁村

68

235

71



235





120

120













115



115



41

30

11



沙坝乡

照壁村

67

238

104



238





81

81













157



157



40

30

11



陈江乡

紫金村

75

255

122



255





120

120













135



135



45

33

12



射箭乡

丁角村

44

161

35



161





65

65













96



96



26

20

7



射箭乡

晒金村

58

200

63



200





45

45













155



155



35

26

10



白果乡

山溪村

58

205

39



205





94

94













111



111



35

26

10



白果乡

狮子村

37

136

28



136





46

46













90



90



22

16

6



元坝镇

中梁村

49

152

30



152





42

42













110



110



29

22

8



大朝乡

牛头村

57

218

96



218





80

80













138



138



34

25

9


附件2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规划表



乡(镇)

村名

规划集中安置区

集中安置区类型

安置资源

安置区

数量

(个)

规划安置

规模

(人)

本行政村内就近

集中安置区

移民新村安置区

小城镇安置区

特色产业园安置区

乡村旅游区安置区

其他类型安置区

可开发及调整耕地(亩)

可提供就业岗位(个)

可调剂建设用地指标(亩)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2016年度

18

30

31

2076

31

2076





























丁家乡

青龙村

1

125

1

125





























丁家乡

断桥村

1

36

1

36





























青牛乡

白牛村

1

67

1

67





























张家乡

尖山村

1

17

1

17





























张家乡

石庙村

1

16

1

16





























张家乡

大雾村

1

40

1

40





























红岩镇

坪林村

1

78

1

78





























红岩镇

广吉村

1

56

1

56





























红岩镇

红江村

1

94

1

94





























朝阳乡

灯杆村

1

50

1

50





























朝阳乡

柏杨村

1

64

1

64





























黄龙乡

明水村

1

24

1

24





























晋贤乡

新华村

1

67

1

67





























柳桥乡

普子村

1

60

1

60





























梅树乡

春花村

1

57

1

57





























明觉镇

五房村

1

90

1

90





























明觉镇

前锋村

1

88

1

88





























磨滩镇

磨滩村

2

139

2

139





























虎跳镇

毗鹿村

1

98

1

98





























虎跳镇

竹江村

1

68

1

68





























虎跳镇

三公村

1

49

1

49





























沙坝乡

长梁村

1

120

1

120





























沙坝乡

照壁村

1

81

1

81





























陈江乡

紫金村

1

120

1

120





























射箭乡

丁角村

1

65

1

65





























射箭乡

晒金村

1

45

1

45





























白果乡

山溪村

1

94

1

94





























白果乡

狮子村

1

46

1

46





























元坝镇

中梁村

1

42

1

42





























大朝乡

牛头村

1

80

1

80



























附件3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计划表



乡(镇)

村名

安置住房

(平方米)

配套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

土地整治

迁出区生态修复(亩)

安置区道路

(公里)

铺设饮水管网

(公里)

电网

(公里)

其他附属设施

(平方米)

学校及

幼儿园

(平方米)

卫生院所

(平方米)

其他村级服务设施

(平方米)

基本农田改造(亩)

新增及改善灌面(亩)

宅基地复垦(亩)

2016年度

18

30

146125

75

57



74100





1600











丁家乡

青龙村

5375

2.5

2



11000





300











丁家乡

断桥村

3150

2























青牛乡

白牛村

4425



2





















张家乡

尖山村

2600

1

2





















张家乡

石庙村

2650

2.4

2





















张家乡

大雾村

5775

0.5

1



2000

















红岩镇

坪林村

3925

2.9

2



8000





200











红岩镇

广吉村

5025

3.5

4.2



7000

















红岩镇

红江村

5525

2.6

2.8



12000





300











朝阳乡

灯杆村

5925

2.3

1.3



6000





200











朝阳乡

柏杨村

3575

3.3

2



4000

















黄龙乡

明水村

4925

2.2

3





















晋贤乡

新华村

6775

2

1





















柳桥乡

普子村

6500

1























梅树乡

春花村

5925

2.4

3





















明觉镇

五房村

7325

2

3





















明觉镇

前锋村

5450

4.7

2



4000





200











磨滩镇

磨滩村

6375

4.9

2



2000

















虎跳镇

毗鹿村

5400

3.1

2





















虎跳镇

竹江村

2025

2.4

3





















虎跳镇

三公村

2475

1

2





















沙坝乡

长梁村

5875

4.9

3





















沙坝乡

照壁村

5950

3.7

2





















陈江乡

紫金村

6375

2.6

1.5



8000





200











射箭乡

丁角村

4025

3.6

0.5



5400





200











射箭乡

晒金村

5000

2.8

0.5



4700

















白果乡

山溪村

5125

3.2

1.5





















白果乡

狮子村

3400

2

2





















元坝镇

中梁村

3800

2

1.5





















大朝乡

牛头村

5450

1.5

2.2




















附件4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投资及筹资方案表



乡(镇)

村名

规划投资(万元)

资金筹措方案(万元)

备注

总投资

安置

住房

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投资

迁出区生态修复(含宅基地复垦)

其他

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

通过举借地方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本金

通过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

承接长期低息贷款

群众

自筹

其他

小计

配套基础    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

土地整治

2016年度



30

22823.3

16499.6

2926.0

2846.0

80.0





3397.7

1590.4

1825.0

994.0

6958.0

3499.9

7956





丁家乡

青龙村

909.9

606.91

112.00

97.00

15.00





191.00

92.00

105.60

57.50

402.50

109.78

142.53





丁家乡

断桥村

426.7

355.68

30.00

30.00







41.00

11.20

12.90

7.00

49.00

88.51

258.07





青牛乡

白牛村

611.6

499.65

21.00

21.00







91.00

20.80

23.90

13.00

91.00

121.47

341.47





张家乡

尖山村

400.6

293.58

51.00

51.00







56.00

20.80

23.90

13.00

91.00

66.52

185.36





张家乡

石庙村

463.2

299.22

93.00

93.00







71.00

33.60

38.60

21.00

147.00

60.78

162.24





张家乡

大雾村

772.7

652.08

25.60

25.60







95.00

42.40

48.70

26.50

185.50

149.90

319.68





红岩镇

坪林村

758.2

443.19

118.00

108.00

10.00





197.00

61.60

70.70

38.50

269.50

83.32

234.57





红岩镇

广吉村

818.4

567.39

148.00

148.00







103.00

35.20

40.40

22.00

154.00

131.39

435.41





红岩镇

红江村

927.9

623.85

123.00

108.00

15.00





181.00

68.00

78.00

42.50

297.50

127.88

313.97





朝阳乡

灯杆村

844.6

669.02

92.60

82.60

10.00





83.00

61.60

70.70

38.50

269.50

143.55

260.77





朝阳乡

柏杨村

652.7

403.67

120.00

120.00







129.00

62.40

71.60

39.00

273.00

72.33

134.34





黄龙乡

明水村

764.3

556.10

87.20

87.20







121.00

64.00

73.40

40.00

280.00

112.08

194.83





晋贤乡

新华村

926.6

765.00

70.60

70.60







91.00

34.40

39.50

21.50

150.50

184.54

496.16





柳桥乡

普子村

809.9

733.94











76.00

12.80

14.70

8.00

56.00

188.48

529.96





梅树乡

春花村

893.2

669.02

103.20

103.20







121.00

44.80

51.40

28.00

196.00

153.06

419.96





明觉镇

五房村

989.3

827.10

91.20

91.20







71.00

76.80

88.10

48.00

336.00

177.10

263.30





明觉镇

前锋村

961.2

615.38

171.80

161.80

10.00





174.00

105.60

121.20

66.00

462.00

104.34

102.04





磨滩镇

磨滩村

1205.4

719.83

247.60

237.60

10.00





238.00

152.80

175.30

95.50

668.50

105.48

7.85





虎跳镇

毗鹿村

844.9

609.74

114.20

114.20







121.00

60.80

69.80

38.00

266.00

128.19

282.15





虎跳镇

竹江村

384.9

228.65

103.20

103.20







53.00

35.20

40.40

22.00

154.00

41.05

92.20





虎跳镇

三公村

451.1

279.46

50.60

50.60







121.00

23.20

26.60

14.50

101.50

61.40

223.87





沙坝乡

长梁村

923.6

663.37

178.20

178.20







82.00

56.80

65.20

35.50

248.50

144.76

372.81





沙坝乡

照壁村

909.4

671.84

131.60

131.60







106.00

83.20

95.50

52.00

364.00

132.08

182.67





陈江乡

紫金村

976.0

719.83

104.20

94.20

10.00





152.00

97.60

112.00

61.00

427.00

136.72

141.71





射箭乡

丁角村

664.7

454.48

113.40

113.40







96.80

28.00

32.10

17.50

122.50

105.35

359.23





射箭乡

晒金村

776.9

564.57

89.40

89.40







122.90

50.40

57.80

31.50

220.50

122.03

294.64





白果乡

山溪村

811.3

578.69

111.60

111.60







121.00

31.20

35.80

19.50

136.50

136.66

451.62





白果乡

狮子村

520.5

383.91

80.60

80.60







56.00

22.40

25.70

14.00

98.00

89.70

270.71





元坝镇

中梁村

604.7

429.07

75.60

75.60







100.00

24.00

27.50

15.00

105.00

100.84

332.33





大朝乡

牛头村

819.0

615.38

67.60

67.60







136.00

76.80

88.10

48.00

336.00

120.64

149.44




附件5

广元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计划表

县区

乡镇

建设

时间

计划投资(万元)

搬迁人口

安置地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总投资

中央预算内投资

信贷资金

群众自筹

户数(户)

人数(人)

住房及附属设施

乡村

公路

(公里)

农田水利

人畜饮水工程

基本农田改造(亩)

电网(公里)

学校     (平米)

文化广场   (平米)

其它配套设施

宅基地复垦(亩)

迁出区生态修复(亩)

地方政府债

专项建设基金

长期低息贷款

农发行优惠贷款

总户数

易地搬迁户

同步搬迁户

总人数

易地搬迁人数

同步搬迁人数

安置住房      (平米)

附属房屋

(平米)

水池

(塘、堰)

(立方)

灌溉渠

(管)

(公里)

打井(口)

蓄水池   (立方)

饮水渠

(管)

(公里)

场平(平米)

堡坎(立方米)

排污设施(千米)

化粪池(个)

垃圾池(个)

垃圾填埋场(个)

昭化区

18

30

2016-2017

22823.3

1590.4

1825.0

994

6958

7956

3499.9

1637

599

1038

5845

1988

3857

146125

49110

75







1300

57







1600

74100

3750

57

32

32

20







丁家乡

青龙村



909.88

92

105.6

57.5

402.5

142.53

109.78

63

33

30

215

115

100

5375

1890

2.5







100

2







300

11000

600

2.6

1

1

1









丁家乡

断桥村



426.63

11.2

12.9

7

49

258.07

88.51

40

6

34

126

14

112

3150

1200

1























1

1

1











青牛乡

白牛村



611.61

20.8

23.9

13

91

341.47

121.47

51

7

44

177

26

151

4425

1530









50

2













1

1

1

1









张家乡

尖山村



400.55

20.8

23.9

13

91

185.36

66.52

31

7

24

104

26

78

2600

930

1







50

2













1.5

1

1











张家乡

石庙村



463.18

33.6

38.6

21

147

162.24

60.78

30

12

18

106

42

64

2650

900

2.4







50

2













2

1

1











张家乡

大雾村



772.63

42.4

48.7

26.5

185.5

319.68

149.90

57

15

42

231

53

178

5775

1710

0.5







30

1









2000



1

1

1

1









红岩镇

坪林村



758.18

61.6

70.7

38.5

269.5

234.57

83.32

42

26

16

157

77

80

3925

1260

2.9







50

2







200

8000

300

3.5

1

1

1









红岩镇

广吉村



818.39

35.2

40.4

22

154

435.41

131.39

51

14

37

201

44

157

5025

1530

3.5







50

4.2









7000



2.6

1

1











红岩镇

红江村



927.88

68

78.0

42.5

297.5

313.97

127.88

54

22

32

221

85

136

5525

1620

2.6







100

2.8







300

12000

600

2.2

1

1

1









朝阳乡

灯杆村



844.60

61.6

70.7

38.5

269.5

260.77

143.55

71

26

45

237

77

160

5925

2130

2.3







30

1.3







200

6000

300

1.5

1

1











朝阳乡

柏杨村



652.67

62.4

71.6

39

273

134.34

72.33

36

24

12

143

78

65

3575

1080

3.3







50

2









4000



2

1

1

1









黄龙乡

明水村



764.34

64

73.4

40

280

194.83

112.08

58

24

34

197

80

117

4925

1740

2.2







60

2













2

1

1

1









晋贤乡

新华村



926.57

34.4

39.5

21.5

150.5

496.16

184.54

77

15

62

271

43

228

6775

2310

2







30

1











300

0.5

1

1

1









柳桥乡

普子村



809.93

12.8

14.7

8

56

529.96

188.48

67

6

61

260

16

244

6500

2010

























0.5

1

1

1









梅树乡

春花村



893.23

44.8

51.4

28

196

419.96

153.06

64

20

44

237

56

181

5925

1920

2.4







60

3













2

1

1

1









明觉镇

五房村



989.33

76.8

88.1

48

336

263.30

177.10

82

23

59

293

96

197

7325

2460

2







60

3













2

1

1











明觉镇

前锋村



961.16

105.6

121.2

66

462

102.04

104.34

58

35

23

218

132

86

5450

1740

4.7







40

2







200

4000

300

3

1

1

1









磨滩镇

磨滩村



#######

152.8

175.3

95.5

668.5

7.85

105.48

79

54

25

255

191

64

6375

2370

6.9







30

3







200

2000



5.4

2

2

1









虎跳镇

毗鹿村



844.91

60.8

69.8

38

266

282.15

128.19

60

28

32

216

76

140

5400

1800

3.1







60

2













2

1

1

1









虎跳镇

竹江村



384.84

35.2

40.4

22

154

92.20

41.05

22

14

8

81

44

37

2025

660

2.4







60

3













1.4

1

1











虎跳镇

三公村



451.09

23.2

26.6

14.5

101.5

223.87

61.40

31

9

22

99

29

70

2475

930

1







30

2













2

1

1

1









沙坝乡

长梁村



923.55

56.8

65.2

35.5

248.5

372.81

144.76

68

21

47

235

71

164

5875

2040

4.9







60

3













2

2

2











沙坝乡

照壁村



909.41

83.2

95.5

52

364

182.67

132.08

67

31

36

238

104

134

5950

2010

3.7







30

2













1.5

1

1

1









陈江乡

紫金村



976.03

97.6

112.0

61

427

141.71

136.72

75

33

42

255

122

133

6375

2250

2.6







60

1.5







200

8000

300

2

1

1

1









射箭乡

丁角村



664.71

28

32.1

17.5

122.5

359.23

105.35

44

14

30

161

35

126

4025

1320

3.6







20

0.5







5400

600

1.5

1

1











射箭乡

晒金村



776.91

50.4

57.8

31.5

220.5

294.64

122.03

58

20

38

200

63

137

5000

1740

2.8







20

0.5









4700

450

1

1

1

1









白果乡

山溪村



811.29

31.2

35.8

19.5

136.5

451.62

136.66

58

12

46

205

39

166

5125

1740

3.2







30

1.5













2

1

1

1









白果乡

狮子村



520.51

22.4

25.7

14

98

270.71

89.70

37

8

29

136

28

108

3400

1110

2







30

2













1.5

1

1











元坝镇

中梁村



604.71

24

27.5

15

105

332.33

100.84

49

11

38

152

30

122

3800

1470

2







30

1.5













1.3

1

1

1









大朝乡

牛头村



819.01

76.8

88.1

48

336

149.44

120.64

57

29

28

218

96

122

5450

1710

1.5







30

2.2













2.5

1

1

1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

检察院,区人武部。

昭府函〔2016〕80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及2016年年度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及《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已经区政府六届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



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经2016年4月26日六届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通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就是针对贫困地区、贫困农村人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举措。根据国、省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要求,我区在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移民局确定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和核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信息的基础上,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实地规划,并遵照相关政策、法规,参照有关技术要求和定额标准,编制了《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本方案涉及全区28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201个村,对自愿搬迁的0.2854万户0.9228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其他农户0.446万户1.5378万人。

本实施方案期限为3年,即2016-2018年。

一、基本形势

(一)“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情况

“十二五”期间,广元市昭化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科学规划,多措并举,共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2个,涉及全区20个乡(镇)32个村,搬迁贫困人口723户2750人,投入资金4905万元,其中:中央、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补助资金165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昭化区的贫穷落后面貌,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扶贫开发进程。特别是在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搬迁群众新建住房8.25万平方米、附属设施(含圈舍)2.169万平方米;在安置地新、改建道路28.5公里;整治山坪塘3口1.2万立方米。搬迁群众住上了新房,畜圈、厕所、院坝等附属设施齐备,户户通水、通电、通电视,村村通广播,彻底改变了过去恶劣的生存环境,生存状况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贫困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在安置地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扶持了一批后续产业,不仅解决了搬迁群众增产增收问题,同时还为搬迁群众搭建了认识和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平台。在新环境中,搬迁户对教育、卫生、文化的认识和商品意识都在不断增强,转变了过去“等、靠、要”和安于现状、听天由命的苦熬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宁愿苦干、不愿苦熬,创建美好新家园的观念蔚然成风。

3.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对居住在水源涵养区、天然林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内的贫困群众,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和“天保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随即退耕(封山)还(育)林,有效地促进了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对生态环境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降低了政府对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避免了对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地区的重复投资;改善了安置地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和发展了后续产业,为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社会同步实现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架起了党和政府与贫困群众的“连心桥”,党员干部竭力为人民服务,深得群众欢迎和拥戴,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十三五”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形势

现阶段,我区仍存在贫困人口比例高、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欠缺等困难与问题,扶贫开发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基本生存条件“差”。我区幅员面积辽阔,达1431平方公里,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多数生活在深山、干旱、生态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及龙门山脉地震活跃带;贫困人口居住环境差,仍有53%以上的农房是土坯房,全区多达3.27万户,人畜圈舍未分离,房前院后杂草丛生、摆设杂乱,存在脏、乱、差的现象,既影响贫困群众生活,又影响健康,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奔康步伐,这些贫困人口十分渴望和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搬迁任务“重”。我区符合和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达0.9228万人,占全市的9.3%,搬迁任务十分繁重。

——公共基础设施“弱”。我区为省定贫困区,受政策、资金限制,地方经济发展滞后,自然灾害频繁等因素影响,全区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差的问题仍然突出。水利工程有相当部分年久失修,库容减小,蓄水保水能力差,工程效益发挥差。虽有小农水项目资金投入,但部分地方人畜饮水仍然困难且不安全,现有的投入杯水车薪。通村通组公路里程多达4500余公里,但212个村仍有60%左右的村组道路没有实现硬化,且村道公路欠账高达0.4亿元,贫困群众出行难及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

——经济产业结构“忧”。我区为农业资源大区,缺乏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亦为工业弱区,工业在全区经济发展中所占比例小,二、三产业发展比例失衡,旅游业要发挥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还需较长的路要走。劳务收入的技术含量低,全区每年虽有8.25万人的劳动力外出务工,但这部分人普遍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劳动技能,主要靠简单的周而复始地体力劳动获取报酬,工资水平低,而在家的人绝大部分是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农村复合型人才匮乏、劳动力布局不合理、缺乏产业支撑是阻碍我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社会事业发展“慢”。我区属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前几年国家投入较少,农村村级学校年久失修,个别学校存在安全隐患,且教学设施、设备落后,学前教育发展更是滞后;村级卫生站有的无阵地或严重不达标,绝大部分村无专业的医务人员,即使有医务人员,但业务素质不高,医技水平较低,医疗设施设备缺乏;村广播站建设滞后,党的政策难以宣传到位;农村养老、医疗等保障措施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社会事业发展相对缓慢滞后。

——金融服务效果“微”。金融机构长期以来考虑自身金融风险,国家缺乏配套金融政策措施,形成了扶富不扶穷,贫困户难以获得金融机构扶持发展增收致富产业的资金支持;长期以来形成了农户怕贷款,银行怕放款的金融经营模式,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近年来国家采取了失业贷款、妇女创业再就业贷款等金融扶持措施,但金融机构持续主动向弱势群众、贫困群众、龙头企业贷款力度远远达不到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需求。

——资金整合力度“弱”。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较大成绩,国家高度重视,但因受上级行业政策规定的限制,地方党委政府对项目资金难以整合,本级财力匮乏,项目资金配套难以落实,缺乏调控手断,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效果不明显。

2.发展机遇和发展潜力

——国家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因地制宜确定了未来三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措施,确立了目标任务,出台了搬迁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支持额度,为今后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要求、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资金筹措、职责分工、政策保障等,是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行动指南。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我区从2012年开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来,逐步形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规划编制、群众发动、项目实施、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土地调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经验,摸索出了适合本地特点的不同搬迁模式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备良好群众基础。通过多年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深入人心,影响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深受贫困地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和欢迎,贫困群众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高涨,热切期盼有更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落地。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方针,坚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全区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大力争取支持搬迁的有关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资金,注重搬迁贫困户的后续发展扶持,强化搬迁综合效益,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人口尽快脱贫并同步小康。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所以政府引导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是关键。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处理好群众自愿搬迁与政府组织领导的关系,自始至终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思想动员工作,严禁强迫命令,坚决避免搬迁过程中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搬迁。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自然环境恶劣深度贫困的贫困群众。

4.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农则农,宜工则工,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5.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对迁入地的基本农田、水利、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全面建设,彻底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6.合力攻坚,政策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户籍、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广泛动员,举全区之力,合力攻坚,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攻坚战。在做好各单项工程建设外,要在群众安置、土地调整、财产债务清理、税务等方面统筹安排,制定优惠政策,减轻搬迁贫困群众负担,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8年,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2854万户0.9228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其他农户0.446万户1.5378万人,到2018年,全面完成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彻底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把易地扶贫搬迁与生态保护、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同时,改善实施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可持续发展,从而引导搬迁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同步奔小康的目标。

三、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一)搬迁条件及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石漠化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四部分群体:一是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群众;二是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群众;三是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需要避险搬迁的群众。四是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愿意搬迁,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实施区域与搬迁规模

实施区域及范围:涉及全区28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201个村,重点为61个省确定的精准扶贫贫困村。

搬迁规模:对纳入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2854万户0.9228万人实施搬迁,同步搬迁其他农户0.446万户1.5378万人。

(三)分年度搬迁规模

2016年,搬迁安置0.0599万户0.1988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0.1038万户0.3857万农村人口。

2017年,搬迁安置0.1316万户0.424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0.1965万户0.6817万农村人口。

2018年,搬迁安置0.0939万户0.3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0.1457万户0.4704万农村人口。

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搬迁人口稳定脱贫。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资金筹措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适时调整年度实施计划。

(四)搬迁方式

搬迁方式为部分迁出。根据我区“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迁出地的村落分布及自然条件等情况,采取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部分迁出方式。对于规模较大且必须迁出的自然村落,根据安置地情况统一规划,分批迁出。优先安排最为贫困的自然村落和深度贫困农户。

(五)安置方式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与新村建设统筹组织实施,集中安置地按照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1.集中安置。安置地资源条件和承载能力能满足搬迁人口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好,且无地质灾害隐患。本实施方案集中安置点347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228万户0.7482万人, 同步搬迁其他农户0.4201万户1.4558万人。其具体安置模式为:

——本行政村内就近建集中安置区320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31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3973人;

——依托小城镇建集中安置区19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5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459人;

——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建集中安置区1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0人;

——依托乡村旅游区建集中安置区7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6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16人;

2.分散安置。规划区域内土地资源相对贫瘠,集中安置点选择较困难,依托新农村、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等建设,主要采取村内就近插花分散安置的方式。安置地尽量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站)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降低搬迁成本。本实施方案分散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4户1746人, 同步搬迁其他农户259户820人(包括投亲靠友和进城务工购买合同住房安置)

——自主搬迁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46人,同步搬迁安置其他农户820人。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住房建设

坚持“保障基本”的原则,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附属设施建设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尊重群众生活习俗及生产实际,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建设安全适用的住房。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建安置住房 23.07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7.135万平方米;同步搬迁其他人口新建安置住房38.445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11.15万平方米。

2016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建安置住房4.97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1.797万平方米;同步搬迁其他人口新建安置住房9.6425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3.114万平方米。

2017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建安置住房10.6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3.948万平方米;同步搬迁其他人口新建安置住房17.0425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5.895万平方米。

2018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建安置住房7.5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2.817万平方米;同步搬迁其他人口新建安置住房11.76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4.371万平方米。

(二)配套基础设施

保障安置区群众的出行条件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新建道路658公里,铺设饮水管网347公里,新建电网131.2公里,其他附属设施275310平方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其他农户共享配套基础设施。其中:

2016年,新建道路167公里,铺设饮水管网85公里,新建电网35.2公里,其他附属设施69720平方米。

2017年,新建道路300公里,铺设饮水管网156公里,新建电网60公里,其他附属设施125580平方米。

2018年,新建道路191公里,铺设饮水管网106公里,新建电网36公里,其他附属设施80010平方米。

(三)公共服务设施

新建学校及幼儿园181个2.7150万平方米,村卫生室181个1.265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347处13.88万平方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其他农户共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其中:

2016年,新建学校及幼儿园30个0.45万平方米,村卫生室30个0.208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63处2.52万平方米。

2017年度,新建学校及幼儿园75个1.125万平方米,村卫生室75个0.525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145处5.8万平方米。

2018年度,新建学校及幼儿园76个1.14万平方米,村卫生室76个0.532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139处5.56万平方米。

(四)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

改造基本农田8000亩;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3260亩。其中:

2016年,改造基本农田2650亩,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752亩。

2017年,改造基本农田3750亩,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1454亩。

2018年,改造基本农田1600亩,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1054亩。

五、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一)资金需求测算

1.建设成本

按昭化区“十三五”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概算投资指导标准:

住房建设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户型、多点测算投资成本,农村住房自建综合测算成本为1120元/平方米,统规统建成本为1345元/平方米,(本规划以平均成本价1129.14元/平方米统一测算)。

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道路45万元/公里,新铺设饮水管网按10万元/公里,新建电网10万元/公里,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含环境美化、绿化、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停车场及路灯等)700元/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学校及幼儿园建设(含简单的装修)1500元/平方米,村卫生室(含必需设备)2000元/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含图书室,老年人照料中心,文化活动室,健身场所等)1000元/平方米。

土地整治建设:改造基本农田3000元/亩,宅基地复垦5000元/亩。

2.投资估算

经估算,我区“十三五”期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易地扶贫搬迁及其他农户同步搬迁总投资147636万元。其中:

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资为10.45779亿元,包括:搬迁安置住房建设投资2.64009亿元,占总投资的17.88%,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3664亿元,占总投资的36.35%;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2.0483亿元,占总投资的13.87%;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0.403亿元,占总投资的2.73%。

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投资4.30581亿元,占总投资的29.17%。

3.年度投资计划

2016年,计划投资34878.8万元,占总投资的23.62%。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投资5566.4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597.4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3611万元,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1170.8万元;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投资10933.2万元。

2017年,计划投资66052.5万元,占总投资的44.74%。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投资11872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4450.6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8537.5万元,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1852万元;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投资19340.4万元。

2018年,计划投资46704.7万元,占总投资的31.64%。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投资896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615.7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8334万元,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1007.7万元;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投资12784.8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案

昭化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实施项目建设总投资147636万元。其主要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7382万元;

2.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13611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8997万元、专项建设基金4614万元);

3.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32298万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2768.4万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补助标准为0.8万元,承接省政府筹集地方债务资金注入的项目资本金人均0.975万元,承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注入的项目资金人均0.5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国家贴息90%)人均3.5万元,群众自筹人均建房资金0.3万元。

5.同步搬迁其他农户自筹建房资金11576.6万元;

6.区本级申请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资金80000万元。

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资金主要由农户自筹资金解决,可以给予房建信贷支持。同时,对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区政府通过区级融资平台,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全区同步搬迁的4460户15378人住房建设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7.投融资主体及还款来源

(1)投融资主体

“十三五”期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由广元市昭化区东盛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为我区投融资主体,与四川省国农投资有限管理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按《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投资建设。

(2)债务偿还及还款来源

区政府必须承担的债务本息:一是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本息(1.2%的回报率);二是承接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本息(国家贴息90%)。三是区本级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本息。

来源:从我区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和区本级财政预算中分年度支付偿还贷款本金。

8.分年度筹资情况

2016年度筹资34878.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1590.4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2932.3万元(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1938.3万元、专项建设基金994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6958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596.4万元,随迁人员搬迁建房自筹资金2903.5万元,承接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19898.2万元;

2017年筹资66052.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3392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6254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4134万元、专项建设基金2120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14840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1272万元,随迁人员搬迁建房自筹资金5131.9万元,承接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35162.6万元;

2018年筹资46704.7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2400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4425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2925万元、专项建设基金1500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10500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900万元,随迁人员搬迁建房自筹资金3541.2万元,承接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24938.5万元;

(三)资金投入使用方向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政府筹集的地方债务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主要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

(四)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补助标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按照国家五部委住房“保障基本”使用功能的要求,结合近年我区农户建房的情况,通过对农村住房建设成本进行测算,我区自建农房和统建农房的建设成本分别为(含水、电、沼气等):1120元/平方米和1345元/平方米,即:自建人均建房成本为2.8万元(人均25平方米、单价1120元/平方米测算),统规统建人均建房成本为3.3625万元(人均25平方米、单价1345元/平方米测算)。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和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的要求,我区按照建房成本89%的标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自主建设给予支持,即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住房建设按人均2.5万元给予资金支持。统规统建由区东盛国投公司统一建设,资金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转贷省级融资平台的贷款资金中全部解决。

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对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区政府通过区级融资平台,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全区同步搬迁的4660户15378人住房建设。标准按每户不超过3万元予以补助,同时,利用区级融资平台申请的专项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资金对同步搬迁户建房予以免息周转金支持,周转金发放后的结余部分用于全区扶贫开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一般贫困户的农房建设。鼓励同步搬迁户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房建信贷资金,每户信贷额度控制在50000元以内。

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新拆旧复垦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迁出区和安置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对于宅基地复垦还耕,除给予每亩复垦费用补助5000元以外,新旧宅基地对比增加面积部分纳入土地增减挂钩差价补助;鼓励建新房后及时拆除旧房,将旧房拆除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全面完成建房任务的验收内容。

六、政策保障

落实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方案》、《产业扶贫专项方案》等10个专项扶贫方案,制定并细化我区《产业扶贫专项方案》、《安居扶贫专项方案》、《交通扶贫专项方案》、《产业扶贫专项方案》、《水利扶贫专项方案》、《金融扶贫专项方案》等12个专项扶贫方案,安居扶贫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重要内容予以专项落实,其他11个扶贫方案全方位覆盖并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迁出地生态环境保护和迁入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脱贫致富。    

(一)土地支持政策

对依托区城、小城镇、集中居民安置点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设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统一布局、集中连片。坚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迁出区和安置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利用荒地、废弃地、闲散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可以采用无偿划拨方式供给。占用耕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搬迁后的废弃建设用地将及时予以整治复垦,用于农林牧发展用地,促进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土地及建房手续,应分别到国土资源管理和住建部门登记,并办理国有或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和乡村建房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安置需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费用予以优惠,贫困户可以缓交或免交。

(二)金融支持政策

区人民政府将向农发行贷款扶持随迁人员易地搬迁;丰富扶贫小额信贷产品和形式,建立住房建设贷款及分险基金,增加对脱贫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特惠贷款项目;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将搬迁贫困群众全幅纳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平台,试点利用金融工具激活搬迁贫困群众难以开发利用的资产、资源;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实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覆盖,确有困难的实行区财政兜底;争取中央财政对搬迁贫困群众的农业保险保费全补贴。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和支付结算体系,努力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和信贷联动,有效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在精准扶贫金融服务中的作用。

(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各类相关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重点向搬迁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社投放;力争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在搬迁群众集中安置区域落户,除国家严格控制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外,放宽审批,简化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安置地区转移;产业贴息信贷资金优先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产业发展;鼓励搬迁群众加入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并把易地搬迁群众的土地、林业等资源优先纳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折股联营,搬迁贫困户按增设高配股份的方式增加分红额度;把各个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吸纳贫困人口和易地搬迁人口的数量作为硬性指标权衡,作为政府对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幅度的重要依据;加大迁出区域生态恢复和保护性开发利用,对有条件的鼓励发展生态文化旅游。

(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区委区政府出台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放宽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先照后证工商登记试点,为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竭力支持扶贫搬迁对象创业,给予一定的创业政策倾斜和就业资金扶持。全力落实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核心的雨露计划,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对搬迁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十三五”期间,全区全力帮助相应扶贫对象完成两年制职业学历教育,并成功实现转移就业,培训安置区管理人才和科技骨干;大力培训农业实用技术人才,做到每个扶贫搬迁家庭有1—2人接受培训,并掌握1—2门实用技术。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培训、就业的扶持力度。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扶贫对象就业。                                                                                                                                                                                                                                                                                                                                                                                                                                                                                                                                                                                                                                                                                                                                                                                                                                                                                                                                                                                                                                                                                                                                                                                                                                                                                                                                                                                                                                                                                                                                                                                                                                                                                                                                                                                                                                                                                                                                                                                                                                

(五)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

公共服务方面:一是完善基础设施。重点推进迁出区和安置区土地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扶持修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抓好病险塘库除险加固和渠系整治,在安置区和贫困村全面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快安置区域村道拓宽、组道硬化进度,提高通畅运输能力;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普及信息服务,优先实施村村通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工程,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二是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推进安置区和安置地适当集中办学,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对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易地搬迁贫困家庭学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对搬迁贫困家庭学生的“免、减、助、贷、奖”政策。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三是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全面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扶贫对贫困搬迁人口的“十免一减”公共卫生保障行动;将搬迁贫困群众参加新农合费用纳入政府代缴范围,先缴后补;提高搬迁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定额补助标准;降低搬迁贫困群众住院费用支出,区内乡镇住院不设起付线,区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0%,经区新农合中心审批转往区外医院的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民政对医疗的救助额度,开展劳动力恢复专项救助。

社会保障方面:对搬迁贫困人员全面覆盖农村养老政策,对特殊困难人员实行集中供养;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年按5%递增;提高搬迁困难群众因灾、因意外事故的临时救助标准;提高搬迁贫困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员的护理补贴标准,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全部纳入“阳光家园”补贴范围;降低贫困搬迁户家庭殡葬支出;保障搬迁人口户籍落实等相关问题的政策配套。

(六)其他政策

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搬迁安置的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干部制定鼓励政策;关心爱护定点扶贫和驻村帮扶的干部职工,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生活;加大对搬迁贫困区域的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到2018年,所有贫困户户均有1个致富明白人,家庭成员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贫困户增收能力明显提高、增收门路明显拓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经济效益。深入推进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理顺农村产权关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拓展社会参与扶贫方式,整合各方力量,积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和“国省扶贫+地方扶贫+社会扶持”三位一体新机制,实行国省专项扶贫资金、涉农项目资金“双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夯实社会扶贫平台。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目标责任。

——区人民政府职责 负责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安置点布局、建房标准、配套设施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搬迁农户建房补助标准、安置方式、资金筹措、支持政策;负责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落到实处。

——乡(镇)政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完成本乡(镇)搬迁对象的确定、审核和把关;组织实施搬迁工作,解决搬迁中的具体问题,保证搬迁政策兑现;负责协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落实项目招投标工作,抓好基础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目标任务。

——项目村职责 项目村村委会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直接参与者和实施者,必须主动作为,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宣传政策,认真做好搬迁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解决搬迁中的具体问题,监督项目质量和资金的使用,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2.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章可循。

——实行公示公告制。从计划下达到竣工验收,实行“三级公示”、“两次公告”,即:区通过广播电视公示项目到乡(镇),乡(镇)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示项目到村,村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等形式公示项目到组入户;工程建设中在项目区设立临时性工程建设公告牌,工程竣工后在项目区设立永久性工程公告碑。

——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设立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全面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省级财政筹集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照《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审批报账程序,由项目实施村提出拨款和报账申请,分别经项目村、项目乡(镇)、区建设局、区以工代赈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分管领导按工作职责进行逐项、逐级审批。

——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推行项目建设农户、组、村、乡、区五级逐级承诺制。区级部门、乡(镇)、村就计划执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逐级承诺,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项目实施过程中,逐项对照检查。

——实行过程监督制。一是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指导项目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一事一议”讨论选择项目建设方式,采取村民自建或依法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带领村民建设,指派工程监管人员,严格按各行业技术规范规程进行工程监督。二是落实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责任,明确项目资金监管责任人、项目资金专管员和项目资金监督员,全面构建项目资金监督网络。三是大型项目,对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个管理人员等建立档案,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出现问题终身负责。四是竣工项目实行三级验收制度。首先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自查自验,合格后申请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综合检查验收,再次以县区为单位申请省市以工代赈办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实行执法监察制。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

——实行管护责任制。工程建成后,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的办法,集体研究制定管护制度,建章立制,张榜上墙,落实管护责任。

——实行领导抓建制。实行“区政府决策、班子领导成员挂帅,业务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协同,乡(镇)党政主抓、区乡(镇)分级负责”的抓建领导制。

——实行档案精细化管理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台账,实行搬迁逐一“销号”,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推动档案管理精细化,确保从项目储备、申报、审批、实施、竣工等各个环节的档案都清晰明了。

3.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确保工程效益发挥。

——工程建设管理。工程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完成和应取得的效益承担全面责任。区以工代赈办会同有关部门经常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立项目工程统计报表和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工程统计报表坚持月报和季报,做到数据准确及时。区工程主管部门对重点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可研报告、承包合同、资金支付、竣工验收材料、管护制度等都要立卷归档,区、乡(镇)同步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台帐;努力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管理水平,区以工代赈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对项目具体实施和技术要求进行掊训;竣工项目实行两级验收制度。项目计划完成后,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向市以工代赈办提交验收申请,市以工代赈办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查综合验收;项目建设优良、效益好的,要给予鼓励;项目建设质量差的,除责令整改外,还要视其情况追究建设单位和工程主管部门的相关行政经济责任。

——资金监督管理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设立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农户建房补助资金:按我区“一县一策”规定,住房建设部分按人均补助标准的4:3:3进行拨付。即基础动工拨付人均补助标准的40%,主体完工拨付人均补助标准的30%,竣工验收合格、拆除旧房拨付人均补助标准的30%,资金补助由财政打卡直发农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方面,属于村民自建的,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工程量全面完成拨付项目资金的60%,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的10%;属于工程发包的,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工程量全面完成拨付项目资金的50%,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的10%,剩余项目资金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由项目乡(镇)组织项目村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区财政、纪检监察、审计、以工代赈办等部门共同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报账单位严格做好会计核算,保存好会计档案,接受审计和检查;资金管理严格按上级下达的额度使用,乡(镇)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区财政、区以工代赈办与审计部门一道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凡转移、挪用、拖欠、贪污和弄虚作假的,必须如数追回,视其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项目质量监管。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包括质量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和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为项目责任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除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和工程监理、监督单位指定专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外,并且由群众推选1—2名德高望重和信得过的群众代表作为工程现场监督员,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全程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项目验收决算时,以群众监督员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现场签字认定的工程量作为决算依据,最后以工程审计作为报账支付依据。

——考核奖惩办法。项目建设优质、效益好的,要给予奖励,在来年相关项目安排中优先考虑;项目实施差的,验收不合格的,除责令补救外,视其情况追究项目实施乡(镇)责任,当年目标考核纳入一票否决,取消单位评先和个人评优资格。

——工程管护。项目竣工后要在集中安置地设立永久性的“工程公告牌”,搬迁户要统一编制门牌号,对项目名称、资金投入、建设内容、质量标准、实施单位进行公告,并与受益村、社签订建后工程管护协议,对公路、水利、学校、卫生站等公益性建设实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管护过程中需要投资投劳的由村民自主决策,并采取村民“一事一议”办法自行解决,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的发挥。

(二) 推进机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农工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发行、区以工代赈办等1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以工代赈办主任任常务副主任,负责规划的编制、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规划指导组,项目保障组,项目实施组和宣传督导组。同时,各乡(镇)要成立项目指挥部,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责任人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

2.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能否发挥更好更高的效益,关键要科学、合理的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一是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编制领导小组,由区以工代赈办牵头,会同区扶贫、住建、国土、财政、农业、水务、交通等部门专业人员参与方案的编制工作。二是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进村入户进行实地调查摸底,严格按易地扶贫搬迁的四种条件和当年资金计划,分轻重缓急确定搬迁范围和搬迁对象。三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规划好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工程,真正意义上解决贫困群众生存和生产条件。四是根据搬迁农户的实际情况,建设部门提供农房建房设计图纸由农户自主决策建什么样的房,量体裁衣,严格控制建房规模,不贪大求洋。五是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发动贫困群众自愿搬迁,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达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和能致富”的目标。

3.强化机制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要强化自主创建机制、群众参与机制、资源整合机制、公平公正机制、感恩教育机制和全程监督机制的“六大机制”。通过“六大机制”的创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积累,收集各类资料,尽快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出经验。通过对贫困村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为贫困农村扶贫探索新经验、新途径和新方法;二是出效益。实现我区贫困村群众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进步;三是出形象。全面展示贫困村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社会主义新农村风貌。

4.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行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区政府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和政策,形成共建合力,提高扶贫示范效应。国家实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在各行各业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支持力度的大格局下,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格局,全区充分调动三方面的力量,实现三股力量的有机结合。同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坚持项目组装共建、资金捆绑使用到全区贫困村、贫困户,充分调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建设家园的行动中来,实现“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扶贫开发与人力资源开发并举,连片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并重”的扶贫新格局。

5.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严格按以工代赈项目三大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年度资金投入规模,在充分尊重群众自愿的前提下,编制年度项目建议计划,上报省、市以工代赈办批复。项目计划下达后,严禁项目计划的调整和资金的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按项目建设程序逐级上报予以批复。同时,省以工代赈办计划下达后,实行区、乡(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并按项目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

6、促进后续产业发展。按照我区“一村一产业”的发展思路,围绕五大主导产业,不断完善提升紫云猕猴桃、烤烟、林产品、高芥酸油菜等八大全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有机水稻、绿色蔬菜、生态生猪、优质核桃等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昭化古城景区、乡村旅游景点、现代农业园区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成果,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游、民俗风情游、红色文化游等乡村旅游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服务业。加强农村商贸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设立服务网点,大力推进“互联网+”战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通过各种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素质,增加外出务工人员收入。切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现代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扶持兼业农民成为专业农民,一般农户为种养大户,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大力发展农机、植保、农技、物流、电子商务、农业信息化服务、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服务性农民合作社。鼓励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优势互补壮大发展。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支持与奖励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示范农民专合组织创建活动。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在工农互动、产村相融、集中集聚进程中,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互动共融。

(三)对口帮扶机制

按中央、省、市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整合 “定点扶贫”、“双联”、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力量,统筹安排省、市、区部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落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和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实行“1+1”“1+N”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建好“精确滴灌”管道,坚持“不脱贫不脱钩”。驻村工作队原则上由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任总队长,帮村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乡镇的联村领导任队长和副队长,选派的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驻村干部,党员干部可以兼任贫困村的第一书记,非党员干部可以兼任贫困村的村主任助理,主要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抓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帮助和指导贫困村、贫困户做好各类项目规划、项目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参与帮扶村项目建设和管理全过程。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

实  施  计  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的要求,为切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科学、有序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结合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及《昭化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在各乡镇报送的“十三五”期间建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广元市昭化区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

一、搬迁条件及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较差,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需改善居住环境,且自愿搬迁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危房户和贫困程度较深的建卡贫困户。

二、搬迁规模及分布

拟将纳入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要求在2016年之前计划脱贫摘帽的30个重点贫困村纳入2016年度实施计划。2016年计划搬迁规模为5845人,其中建卡贫困户为599户1988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038户3857人,涉及18个乡(镇)30个村(详见昭化区易地扶贫搬迁地理位置示意图)。

三、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安排坚持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兼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鼓励适度集中安置,因地制宜分散安置,支持投亲靠友安置和购买商品房等其他安置方式。

(一)集中安置

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规联建等方式,引导搬迁对象向本行政村内、小城镇、特色产业园、乡村旅游区等区域集中安置。拟建集中安置点31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7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109人。其中: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点31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7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户1109人。

(二)分散安置

计划安置贫困人口3769人。其中:自主搬迁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69人。

四、建设任务

2016年,拟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88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修建安置住房49700平方米;建设乡村道路75公里,新建蓄水池1300立方米,铺设饮水管网57公里;新建文化广场1600平方米,场平74100平方米,堡坎3750立方米,新建排污管网57公里,新建化粪池32个,新建垃圾池32个,新建垃圾填埋场20个。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96425平方米。

五、投资来源及承贷规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和群众自筹等组成。2016年,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和同步搬迁其他农户计划投资规模为22823.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590.4万元,承接省级投融资主体项目资本金2819万元(其中省政府筹集的债务资金1825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94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资金6958万元,群众自筹447.3万元;同步搬迁其他农户自筹住房建设资金3052.6万元,区本级向农业发展银行申办贷款7956万元。

六、资金安排

(一)使用方向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政府筹集的地方债务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主要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人畜饮水、乡村道路、排污管网、场平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

(二)补助标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区住建局按照国家五部委住房“保障基本”使用功能的要求,结合近年我区农户建房的情况,对2016年农村住房建设成本进行了测算,自建农房和统建农房综合测算成本为(含水、电、沼气等):1120元/平方米和1345元/平方米(本计划以平均成本1129.14元/平方米统一测算)。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的相关政策,对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经研究,我区拟按照建房成本89%的标准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自主建设,即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住房建设按人均2.5万元给予资金支持。统规统建由区东盛国投公司统一建设,资金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转贷省级融资平台的贷款资金中全部解决。

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对同步搬迁其他农户住房建设,区政府通过区级融资平台,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持全区同步搬迁的1038户3857人住房建设。鼓励同步搬迁户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房建信贷资金。同时,随同搬迁户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政策。

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新拆旧复垦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迁出区和安置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对于宅基地复垦还耕,新旧宅基地对比增加面积部分纳入土地增减挂钩差价补助;鼓励建新住房后及时拆除旧房,将旧房拆除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全面完成建房的验收内容。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委、政府分管农业、发改的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建设、国土、扶贫、国资、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组、项目推进组、督查考核组、财务组,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在区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搬迁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位”制度。各项目乡镇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确保推进扶贫易地搬迁工作措施有力、政策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成立以党委书记牵头揽总的工作机构,与已成立的脱贫攻坚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做到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合并推进;大力监督指导项目村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安置方式的选择,科学规划安置区(点),落实好安置用地;按照区下达年度计划组织搬迁对象加快建设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协同配合相关部门把好工程质量、住房验收、资金拨付关,协调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和矛盾,负责项目实施信息的上报,项目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同时,做好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等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帮助安置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创业就业,确保安置区稳定。

(三)严格资金管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有关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坚持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发改、扶贫、财政、人民银行、监察、审计等部门严格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情况纳入扶贫绩效考核范围,区上将组织力量对搬迁对象确定、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分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附件1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摸底调查情况表



乡(镇)

村名

规划搬迁规模

搬迁人口分布(人)

安置方式(人)

搬迁户可腾退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亩)



搬迁户

可退出

或流转

耕地(亩)

户数

(户)

人数

(人)

其中

其中

集中安置

分散安置

具备

复垦

条件

土地(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

整自然村搬迁人口(人)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其他

小计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

新建移民村

依托小城镇

依托产业园区

依托乡村旅游区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其他

小计

投亲靠友

自主搬迁

2016年度

18

30

1637

5845

1988



5845





2076

2076













3769



3769



982

752

276



丁家乡

青龙村

63

215

115



215





125

125













90



90



38

52

14



丁家乡

断桥村

40

126

14



126





36

36













90



90



24

18

7



青牛乡

白牛村

51

177

26



177





67

67













110



110



31

23

9



张家乡

尖山村

31

104

26



104





17

17













87



87



19

14

5



张家乡

石庙村

30

106

42



106





16

16













90



90



18

13

5



张家乡

大雾村

57

231

53



231





40

40













191



191



34

25

9



红岩镇

坪林村

42

157

77



157





78

78













79



79



25

19

7



红岩镇

广吉村

51

201

44



201





56

56













145



145



31

23

9



红岩镇

红江村

54

221

85



221





94

94













127



127



32

24

9



朝阳乡

灯杆村

71

237

77



237





50

50













187



187



43

32

12



朝阳乡

柏杨村

36

143

78



143





64

64













79



79



22

16

6



黄龙乡

明水村

58

197

80



197





24

24













173



173



35

26

10



晋贤乡

新华村

77

271

43



271





67

67













204



204



46

34

13



柳桥乡

普子村

67

260

16



260





60

60













200



200



40

30

11



梅树乡

春花村

64

237

56



237





57

57













180



180



38

28

11



明觉镇

五房村

82

293

96



293





90

90













203



203



49

36

14



明觉镇

前锋村

58

218

132



218





88

88













130



130



35

26

10



磨滩镇

磨滩村

79

255

191



255





139

139













116



116



47

35

13



虎跳镇

毗鹿村

60

216

76



216





98

98













118



118



36

27

10



虎跳镇

竹江村

22

81

44



81





68

68













13



13



13

10

4



虎跳镇

三公村

31

99

29



99





49

49













50



50



19

14

5



沙坝乡

长梁村

68

235

71



235





120

120













115



115



41

30

11



沙坝乡

照壁村

67

238

104



238





81

81













157



157



40

30

11



陈江乡

紫金村

75

255

122



255





120

120













135



135



45

33

12



射箭乡

丁角村

44

161

35



161





65

65













96



96



26

20

7



射箭乡

晒金村

58

200

63



200





45

45













155



155



35

26

10



白果乡

山溪村

58

205

39



205





94

94













111



111



35

26

10



白果乡

狮子村

37

136

28



136





46

46













90



90



22

16

6



元坝镇

中梁村

49

152

30



152





42

42













110



110



29

22

8



大朝乡

牛头村

57

218

96



218





80

80













138



138



34

25

9


附件2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规划表



乡(镇)

村名

规划集中安置区

集中安置区类型

安置资源

安置区

数量

(个)

规划安置

规模

(人)

本行政村内就近

集中安置区

移民新村安置区

小城镇安置区

特色产业园安置区

乡村旅游区安置区

其他类型安置区

可开发及调整耕地(亩)

可提供就业岗位(个)

可调剂建设用地指标(亩)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人)

2016年度

18

30

31

2076

31

2076





























丁家乡

青龙村

1

125

1

125





























丁家乡

断桥村

1

36

1

36





























青牛乡

白牛村

1

67

1

67





























张家乡

尖山村

1

17

1

17





























张家乡

石庙村

1

16

1

16





























张家乡

大雾村

1

40

1

40





























红岩镇

坪林村

1

78

1

78





























红岩镇

广吉村

1

56

1

56





























红岩镇

红江村

1

94

1

94





























朝阳乡

灯杆村

1

50

1

50





























朝阳乡

柏杨村

1

64

1

64





























黄龙乡

明水村

1

24

1

24





























晋贤乡

新华村

1

67

1

67





























柳桥乡

普子村

1

60

1

60





























梅树乡

春花村

1

57

1

57





























明觉镇

五房村

1

90

1

90





























明觉镇

前锋村

1

88

1

88





























磨滩镇

磨滩村

2

139

2

139





























虎跳镇

毗鹿村

1

98

1

98





























虎跳镇

竹江村

1

68

1

68





























虎跳镇

三公村

1

49

1

49





























沙坝乡

长梁村

1

120

1

120





























沙坝乡

照壁村

1

81

1

81





























陈江乡

紫金村

1

120

1

120





























射箭乡

丁角村

1

65

1

65





























射箭乡

晒金村

1

45

1

45





























白果乡

山溪村

1

94

1

94





























白果乡

狮子村

1

46

1

46





























元坝镇

中梁村

1

42

1

42





























大朝乡

牛头村

1

80

1

80



























附件3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计划表



乡(镇)

村名

安置住房

(平方米)

配套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

土地整治

迁出区生态修复(亩)

安置区道路

(公里)

铺设饮水管网

(公里)

电网

(公里)

其他附属设施

(平方米)

学校及

幼儿园

(平方米)

卫生院所

(平方米)

其他村级服务设施

(平方米)

基本农田改造(亩)

新增及改善灌面(亩)

宅基地复垦(亩)

2016年度

18

30

146125

75

57



74100





1600











丁家乡

青龙村

5375

2.5

2



11000





300











丁家乡

断桥村

3150

2























青牛乡

白牛村

4425



2





















张家乡

尖山村

2600

1

2





















张家乡

石庙村

2650

2.4

2





















张家乡

大雾村

5775

0.5

1



2000

















红岩镇

坪林村

3925

2.9

2



8000





200











红岩镇

广吉村

5025

3.5

4.2



7000

















红岩镇

红江村

5525

2.6

2.8



12000





300











朝阳乡

灯杆村

5925

2.3

1.3



6000





200











朝阳乡

柏杨村

3575

3.3

2



4000

















黄龙乡

明水村

4925

2.2

3





















晋贤乡

新华村

6775

2

1





















柳桥乡

普子村

6500

1























梅树乡

春花村

5925

2.4

3





















明觉镇

五房村

7325

2

3





















明觉镇

前锋村

5450

4.7

2



4000





200











磨滩镇

磨滩村

6375

4.9

2



2000

















虎跳镇

毗鹿村

5400

3.1

2





















虎跳镇

竹江村

2025

2.4

3





















虎跳镇

三公村

2475

1

2





















沙坝乡

长梁村

5875

4.9

3





















沙坝乡

照壁村

5950

3.7

2





















陈江乡

紫金村

6375

2.6

1.5



8000





200











射箭乡

丁角村

4025

3.6

0.5



5400





200











射箭乡

晒金村

5000

2.8

0.5



4700

















白果乡

山溪村

5125

3.2

1.5





















白果乡

狮子村

3400

2

2





















元坝镇

中梁村

3800

2

1.5





















大朝乡

牛头村

5450

1.5

2.2




















附件4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投资及筹资方案表



乡(镇)

村名

规划投资(万元)

资金筹措方案(万元)

备注

总投资

安置

住房

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投资

迁出区生态修复(含宅基地复垦)

其他

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

通过举借地方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本金

通过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

承接长期低息贷款

群众

自筹

其他

小计

配套基础    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

土地整治

2016年度



30

22823.3

16499.6

2926.0

2846.0

80.0





3397.7

1590.4

1825.0

994.0

6958.0

3499.9

7956





丁家乡

青龙村

909.9

606.91

112.00

97.00

15.00





191.00

92.00

105.60

57.50

402.50

109.78

142.53





丁家乡

断桥村

426.7

355.68

30.00

30.00







41.00

11.20

12.90

7.00

49.00

88.51

258.07





青牛乡

白牛村

611.6

499.65

21.00

21.00







91.00

20.80

23.90

13.00

91.00

121.47

341.47





张家乡

尖山村

400.6

293.58

51.00

51.00







56.00

20.80

23.90

13.00

91.00

66.52

185.36





张家乡

石庙村

463.2

299.22

93.00

93.00







71.00

33.60

38.60

21.00

147.00

60.78

162.24





张家乡

大雾村

772.7

652.08

25.60

25.60







95.00

42.40

48.70

26.50

185.50

149.90

319.68





红岩镇

坪林村

758.2

443.19

118.00

108.00

10.00





197.00

61.60

70.70

38.50

269.50

83.32

234.57





红岩镇

广吉村

818.4

567.39

148.00

148.00







103.00

35.20

40.40

22.00

154.00

131.39

435.41





红岩镇

红江村

927.9

623.85

123.00

108.00

15.00





181.00

68.00

78.00

42.50

297.50

127.88

313.97





朝阳乡

灯杆村

844.6

669.02

92.60

82.60

10.00





83.00

61.60

70.70

38.50

269.50

143.55

260.77





朝阳乡

柏杨村

652.7

403.67

120.00

120.00







129.00

62.40

71.60

39.00

273.00

72.33

134.34





黄龙乡

明水村

764.3

556.10

87.20

87.20







121.00

64.00

73.40

40.00

280.00

112.08

194.83





晋贤乡

新华村

926.6

765.00

70.60

70.60







91.00

34.40

39.50

21.50

150.50

184.54

496.16





柳桥乡

普子村

809.9

733.94











76.00

12.80

14.70

8.00

56.00

188.48

529.96





梅树乡

春花村

893.2

669.02

103.20

103.20







121.00

44.80

51.40

28.00

196.00

153.06

419.96





明觉镇

五房村

989.3

827.10

91.20

91.20







71.00

76.80

88.10

48.00

336.00

177.10

263.30





明觉镇

前锋村

961.2

615.38

171.80

161.80

10.00





174.00

105.60

121.20

66.00

462.00

104.34

102.04





磨滩镇

磨滩村

1205.4

719.83

247.60

237.60

10.00





238.00

152.80

175.30

95.50

668.50

105.48

7.85





虎跳镇

毗鹿村

844.9

609.74

114.20

114.20







121.00

60.80

69.80

38.00

266.00

128.19

282.15





虎跳镇

竹江村

384.9

228.65

103.20

103.20







53.00

35.20

40.40

22.00

154.00

41.05

92.20





虎跳镇

三公村

451.1

279.46

50.60

50.60







121.00

23.20

26.60

14.50

101.50

61.40

223.87





沙坝乡

长梁村

923.6

663.37

178.20

178.20







82.00

56.80

65.20

35.50

248.50

144.76

372.81





沙坝乡

照壁村

909.4

671.84

131.60

131.60







106.00

83.20

95.50

52.00

364.00

132.08

182.67





陈江乡

紫金村

976.0

719.83

104.20

94.20

10.00





152.00

97.60

112.00

61.00

427.00

136.72

141.71





射箭乡

丁角村

664.7

454.48

113.40

113.40







96.80

28.00

32.10

17.50

122.50

105.35

359.23





射箭乡

晒金村

776.9

564.57

89.40

89.40







122.90

50.40

57.80

31.50

220.50

122.03

294.64





白果乡

山溪村

811.3

578.69

111.60

111.60







121.00

31.20

35.80

19.50

136.50

136.66

451.62





白果乡

狮子村

520.5

383.91

80.60

80.60







56.00

22.40

25.70

14.00

98.00

89.70

270.71





元坝镇

中梁村

604.7

429.07

75.60

75.60







100.00

24.00

27.50

15.00

105.00

100.84

332.33





大朝乡

牛头村

819.0

615.38

67.60

67.60







136.00

76.80

88.10

48.00

336.00

120.64

149.44




附件5

广元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计划表

县区

乡镇

建设

时间

计划投资(万元)

搬迁人口

安置地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总投资

中央预算内投资

信贷资金

群众自筹

户数(户)

人数(人)

住房及附属设施

乡村

公路

(公里)

农田水利

人畜饮水工程

基本农田改造(亩)

电网(公里)

学校     (平米)

文化广场   (平米)

其它配套设施

宅基地复垦(亩)

迁出区生态修复(亩)

地方政府债

专项建设基金

长期低息贷款

农发行优惠贷款

总户数

易地搬迁户

同步搬迁户

总人数

易地搬迁人数

同步搬迁人数

安置住房      (平米)

附属房屋

(平米)

水池

(塘、堰)

(立方)

灌溉渠

(管)

(公里)

打井(口)

蓄水池   (立方)

饮水渠

(管)

(公里)

场平(平米)

堡坎(立方米)

排污设施(千米)

化粪池(个)

垃圾池(个)

垃圾填埋场(个)

昭化区

18

30

2016-2017

22823.3

1590.4

1825.0

994

6958

7956

3499.9

1637

599

1038

5845

1988

3857

146125

49110

75







1300

57







1600

74100

3750

57

32

32

20







丁家乡

青龙村



909.88

92

105.6

57.5

402.5

142.53

109.78

63

33

30

215

115

100

5375

1890

2.5







100

2







300

11000

600

2.6

1

1

1









丁家乡

断桥村



426.63

11.2

12.9

7

49

258.07

88.51

40

6

34

126

14

112

3150

1200

1























1

1

1











青牛乡

白牛村



611.61

20.8

23.9

13

91

341.47

121.47

51

7

44

177

26

151

4425

1530









50

2













1

1

1

1









张家乡

尖山村



400.55

20.8

23.9

13

91

185.36

66.52

31

7

24

104

26

78

2600

930

1







50

2













1.5

1

1











张家乡

石庙村



463.18

33.6

38.6

21

147

162.24

60.78

30

12

18

106

42

64

2650

900

2.4







50

2













2

1

1











张家乡

大雾村



772.63

42.4

48.7

26.5

185.5

319.68

149.90

57

15

42

231

53

178

5775

1710

0.5







30

1









2000



1

1

1

1









红岩镇

坪林村



758.18

61.6

70.7

38.5

269.5

234.57

83.32

42

26

16

157

77

80

3925

1260

2.9







50

2







200

8000

300

3.5

1

1

1









红岩镇

广吉村



818.39

35.2

40.4

22

154

435.41

131.39

51

14

37

201

44

157

5025

1530

3.5







50

4.2









7000



2.6

1

1











红岩镇

红江村



927.88

68

78.0

42.5

297.5

313.97

127.88

54

22

32

221

85

136

5525

1620

2.6







100

2.8







300

12000

600

2.2

1

1

1









朝阳乡

灯杆村



844.60

61.6

70.7

38.5

269.5

260.77

143.55

71

26

45

237

77

160

5925

2130

2.3







30

1.3







200

6000

300

1.5

1

1











朝阳乡

柏杨村



652.67

62.4

71.6

39

273

134.34

72.33

36

24

12

143

78

65

3575

1080

3.3







50

2









4000



2

1

1

1









黄龙乡

明水村



764.34

64

73.4

40

280

194.83

112.08

58

24

34

197

80

117

4925

1740

2.2







60

2













2

1

1

1









晋贤乡

新华村



926.57

34.4

39.5

21.5

150.5

496.16

184.54

77

15

62

271

43

228

6775

2310

2







30

1











300

0.5

1

1

1









柳桥乡

普子村



809.93

12.8

14.7

8

56

529.96

188.48

67

6

61

260

16

244

6500

2010

























0.5

1

1

1









梅树乡

春花村



893.23

44.8

51.4

28

196

419.96

153.06

64

20

44

237

56

181

5925

1920

2.4







60

3













2

1

1

1









明觉镇

五房村



989.33

76.8

88.1

48

336

263.30

177.10

82

23

59

293

96

197

7325

2460

2







60

3













2

1

1











明觉镇

前锋村



961.16

105.6

121.2

66

462

102.04

104.34

58

35

23

218

132

86

5450

1740

4.7







40

2







200

4000

300

3

1

1

1









磨滩镇

磨滩村



#######

152.8

175.3

95.5

668.5

7.85

105.48

79

54

25

255

191

64

6375

2370

6.9







30

3







200

2000



5.4

2

2

1









虎跳镇

毗鹿村



844.91

60.8

69.8

38

266

282.15

128.19

60

28

32

216

76

140

5400

1800

3.1







60

2













2

1

1

1









虎跳镇

竹江村



384.84

35.2

40.4

22

154

92.20

41.05

22

14

8

81

44

37

2025

660

2.4







60

3













1.4

1

1











虎跳镇

三公村



451.09

23.2

26.6

14.5

101.5

223.87

61.40

31

9

22

99

29

70

2475

930

1







30

2













2

1

1

1









沙坝乡

长梁村



923.55

56.8

65.2

35.5

248.5

372.81

144.76

68

21

47

235

71

164

5875

2040

4.9







60

3













2

2

2











沙坝乡

照壁村



909.41

83.2

95.5

52

364

182.67

132.08

67

31

36

238

104

134

5950

2010

3.7







30

2













1.5

1

1

1









陈江乡

紫金村



976.03

97.6

112.0

61

427

141.71

136.72

75

33

42

255

122

133

6375

2250

2.6







60

1.5







200

8000

300

2

1

1

1









射箭乡

丁角村



664.71

28

32.1

17.5

122.5

359.23

105.35

44

14

30

161

35

126

4025

1320

3.6







20

0.5







5400

600

1.5

1

1











射箭乡

晒金村



776.91

50.4

57.8

31.5

220.5

294.64

122.03

58

20

38

200

63

137

5000

1740

2.8







20

0.5









4700

450

1

1

1

1









白果乡

山溪村



811.29

31.2

35.8

19.5

136.5

451.62

136.66

58

12

46

205

39

166

5125

1740

3.2







30

1.5













2

1

1

1









白果乡

狮子村



520.51

22.4

25.7

14

98

270.71

89.70

37

8

29

136

28

108

3400

1110

2







30

2













1.5

1

1











元坝镇

中梁村



604.71

24

27.5

15

105

332.33

100.84

49

11

38

152

30

122

3800

1470

2







30

1.5













1.3

1

1

1









大朝乡

牛头村



819.01

76.8

88.1

48

336

149.44

120.64

57

29

28

218

96

122

5450

1710

1.5







30

2.2













2.5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