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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3 16:28: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函〔2016〕139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作用,切实解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昭委办〔2014〕3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标准化建设

(一)规范场地设施。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有足够的办事场地,办事大厅要干净、整洁、明亮,办公设施设备齐备,业务资料、办公物品、工作台帐、公示牌等要摆放整齐。

(二)规范机构名称。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名称统一按照白底红字、中英文、宋体字制作,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横排固定,“便民服务中心公告牌”等标识标牌要齐全。

(三)规范窗口设置。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综合窗口,凡涉农站所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窗口标识牌、工作人员桌牌应统一规范,适时更新,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二、强化服务质量

(一)规范办事流程。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集中受理、办理下放到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各窗口应统一制作“七公开”办事指南,含项目名称、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并印制纸质材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阅取。

(二)加强为民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接件、办结件登记台账。开展好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全程代办等特色服务,并健全工作台帐。

(三)落实代办制度。认真落实村代办服务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在非场镇所在地的村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站,落实好场地和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的指导和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办理事项台账登记。

三、强化日常管理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精的中层干部为办事大厅具体负责人,统筹管理便民服务中心日常事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考勤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行为,窗口人员选派实行AB岗制,严禁出现违规违纪和空岗现象,确保无效能曝光和群众有效投诉事件发生。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作息时间与乡镇(街道)同步,如遇特殊情况或急办件,采取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的方式予以处理。

(三)提高服务实效。要选派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的窗口工作人员,做到热情接待、随时受理、限期办结。窗口工作人员要熟练操作、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及时准确录入办件情况,确保评议率、满意率均达100%。

(四)加强管理维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主体,对大厅的设施设备负有管理、维护责任。严禁出现人为破坏和“黑屏”现象,发现运行异常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迅速排除故障,确保运行畅通。

四、强化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管理和考核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运行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和意义,宣传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扩大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和程序的知晓度。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服务群众的新举措、新经验,及时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监察局、区政府督办室要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监管及业务指导。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逐项对照,扎实开展自查,并将以上工作的落实情况和2016年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2月20日前报送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8724780,QQ号码:907885984。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

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