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办函〔2016〕49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规划(2015—2020)》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广元市昭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5—2020年)
为不断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4年修订版)》和《广元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1.社会经济状况。昭化区位于四川盆地北部、广元市中部,东邻旺苍县,西及西南接剑阁县,东南与苍溪县相连,北与广元市利州区交界。幅员面积1440平方公里,辖11镇,17乡,1个街道办事处,212个村,19个居委会,1413个村民小组,47个居民小组。全区户籍总人口24.2万人,常住人口18.45万人。2014年,实现全区生产总值39.01亿元,增长8.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亿元,增长1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145元,增长11.8%。
2.居民健康与服务需求现状。全区2014年出生2404人,人口出生率为10.06‰,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0.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5‰;死亡1604人,死亡率6.71‰,婴儿死亡率为0.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0.7‰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为零;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35%。全区人均期望寿命达到了74岁。乙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内。
2014年全区居民死亡疾病顺位及所占比重依次为:恶性肿瘤发病率161.38/10万,占死亡数的26.43%,呼吸系统发病率120.4/10万,占19.72%,脑血管病发病率119.68/10万,占15.31%,心脏病发病率93.50/10万,伤害43.77/10万,占7.15%。精神性疾病、老年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死亡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2014年新农合共计补偿589557人次,补偿费用7676.38万元,补偿受益面达281%,当年基金使用率为91.65%。2014年共受理并办结公共卫生许可132项,执业医师许可78人,执业护士许可85人,延续、变更医疗机构15家,校验医疗机构210家。
2014年区级以上(含市级和民营医疗机构)住院人数8189人次,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人数6812人次,共计1.5万人次,住院率为6.25%。
3.卫生资源现状。辖区内现有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25个。其中区级卫生机构3个,区级医院3个,乡镇中心卫生院6个,一般乡镇卫生院21个,计生服务指导站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计生服务站8个,村卫生室185个,个体诊所20个,民营医院2个。
辖区现有住院床位950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5.15张。其中: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妇幼保健院)410张,基层医疗机构390张,民营医疗机构150张。
全区卫生技术人员达到968人(正式在编卫生技术人员536人,不在编142人,乡村医生290人),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386人,执业护士151人,乡村医生225人,其它卫技人员206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5.25人。疾控人员、妇幼保健人员38人(不含区本级人数),没达到每万人口2人配置要求,目前仅达到了三分之二。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按每万人口0.9人配置,应为17人,目前仅有7人。有乡村医生290人,个体医生23人。
(二)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当前,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力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有利政策环境下,我省迎来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极为难得的战略机遇。随着省委多点多极支撑、“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创新驱动等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必将加快促进我省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必将为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更有质量的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而推动和引领我区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为我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精准扶贫的正确引导,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发展方向;分级诊疗的实施,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资源保障;健康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信息化技术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2.面临的挑战。一是医疗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院前急救体系还不健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反应快捷、处置高效的院前急救体系尚未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恶性肿瘤、脑血管、心血管等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逐年呈上升的趋势;四是一些传染病发病率仍较高(如乙肝、结核);五是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对重点人群构成危害健康的潜在威胁,全区成人吸烟率较高;六是随着社会发展,人口增加,交通工具增多,意外伤亡已是一个危害因素;七是职业病发病有上升趋势,职业病防治的艰巨任务与职业病防治队伍薄弱及设备设施缺乏不相匹配,已严重制约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幸福昭化”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医养结合、政府社会并举的方针,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小康社会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均衡发展、协调发展、整合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规划原则
1.结合实际、惠及民生原则。在编制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卫生资源十分缺乏、城乡卫生资源配置机制还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辖区内人民群众未来几年的健康需求,以及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消除城乡卫生区域发展不平衡,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切实提升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做到本规划的时效性、惠民性和可行性。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强化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适当发展公立医院单体规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本规划设立了昭化区面向2020年的医疗卫生发展目标,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超前性,具体实施时,要根据区内实际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
4.中西并重、医养结合原则。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医药发展,并将医疗保健和健康养生有机结合,探索逐步建立医养结合的新模式。
三、规划目标
按照昭化区在全市的功能定位和行政区划的分布,合理布局医疗机构。到2020年,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成一体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事业发展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市内平均水平。
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
(一)公共卫生机构
区内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的公共卫生科室主要承担各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及信息报送,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二)区级医疗机构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在区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民营医疗机构在区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补充作用,二者同时并存,协作发展,互为补充。
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区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服务和危急重症、疑难病症等转诊转治工作,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实现区政府向区内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载体作用。
民营医疗机构主要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接受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鼓励提供高端医疗服务,鼓励提供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鼓励参与健康养生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子。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向社区、家庭和居民个人提供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网络医疗服务等延伸医疗服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中心卫生院还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五、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及发展
根据《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4年修订版)、《广元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本区常住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合理布局;社会办医按市场需求优先布局,到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见表1。
表1 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指标
分类
|
主要指标
|
2014年全区现状
|
2020年全区
目标
|
床
位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5.15
|
5.42
|
区级公立医院
|
2.22
|
2.71
|
社会办医院
|
0.81
|
1.08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12
|
1.63
|
人
员
|
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人)
|
5.24
|
7.0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09
|
2.5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人)
|
0.81
|
2.8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3
|
0.8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人)
|
1.1
|
2.0
|
医护比
|
1:0.41
|
1:1.25
|
医疗机构床位与医务人员比
|
1:0.97
|
1:1.3
|
(一)机构设置
1.医疗卫生机构总体设置
全区医疗机构分为区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区级医疗机构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包括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区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等。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及发展
(1)公共卫生机构。
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同类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区级以下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相关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本区只设立一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它专病预防控制机构,部分单设的专病预防控制机构,原则上要尽快整合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机构功能,逐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品。到2020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二级甲等水品。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设立1所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承担区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任务。在现有乡镇(街道)计生办基础上设立卫生计生办,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卫生综合监督职能,乡镇卫生计生办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到2020年全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100%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一所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予以整合,成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中心血库。依托区人民医院规划设置一个区中心血库,建立完善的献血、临床用血机制。
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在区中医医院成立精神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康复中心为基础,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到2020年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
急救站。以区人民医院为龙头,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络医院,共同建成完善的急救网络。急救站负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指挥和调度,并配备急救所需的通讯、车辆和医护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工作。
(2)区级医疗机构
公立综合医疗机构。根据区内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等因数,设置一所区级综合医疗机构,并根据需求适当扩建其规模,在其内设置中医科,完善中医科室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区级综合医疗机构达到二级甲等水品。
中医医疗机构。设区中医医院一所,逐步扩大中医疗机构的规模,完善职能科室,增设精神病科,加强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质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资本直接投向区内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二级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能开展老年病、康复、第三方医学检验,探索医养结合等新型业态。到2020年增设社会办医疗机构1至2所。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行政区划设置,每个乡镇设置一所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数量等因数,选择3所一般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强6所中心卫生院,到2020年,中心卫生院达二级医院标准数量达到3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到2020年,按相关标准达到规范化建设。
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用,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除外)设置一个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以上。
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20年增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数量达到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以上。
根据区内居民健康需求可增设一定数量的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能提供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内容的基层医疗机构。
(二)用地配置
建设用地配置标准,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或建设指导意见进行配置。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1.0至1.2;区人民医院的用地规模按照每张床位117m2计算;区中医医院的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0.6至1.5之间,当改建、扩建用地紧张时,其建筑容积率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2.5;区妇幼保健院的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0.8至1.3;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用地容积率为1.0至1.5;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用地容积率为0.8至1.0,乡镇卫生院为0.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用地容积率为1至1.2。
(三)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或建设指导意见进行配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编制人数每人60 m2计算;区人民医院按照每张床位80m2计算;区中医医院按照每张床位75m2计算;区妇幼保健院按编制人数每人60 m2计算保健用房建筑面积,按照每张床位75m2计算医疗业务用房面积;卫生监督机构按编制人数每人50 m2计算建筑面积;乡镇卫生院按照每张床位55m2计算业务用房面积,20张床位以下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100m2;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要达到1400m2的最低要求;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达到60m2,不设病床。
(四)床位配置
床位总体配置。到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病床数达5.42张,全区床位总数达到1000张。其中:区级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院)500张,达到2.71张/千常住人口;民营医院200张,达到1.08张/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机构300张,达到1.63张/千常住人口。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其床位数占区内总床位数不低于20%。中医类医院床位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0.55张配置。
(五)人员配置
1.人员总体配备。到2020年,全区卫生技术人员按每千常住人口7.0人计算,全区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29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461人以内(每千常住人口2.5人);护士数516人以内(每千常住人口2.8人);执业(助理)医师与护士配备比例1:1.25,医技人员(含药剂人员)达315人。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
(1)公共卫生机构。到2020年全区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达到113人。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1.3人/万人口计算,达到32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按2.3人/万人口计算,达到55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按1.1人/万人口计算,达到26人。
(2)区级医疗机构。区级医疗机构按床位数与医务比不低于1:1.3、床护比不低于1:0.5的比例核定。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每万城乡居民有2.0名全科医生,每千人配备1.7名乡村医生,全区全科医生达37人,乡村医生达到314人。
3.人员专业素质。到2020年,卫技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达20%,中级以上职称占比达到18%。80%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技人员继续教育率达100%。
表2 2020年全区卫技人员专业素质主要指标
指标分类
|
主要指标
|
2014年现状
|
2020年目标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3.8%
|
20%
|
大专及以下
|
37.4%
|
52%
|
职称
|
副高及以上
|
1.29%
|
3%
|
中级
|
10%
|
12%
|
中级职称以下人员住院医规培合格率
|
区级机构
|
15%
|
80%
|
乡镇社区
|
10%
|
60%
|
岗位培训继续教育
|
区级机构
|
90%
|
100%
|
乡镇社区
|
83%
|
100%
|
(六)设备配置
按照基本医疗装备配置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标准,并根据各医院的功能、规模、区域、专科特长和所承担的医疗保健任务进行科学的医疗设备配置。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科学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全区CT配置达到3台,配置MRI1台,DR5台。支持和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医学影像机构,在区内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享、共管机制,逐步实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逐步推进开展集中检验和检验结果互认。
(七)信息资源配置
以“统一标准,统一平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为目标,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化顶层设计,促进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利用。推动卫生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和实时化。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覆盖全区100%人口。全面建成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与省市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开展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医疗管理、综合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全区居民持卡率达100%,实现与省市对接。建成上联省市卫生信息化基础。区内8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四川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建成上联省市、覆盖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在区内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共享,积极探索网上医疗等新型信息化医疗服务。
(八)技术配置
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支持区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适宜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大力加强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和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到2020年中医临床专科数量在现有基础上上升20%。
(九)经费
到2020年,实现卫生经费平均年增长率达市内平均水平以上。加大对公共卫生机构、基础医疗服务网络及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建设等投入力度,对符合规划的区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调整予以重点保障,对资源短缺的老年医疗护理、康复、精神卫生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五、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防治结合。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区内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培训和监管建立协作机制。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公共卫生机构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制。充分发挥中医院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二)上下联动。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分级医疗制度,吸引上级优质医疗资源至区内服务,鼓励区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中心卫生院利用效率。加强区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完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到2017年,居民签约服务率达100%。
(三)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的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完善综合医院中医科的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服务能力提升,整合资源,协同协作,提高临床救治能力。
(四)多元化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办医原则。放宽对社会资本办医院的数量和规模,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健康检查、康养、等特需医疗服务,形成与公立医疗分工协作,共同发展,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
(五)医养结合。鼓励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家庭、社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城乡老人提供护理、康复服务,逐步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六、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分工协调,监督管理。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昭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政策联动,加快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落实各部门职责。
(二)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优化政策环境,强化职责职能,加大基础投入,创新管理机制。
(三)加大资源调整力度。分层次、分功能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床位等医疗资源的建设,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落实好有关政策,努力做好社会资本办医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社会办医力度。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医疗资源规划调整工作完成和引导社会办医工作有序推进,强化责任落实。
(四)改革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性质与功能,制定设岗方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完善卫生人才政策,制定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使用的政策。
(五)强化监督评价。一是严格规划实施。本规划出台后,首先区政府通过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体广泛积极宣传,使规划的实施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其次按照本规划的内容对各职能部门进行任务分解,严格按照规划的具体指标各司其职,确保本规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成立昭化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工作小组,建立相关监督评价机制,分阶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本规划期满后,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
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