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府办函〔2016〕138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乡镇简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根据川志发〔2016〕35号和广志办〔2016〕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乡镇简志》编纂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乡镇简志》编纂的重要意义
编史修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乡镇简志》通过全面真实地记述全区各乡镇的历史与现状,展示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可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为各方面研究地情和开发项目提供最基础、最可靠的地情信息和文献资料,为当地经济文化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丰厚的资源,给后人留下宝贵的乡情信史。
二、编纂的主要内容
内容上溯至1949年,下限为2015年底,详近略远,以记述现实为主,资料欠缺处略写,资料丰富处详写。其中人口、境域面积、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以2015年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为准,结构上采用条目体布局(参考《元坝(昭化)年鉴》的体例)。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编史工作。安排或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至少1名工作责任心强、文字功底过硬、熟悉本乡镇所有情况的撰稿人,多渠道、全方位收集文献资料,力求资料丰富完整,并参考《广元市元坝区志》和《元坝(昭化)年鉴》特别是2015卷,做好整理和甄别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上述体例和相关要求撰写入志材料,切忌用工作总结、报告、讲话稿等公文语言及风格进行撰写。
(三)入志初稿必须控制在1万字左右,并附2至3张原始图片(图下交代清楚图片反映的内容及其所属时间)。文稿一律采用Word2003或WPS2003文档进行编辑,文后附撰稿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各乡镇(街道)务必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文稿经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至区地志办(地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四楼西端),电子稿发至gyzhdzb@126.com。
联系电话:8722506,13518330518;联系人:张俊贤。
附件:《××乡(镇、办)简志》参考条目。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
《××乡(镇、办)简志》参考条目
[概况]——记述其基本情况,但不要与其它条目的内容重复或矛盾;
[地貌]——记述境内的山川河流等情况;
[地域位置]——从经度、纬度及在区境内的方位、境域面积等方面进行记述;
[人口]——记述人口总数、性别比、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比、分年龄阶段统计等情况;
[建置沿革]——记述境内的政权设置情况,可适当上溯;
[名称由来]——从传闻和史料角度介绍其名称由来,但要避免使用低俗荒谬的传闻或史料;
[环境资源]——记述境内存在的资源(耕地、林地、地矿、水力等)及2015年时的存量;
[经济发展]——记述2015年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农村人均纯收入、非农人口平均可支配收入、一二三产业情况、招商引资或项目开发及实施情况;
[社会状况]——记述境域内的风土人情、民间传统文化等情况;
[名胜古迹]——有则记述,无则不记。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
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