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办函〔2016〕62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今年我区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定于6月7日至8日在元坝中学举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定于6月13日至15日在元坝中学新校区和昭化职中举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2016年普通高校及中职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圆满完成,现将2016年全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区领导小组
主 任 马 丽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 翟广生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郑桂芬 区委机要局局长、区保密局局长
付 健 区教育局局长
李 欣 区政府办纪检组长
成员由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文广新局、区安监局、区食药工商局、区网信办、区招生办、区运管所、通达自来水公司、电信昭化分公司、移动昭化分公司、元坝供电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牛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区教育局
1.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主动协调区招委各成员单位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点设置、考务人员安排。组织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加强对监考工作的督查与指导。严格对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把教师履行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教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3.加强试卷的管理,会同区保密、公安等部门做好试卷的收发、守护及运送,确保试卷安全。
4.加强对考点学校的硬件建设,建好语音播放系统,高科技防作弊系统,对标准化考场提前进行维护调试,确保国家教育考试顺利进行。
5.加强对考生及监考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加强对考点、考场的巡视、督查,及时处理违纪舞弊事件,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
6.指导学校做好考生的考前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生的交通安全及卫生管理工作。
7.做好考生《准考证》的发放、考试用具准备等工作,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宣传,与考生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8.印发考务工作细则,指导考点学校安排布置考点、考场,协助有关部门净化考试环境,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9.认真做好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演练,确保高考考生顺利入场。
(二)区公安分局
1.在考试期间对考生住宿地及考点防火、防盗设施进行严格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做好考点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保证安全畅通。
3.加大对考生住宿地及考点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巡视检查。
4.会同区教育、保密等部门做好试卷和答卷的保卫工作,派公安干警24小时值班守护,委派专人专车押运试卷和答卷。
5.考试期间负责向考点派出公安干警,做好考生入场的安全检查,维持考场秩序,做好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值勤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处理考点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
6.对运送考生的车辆及司乘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三)区监察局
1.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加大对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到岗尽责,对拖诿此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纪律处理。
(四)区保密局
1.配合区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和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对试卷和答卷的保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对保密室硬软件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3.加强对试卷和答卷运送、收发、守护等各环节保密工作的管理指导,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五)区安监局
1.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考点的考场、考生住宿地、食堂和试卷保密室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
2.组织区交通运输、公安、卫生计生、食药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杜绝考试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区卫生计生局
1.加强对考点周边餐饮食店、住宿地等公共场所,特别是考试涉及到的宾馆、餐厅进行卫生大检查。做好消毒、杀菌、灭蝇等卫生检验工作。
2.加强对考点环境卫生检查,预防传染疾病发生。组织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对考生住宿地提前进行卫生检查。
3.加强考试期间值班巡查,到考生集中住地了解考生健康状况,检查卫生消毒情况。
4.考试期间负责向考点派出值班医务人员,为考生及考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5.负责对运送考生车辆进行消毒处理。
(七)区食药工商局
1.加强对考点周边餐饮食店以及考试定点餐厅的食品安全监管。
2.加强对考点周边商店、超市等的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3.严禁考点周边出现影响考试秩序的商贩买卖行为。
4.考试期间禁止摆摊设点进行虚假招生宣传,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
(八)区环保局
1.严格限制建筑施工,禁止产生建筑施工噪声影响考生考试和正常休息。严格管理居民集中地区和学校附近的工矿企业单位产生超标噪声。
2.禁止在城镇和城区范围内使用高音喇叭、广播,或采用其它发生高噪声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九)区交通运输局
1.严把交通车辆质量审查关。所有运送考生车辆必须审查合格,且必须具备营运资格证明,同时,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对于驾驶资格不合格的或无驾驶证的,不能驾驶车辆运送考生。
2.车辆在运送考生时必须张贴由区交通运输局统一制作发放的“考生专用车”标志,严禁超载,严禁驾驶员酒后、疲劳驾驶。
(十)区文广新局
1.利用广播电视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政策、法规宣传。
2.加强考点周边娱乐场所管理,不得干扰考生考试和正常休息,22:00以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十一)区财政局
1.及时足额拨付考点硬件建设资金。
2.及时足额拨付办考经费,为圆满完成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任务提供经费保障。
(十二)区经信局
1.在考前对重点地区和考点开展专项电磁环境监测,摸清周边信号情况,为快速、准确发现作弊信号做好充分准备。
2.对发现有疑似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或与考场外无线电设备串通作弊的情况,要立即进行监测、确认。对发现并确认有涉嫌作弊无线电信号的相关考点、考场,要及时严密监视和巡查。加强重点防范,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和打击。
(十三)区网信办
在考试期间加强网络舆情监管,防止网上传播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不实的信息。
(十四)电信、移动昭化分公司
1.考试期间要采取手机信号干扰措施,安排专人监控通讯作弊信息,防范利用通讯工具作弊行为发生。
2.发现群体性舞弊信息,迅速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3.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期间,电信昭化分公司要安排技术人员到学校检查网络安全,确保网络正常运转。
4.高考期间,电信昭化分公司为标准化考点及指挥中心提供100兆网速。指派专人到区级考务指挥中心值班。
(十五)元坝供电所
1.确保统考期间城区正常供电。
2.保证考试及志愿填报期间区教育局、元坝中学、民盟烛光初级中学和昭化职中正常供电。
3.保证考生住宿、考点、沿途路灯用电。
(十六)区通达自来水公司
1.确保考试期间城区正常供水,重点保证考生食宿地供水。
2.作好水质化验记录,保证水质清洁卫生,预防饮水中毒。
(十七)各考点学校
1.按照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筹备工作,严格组织考试工作。
2.协助有关学校安排好考生食宿,确保环境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3.负责对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诚信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及违纪舞弊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精心准备,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涉考人员全面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三)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四)加强督查。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遇到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妥善解决,确保我区2016年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平安顺利、圆满成功。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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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