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8 16:28: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函〔2016〕125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9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将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70元/月调整为42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90元/月调整为240元/月。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
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