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办函〔2016〕93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筹办第二届“昭化造”商品博览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2016中国(广元)女儿节期间举办第二届“昭化造”商品博览会。为确保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筹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9月9日
2.地点:昭化古城
二、参展要求
1.参展商品必须是我区行政区域内生产和经营的产品,包括建材、机械、电子、粮食产品、畜禽产品、果蔬、调味产品、乳制品、水产品、花卉产品、中药材产品、饮料、酒类及各类手工艺品等。
2.凡获得或获批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四川著名商标、四川名牌,广元知名商标、广元知名品牌必须参加展览展示展销活动。
3.各乡镇(街道)要统一包装至少2种有市场可交易且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商品参展。
4.区经信、工业园区、农业、林业园林、水务、供销、旅游、文广新、规划建设和住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行业的商品参展,原则上参展商品不少于5种。
5.区工业发展集中区的规上企业必须要积极组织参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第二届“昭化造”商品博览会取得良好实效,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分管农业、工业、商贸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陆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参展。参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填写《参加第二届“昭化造”产品推荐表》(见附件1)、《第二届“昭化造”商品博览会展位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7月30日前报送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722135,QQ756691533)。组委会将设计安排具体展位(3m×3m标准展位,展位内3面墙的宣传图片展示由企业自行负责),统一设计布展,并制作企业门楣宣传广告牌。
(三)强化经费保障。此次活动所需的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四)严格考核督办。区政府将该次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完成差的要通报批评,区政府督办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专项工作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参加第二届“昭化造”产品推荐表
2.第二届“昭化造”商品博览会展位申请表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附件1
参加第二届“昭化造”产品推荐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6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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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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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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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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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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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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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商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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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质量品牌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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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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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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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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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第二届届“昭化造”商品博览会展位申请表
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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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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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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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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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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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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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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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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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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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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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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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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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3m×3m/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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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面积 9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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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品简介:(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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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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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
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