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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十四五”公共服务和 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10:1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发〔2022〕5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十四五”公共服务和

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现将《广元市昭化区“十四五”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广元市昭化区“十四五”公共服务和

就业促进规划

目       录

前  言 5

第一章  规划背景 6

第一节  基本状况 6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并存 8

第二章  总体思路 10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10

第二节  主要目标 11

第三章  健全完善两个体系 15

第一节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15

第二节  完善就业促进体系 19

第四章  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 20

第一节  爱心育幼 20

第二节  全心优教 21

第三节  放心医药 24

第四节  舒心养老 26

第五节  安心居住 27

第六节  真心扶弱 29

第七节  用心拥军 31

第八节  开心文体 33

第九节  满心法律 35

第五章  促进就业和创业 36

第一节  提升就业数量和质量 36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38

第三节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39

第四节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40

第六章  新时代的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 42

第一节  创新供给模式 42

第二节  强化要素支撑 43

第三节  促进公共服务和就业便捷升级 44

第四节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45

第五节  加快基层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能力建设 46

第七章  强化实施保障 47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47

第二节  搞好统筹协调指导 47

第三节  开展跟踪监测评估 48



前        言


为建立健全我区公共服务体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共同富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根据《广元市昭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广元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规划》编制,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对推动我区“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和就业促进具有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作用。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基本状况


“十三五”时期,全区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市委“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紧紧围绕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幸福美丽昭化的社会目标,坚持“民生为本”,逐步构建起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体系,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以基本公共服务为核心,民生实事办结率不断提升。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预算支出50%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取得显著成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创新。2020年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中职生毕业就业率100%,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就读率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90.9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参保率达到9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累计新建和改造农房3.3万余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5385户,易地扶贫搬迁2973户,拆除危旧土坯房2万余户,功能配套建设1200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人均寿命达到77.4岁。孕产妇死亡率每十万例下降到0,初生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05‰。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3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15%。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50%。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公共服务,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全面,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农村、偏远乡村和困难群众倾斜,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不断缩小,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四均一强”昭化模式不断深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全区建成12个镇文化站、16个分站,210个村文化室(文化院坝、农家书屋),并且实现了免费开放,公共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实现常态化延时错时免费开放,完成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开办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实现广播综合覆盖率95%、电视综合覆盖率98%。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实现常态化免费错时开放。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就业创业促进能力不断提升。“技能昭化”加快推进,就业结构与第三产业发展基本适应,创业活力充分释放,区域劳务合作日益深入,就业承载能力切实增强,重点群体就业平稳有序,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规模性失业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城镇新增就业规模年均增长保持在0.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落实就业创业补助资金7470多万元,惠及12万余人,解决贫困劳动者就业1.5万人。建立返乡创业园区10个,农民工创办企业1500余家,吸纳就业近0.45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累计4693个,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累计658人,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迅速发展,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康养产业大力发展,文体旅农林水深度融合发展。保持民生支出年均占公共财政支出70%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54万元和1.42万元。家政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加速提质扩容,发展规模和营业收入增长迅速。“互联网+社会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社会服务快速朝着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方向发展。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并存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广元港纳入全省交通强省重点推进项目,全省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战略定位,为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提供了良好机遇。深入实施区委“四城新区”总体定位,将极大地催生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格局。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将极大释放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有效供给潜力,推动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互促共进。大数据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为提升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效率效能和便利可及提供了有力支撑。

昭化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供给能力偏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服务水平与民生需求尚不适应,农村“两项改革”给提供优质均等便利的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带来许多新挑战新问题,突出表现在: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有所弱化,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短板仍然突出,文体旅、婴幼儿照护等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较为明显,基础设施不足与利用不充分,务工人员就业难与用工企业“用工荒”同时存在,公共服务、资金人才支撑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正确处理基本和非基本、政府和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均等化,积极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社会服务,加快构建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体系,稳步提升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需求,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加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助推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均等化。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供给,补齐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向弱势群体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探索建立区域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资源科学配置体系,加快优化资源布局,实现人民群众公平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城镇化、农村田园化的研究,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服务科学化布局。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劳动力市场和就业目标引导作用,加强就业政策衔接配套、协调联动。关注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就业形势和就业需求的差异性,健全完善公平普惠的政策制度。瞄准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解决重大突出就业问题。

充分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创建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供给新格局。立足基本区情,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关注回应群众呼声,明确政府兜底保障的标准与水平,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不超越发展阶段,不过度承诺,不盲目攀比。明确政府对普惠性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的主导作用和对高品质多样化社会服务的市场监管职责,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供给新格局。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提质扩容,高品质多样化社会服务不断丰富。以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公共服务为主体,高品质多样化社会服务为补充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明显提高。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就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产品更加优质,“互联网+公共服务”快速发展,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差距基本破除。

普惠性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服务内容、获得方式、供给主体、服务价格、服务体验不断改善。高品质多样化社会服务更加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市场化手段更加丰富,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实现标准化、多样化、品牌化,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资源配置由“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根本转变,科学预测区内人口流动变化趋势,构建以城区、中心镇为重点,以农村主要聚居点为补充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资源利用更加科学高效,人民享受公共服务更加便利可及。


表1广元市昭化区“十四五”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领  域

指标名称

2020年

情况

2025年

目标

指标

性质

育 幼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1.5

4.5

预期性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应保尽保

约束性

优 教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92

95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100

预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4

95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5

预期性

劳 动

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

0.7

0.75

预期性

城镇调查失业率(%)

<5.5

预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4

≦4

预期性

城镇就业占比(%)

>45

预期性

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均增长(%)

4

预期性

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万人)

8

预期性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累计人数(万人次)

0.5

0.45

预期性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累计人次(万人次)

0.4

0.4

预期性

技能劳动者总量(万人)

1.2

1.6

预期性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0.7

1.1

约束性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0.98

1.2

约束性

医 药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4

78.5

预期性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8

3.07

预期性

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2.5

3.0

约束性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

99

约束性

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

80%

80%以上

预期性

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

70%

70%以上

预期性

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住院救助比例

70%

70%以上

预期性

养 老

养老机构床位中护理型床位占比(%)

50

80

约束性

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约束性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7

97.5

预期性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张)

778

1250

预期性

居 住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100

约束性

城镇老旧小区累计改造(户)

10461

预期性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100

约束性

扶 弱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拥 军

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安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

>95%

约束性

文 体

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次)

8000

9000

约束性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91

≥2.6

约束性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30

预期性

法 律

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

100

预期性



第三章  健全完善两个体系


第一节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政府和市场在公共服务的不同地位、职能、作用,分为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公共服务、高品质多样化社会服务。

推动不同领域公共服务制度相互衔接。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供给格局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调整,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相关制度安排和不同制度之间的有序衔接,建立健全公平、均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适时调整公共服务内容。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安排,逐步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评估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需求便捷表达和及时反馈机制,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公平高效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十四五”时期,围绕民生保障目标,向全民提供90项基本公共服务,明确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和服务项目。


表2广元市昭化区“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服务

领域

服务内容与目标

服务项目

育幼

优生优育、生殖健康,育龄人群身心健康;儿童关爱和基本生活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9项)

优教

九年义务教育,教育资助,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普通高中国家资助,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等。(10项)

劳动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环境,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充分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就业见习,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等(12项)

医药

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健康档案,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慢性病、地方病等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高危行为人群干预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各类医疗保险、救助等。(20项)

养老

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

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项)

居住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公民居住权利。

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土坯房改造。(3项)

扶弱

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帮助,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各类最低保障补贴,各类救助、援助,各类弱势群体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14项)

拥军

提供优待抚恤、集中供养等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供养。(4项)

文体

多样化文体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参加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等权益。

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少数民族文化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9项)

法律

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依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推广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服务、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法律服务人员信息查询、法律咨询。(5项)

因地制宜,规划普惠性公共服务发展。全面系统规划托育、学前教育、养老、医疗、文体等领域普惠性公共服务项目,统筹用好规划、土地、投资、税收、金融等多种支持政策,盘活现有设施资源,低价或无偿提供给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政府主动作为、加大投入,适度缓解供需矛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破地域限制,深化跨地区合作,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整合现有资源,推动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贷款等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金融机构服务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加快业态和模式创新,构建产业生态圈。

执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依据国家、省、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昭化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合理划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界限范围,加快构建以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支持多元供给普惠性公共服务为主,以市场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社会服务为补充的公共服务体系。

补齐义务教育短板,继续加大对薄弱学校支持力度。补齐医疗卫生短板,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专科医院建设。补齐公共文化短板,提高公共文化阵地使用效能,引导规范城乡文艺团体发展,着力解决基层公共文体设施闲置、应用不充分的问题。补齐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短板,不断提升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中遇到的突出难题。以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为依据科学布局公共服务资源,逐步打造“城区15分钟、镇村1.5小时”基本公共服务圈。加强昭化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公共服务承载能力。推动健全完善社会服务供给体系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更加精准、精细、高效。建设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社区(村)延伸。

建立健全普惠性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受益、节约资源、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理顺公共服务价格,引导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实现保本微利运营,遏制过度逐利。依据项目运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健全普惠性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

推动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公共服务。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购买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鼓励健康、养老、医疗、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社会服务实现界内融合发展,要顺应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趋势,促进其它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做到规划融合、资本融合、设施融合、资源融合、业态融合、经营融合、成效融合。

第二节  完善就业促进体系


推进就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中心镇、边缘镇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资项目优先倾斜支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达到区级标准,有效保障促进就业的项目资源供给充足。加强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保持区域内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基本一致,推动促进就业的相关制度和规则有序衔接。

推进就业促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加强区、镇、村就业促进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就业均等化水平。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和完善促进就业均等化的配套政策。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与就业促进制度衔接整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就业机会均等平衡,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就业权利全民共享。

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及成渝地区就业促进体系共建共享。发挥生态、区位、资源、发展基础等比较优势,积极推动建立就业促进共建共享机制,引进优质社会服务企业来昭化投资、开办连锁品牌店,推动证照互认、资源共用、平台共建、成果共享,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探索开展集团化办学,开展东西部协作,夯实广元“东部新城”基础,打造川陕甘区域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重要枢纽,推动昭化人力资源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第四章  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

第一节  爱心育幼


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以爱心让妇女获得身心健康,以爱心让适龄人群放心生育,以爱心让幼儿得到全面抚养教育。

切实推行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新策略。避免备孕期和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孕妇全程接受规范孕产期保健。深入落实母婴安全制度,加强区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能力提升建设,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和涵盖婚前、孕前、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健全以区妇幼保健院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综合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2025年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乙等专科医院水平。扩容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支持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更好为婴幼儿提供多元化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心理行为评估和健康指导,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推进儿童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和保障儿童的基本权益。全面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标准及时动态调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严格规范家庭寄养、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培训和监护评估、保护制度、助医助学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制度措施,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基层政府主导责任。

专栏1:爱心育幼重点工程

(一)妇幼健康工程。加快推进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服务和临床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新建住院综合楼6400平方米,改建门诊楼3000平方米。提升区妇幼保健院产前孕前服务能力,达到产前诊断服务资质机构标准。

(二)托育服务扩容工程。建成一所公益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力争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

(三)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站项目建设。到2025年实现镇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场所覆盖率100%。

(四)推进困境儿童替代教育服务工作。到2025年,力争建成5个替代教育服务中心。

第二节  全心优教


教育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全心做好优质教育服务,是公共服务的应有之义和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

学前教育提质扩容。每个中心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幼儿园。以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镇为重点,探索适应边远山区的学前教育模式。支持其它社会助残组织开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完善认定、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实施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各类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建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数量、规模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打造义务教育品牌,建设省、市级义务教育办学管理标准校,市级义务教育优质发展领先学校2-3所。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和异地升学考试制度,积极稳妥解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增市民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精准关爱保护每个留守儿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优先让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为残疾学生提供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服务。切实发挥专门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系中的功能,培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行动计划。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深化元坝中学与教育集团合作办学。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密切高中与大学的培养衔接。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打造家居设计与制作、家政服务、汽车维修、数控、旅游等特色专业品牌,建成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大力实施普职融通,推行中职教育“双示范”建设,强化“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深入推进“3+2”中高职贯通培养。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修订完善教师业绩、学生学业评价体系,落实“五育并举”,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区管校聘”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不断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均衡城乡师资配置。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探索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构建终身教育(老年教育)网络体系。培育5—10个社区教育品牌项目(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到2025年,创建15分钟社区教育服务圈、1个社区学院、5个社区教育工作站、1个市级社区教育示范教学点。发展“互联网+教育”,实现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探索创建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

专栏2:全心优教重点工程

(一)学前教育提质扩容工程。新改扩建卫子镇、虎跳镇等公办幼儿园15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公办幼儿园在校生占比超过55%。创建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3所市级星级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以东部新城、三江新区和中心镇为重点,新改扩建元坝镇第一小学等37所中小学,创建38所城乡义务教育办学管理标准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程。改扩建元坝中学,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工程,努力打造省级特色办学普通高中,实现普通高中高质量、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

(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程。改扩建昭化职业高级中学,加快推进产教融合中心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五)教育信息化提质升级工程。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教育”,打造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创建一批省、市级示范智慧学校。

(六)“三名”工程。实施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计划,引领一批教师、班主任、校长专业发展,推进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放心医药

医药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十四五”期间,实现人民群众医疗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医疗环境与医疗服务,力争到“十四五”末期,昭化区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水平,昭化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乙等妇幼保健专科医院水平。加强规划引导和支持区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发展,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左右。提升区中医医院服务能力,不断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基层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至少建成1-2个中医药特色科室,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规范设置中医馆,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0%以上。推行中医药人员“区管镇用、镇管村用”,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达20%以上,推进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和智慧中医医院建设与评价。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以区疾控中心为龙头,区直属医疗机构为依托,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到2025年,力争区疾控中心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新建成P2实验室1个。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项目,提升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建设全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全区应急物资综合管理统筹调度。坚持医防结合,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强化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提高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治水平。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依法推进全民参保,城乡居民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成果,贯彻落实好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清单管理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平稳安全可持续运行。健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专栏3:放心医药重点工程

(一)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昭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建成区人民医院标准化发热门诊;12个镇卫生院打造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质工程。扩能建设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成卫子镇、虎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次中心2个,力争在“十四五”末期达到二级乙等水平;对标补短提能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十四五”期间,全覆盖培训区内医务人员1次以上。

(三)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提升区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打造中医药优势专科,优化临床科室设置,加强中医人才培养,支持区中医医院医养康养产业,配套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改造提升12个镇卫生院中医馆,添置相关设施设备;建设昭化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等。

(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工程。建立区、镇、村三级医保经办体系,实现医保经办窗口标准化全覆盖。

第四节  舒心养老


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问题逐渐突出,“老有所养”既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让老年人舒心养老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

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模式。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强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健全落实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制,整合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逐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精准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

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养老机构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养老由分散供养向集中供养转化,由生活保障向综合保障转化。规划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形成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提升。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加快智慧技术无障碍建设,便利老年人获取养老服务和老年福利。促进老年用品消费,发展“银发经济”。

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区殡仪服务中心等殡葬设施建设。

深化养老行业“放管服”改革。鼓励公建民营发展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产业,充分利用“两项改革”后镇村闲置医疗资源,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为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专栏4:舒心养老重点工程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到2025年每镇力争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片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全区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55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建成栖凤失能老人照护楼、虎跳养老院等。

(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整合“两项改革”后镇村资源,建设20个社区康复站,建设5个医养结合站(点),开展老年医学、老年护理骨干培训60人次。

(三)老年宜居环境改造建设工程。2025年底前,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积极争取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项目,创建1个示范性社区。

第五节  安心居住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新建、改建、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产业工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因地制宜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保障对象进退审核监管机制,提高保障性住房房源流转效率。

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探索建立“上级补助+地方配套+居民自筹”的改造资金共担机制,以国有企业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改造。统筹协调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小区改造后期长效管理制度。

科学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改善城区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对续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项目推进工作台账,实行“一项目、一专班”,及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加快项目建设,保障征拆群众早日回迁入住。严格把握新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标准,采取改、扩、翻建和新建方式分类实施。

持续推进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分类整治措施。持续完善农村住房应急保障机制,实施因灾受损、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危房改造,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传统村落保护有序开展,逐步完善农房配套功能、提升住房品质。

专栏5 安心居住重点工程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到2025年,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77套,并将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纳入省项目库。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到2025年,力争将我区96个城镇老旧小区纳入全省改造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385户。

(三)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到2025年,加快推进城区焦化片区、傅家店、南洋电子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开工改造棚户区600套。

(四)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到2025年,力争完成400户以上农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和12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第六节  真心扶弱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帮扶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真情赢得信任,真心解决问题,帮助群众度过困难。

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序开展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关爱帮扶为延伸、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的救助工作新格局。推动全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合理制定救助供养标准。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制定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机制,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监测预警、识别认定和救助帮助工作。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健全和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临时救助时效,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渠道,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状况,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的困难人员,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积极配合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及时对遭遇自然灾害的家庭和个人给予救助,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优化调整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和条件。建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畅通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渠道,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

加强对慈善组织监管。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发达地区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合作,积极开展项目推荐,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支持。积极推进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给予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促进慈善力量、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辅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制度。实现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全覆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建立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机制,将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镇化、信息化和乡村振兴建设规划。充分利用镇村闲置资产开展残疾人康复和托养,建立残疾人康复托养专兼职人才队伍,保障残疾人平等教育和就业权利。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特教普教融合发展,支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提高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教育比例。建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大厅和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实施残疾人专职工作者培训提能计划,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

专栏6:真心扶弱重点工程

(一)社会救助服务工程。推进城乡低保、城乡特困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落实,完善救助体系。

(二)社会福利保障工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进城乡社会儿童之家和镇、社区婴幼儿照护站建设。建设区殡仪馆,在镇、村(社区)建设殡仪服务站,在各镇建设1-2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加强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

(三)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工程。2022年至2025年期间,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上学就读工作,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四)残疾人康复托养工程。加强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配套设施,规范残疾人康复中心管理,建立残疾人康复专兼职人才队伍,实施精神智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300至400人。

(五)残疾人就业工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就业服务培训1600至2000人,加强培训后的就业帮扶,向残疾人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推荐和帮助残疾人选择合适的就业岗位。


第七节  用心拥军


拥军优属,是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措施。针对新时代拥军优属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心解决部队官兵最关心、最期盼、最需求的事情,更有利于促进军民融合。

完善退役军人组织管理、工作运行和政策制度体系。推进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提升退役军人之家服务功能,抓好关爱优抚工程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拓宽安置渠道,提升安置质量。发挥党政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主渠道作用,畅通进入法治专门队伍通道。引导军队转业干部和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到国有企业工作。吸引军队转业干部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到镇、村基层工作。健全军地交接机制,责权明确、军地衔接、上下协同、顺畅高效,规范接收安置程序,实行“阳光”安置办法。

执行优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向退役军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多层次、多渠道退役军人优抚保障制度。建立分层分类帮扶机制,适度扩大帮扶援助范围。突出重残重病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力度,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制度。落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的应有待遇。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大力推动拥军优属,完善和落实现役军人配偶就业创业和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

完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结合实际对烈士纪念设施与新建烈士纪念设施功能实现差异化布局,重点推进褒扬设施建设,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数字展示工程,开展革命文物数字化展示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专栏7:用心拥军重点工程

(一)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成国家级示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国家级示范退役军人服务站16个。

(二)褒扬纪念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太公红军山烈士陵园、太公红军树广场、红军激战檬梓垭纪念碑、陕南战役傲盘观纪念亭等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实施太公红军山烈士陵园纪念馆建设项目1个。

(三)双拥优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争取央省资金,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提质改造区光荣院。

第八节  开心文体


着力推动文体事业繁荣发展,促进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让人民群众在身心发展和精神文化双层次上得到更好的享受,真正实现开心工作,开心生活。

推进基层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提档升级。加强文化和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增强文化体育公共服务功能,构建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空间,落实“五馆一站”免费开放,鼓励实行错时延时服务,推动建立订单式、菜单式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平台,对接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引导规范扶持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艺团体,为群众提供积极向上的精神食粮。加强乡村农家书屋的建设和管理,让“藏”书动起来。大力开展“书香昭化·全民阅读”活动,推动智慧图书屋建设,形成覆盖城区和主要4A景区的“城市阅读”网络,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各艺术门类创作全面繁荣。加大优秀文化产品创作扶持推广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积极鼓励社会文艺团体和爱好者创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保护利用乡村文化资源,重塑乡村文化生态。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强遗址遗迹考古发掘及保护力度,建设广元陶瓷文化产业园和昭化区博物馆;提高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力度,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争创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积极创建国家、省级文物传承利用示范区,丰富提升昭化文化知名度和美誉度。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大和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一批健身中心、运动场、体育公园等示范项目。城市社区形成“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水平和使用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健身场馆和设施。积极组队参加各级各类运动会,承办好首届全国柔力球锦标赛、“跑遍四川”大蜀道山地马拉松等,巩固“全国柔力球之乡”重点品牌。

专栏8:开心文体重点工程

(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工程。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推进高清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全覆盖、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创建智慧广电示范区。建设昭化区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昭化区博物馆;实施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美术馆、区体育馆等公共场馆提档升级工程,图书馆、文化馆建成国家二级馆;推进各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和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

(二)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结对子、种文化”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形成“一镇一品”“一村一团”的群众文化活动格局。

(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程。开展苴国遗址、拣银岩工业遗址发掘研究,推动苴国遗址公园、拣银岩工业遗址公园开发建设;打造昭化古城文旅融合及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保护利用昭化区红色革命遗址群,保护修缮大蜀道(昭化段),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昭化)和射箭民俗文化体验区。

(四)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实施文学、广播影视、舞台艺术、美术精品创作工程,实施传统戏曲保护工程;实施“三个一批”剧本扶持创作计划,创作3部以上优秀剧(节)目参加国家、省级重大艺术展演活动;推进文艺(戏曲)进景区、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四进”活动,年均不少于80场次;打造射箭提阳戏定点演出和游客互动体验式演出项目。

(五)全民健身工程。争取实施俏姑娘山体育公园等运动基地建设等项目、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打造“15分钟健身圈”;建设中国柔力球实训基地、区级全民健身中心,镇多功能运动场达到全覆盖;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9平方米以上。

第九节  满心法律


新时代新阶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特殊群体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公证工作的衔接,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实现规范化调解室全覆盖。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全方位、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与省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协调联系。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专栏9:满心法律重点工程

(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区、镇、村“三级网络”建设,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到2025年基本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二)实施法治宣传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至少建设一个区级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各镇至少建成1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图书角。每个中小学配备1名(兼职)法治副校长,5年内对所有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每个村(社区)培养10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楼栋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5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基本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社会化、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



第五章  促进就业和创业


始终把就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总体要求,支持企业稳岗就业、产业联动吸纳就业、有序组织转移就业、项目促进就近就业等形式,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提升就业数量和质量


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就业容量较大的重点行业领域,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链,增加就业岗位。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东西部协作杭广合作等机遇,有序承接吸附力强、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培育就业新增长极。全面对接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绿色家居产业集群、西部绿色食品饮料产业基地和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产业,厚植就业承载潜力。

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比例。加快推动商业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支柱型服务业转型升级,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全面促进成长型服务业发展,增加现代服务业用工需求,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挖掘卫生防疫、养老托幼、家政服务、教育培训、技术咨询、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就业潜力。

加快特色农业发展。围绕现代特色农业,加强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政策支撑体系,推动政策、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向农村就业创业集聚。培育种养、农机、物流、销售、科技、金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充分释放促进就业潜力,拓展就业空间。加快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备、流通、销售链条,培育乡村多元化就业。培育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特色产业镇、乡村旅游示范集聚区,发挥吸纳就业示范引领作用。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催生更多微经济主体,培育更多跨界融合、面向未来的就业创业沃土,提供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加大新就业形态的培训和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区内职业学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组织开展网络零售、线上教育、快递物流、电商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

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强化新业态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紧缺工种专项培训。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持续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建设品牌项目,打造旅游、康养等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开展现代服务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

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着力增加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探索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类改革。

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开展仲裁标准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调解仲裁”“线上+线下”等公共服务功能,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实现维权服务全国联动。

推动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支持参保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落实工伤保险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切实做好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持续提高工伤人员定期待遇水平。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创业者创造更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加强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普及创业创新知识,激发创业活力,营造创业氛围。全面落实创业补贴、奖励、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创业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和“一网通办”。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归巢创业工程,鼓励乡土人才利用自身特长创业,吸引更多回乡下乡创业。鼓励区外人才和团队等各类人员在昭创业创新,打造具有乡土特色的创业品牌。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园区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出资或参与建设一批专业性强、服务水平高的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重点支持创建一批省、市创业示范基地,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深化拱昭创业创新服务合作,组织开展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巡诊、“创业特训营”等活动,搭建创业共享交流平台。


第三节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持续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结合新兴产业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加大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力度。搭建和完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实践平台。加大对困难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力度,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全面推进农民工转移就业作为战略性工程。以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为重点,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依托劳务专合社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巩固和拓展区外劳务市场,健全输出输入对接机制,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返乡创业培训,培育一批地方特色劳务品牌。

加强就业监测和跟踪管理。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优先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统筹做好化解产能过剩失业人员、脱贫人口、残疾人、退捕渔民、库区移民、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拓展就业渠道,促进群体稳定就业。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完善残疾人就业帮扶机制,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创业,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着力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落实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培育方案。重点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领军骨干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向新业态延展升级。探索人力资源服务全流程产业集群,推动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专业化平台系统,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便民化。健全监管机制,全面落实监管和公示制度。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建立“红黑名单”监管机制。规范网络招聘、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市场活动。


第四节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实施失业登记和政策享受制度。加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完善镇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站、点、员”三级体系,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社区(村)延伸。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体系。

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实现全区就业创业服务一套信息系统、服务标准、服务模式、管理方式,实现全区通办、全网通办。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大线上业务申请和办理力度。完善就业领域数据共享应用场景,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实现人员身份、就业状态、证书证明等数据查询、比对校验一体化办理。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就业服务的有效身份凭证和待遇发放载体,推行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为劳动者提供个性化服务。

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完善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建立新就业形态、创业情况统计监测指标,强化对重点群体就业失业数据监测分析。建立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制定失业风险防控预案,及时有效化解失业风险。

专栏10:就业促进重点工程

(一)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建成昭化公共实训基地;积极申报国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围绕绿色家居产业城、康养旅游项目开展木工、电工、漆工等工种的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程。持续开展金秋送岗、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支持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进一步拓宽就业见习领域,增加就业见习岗位,到2025年计划培育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0人。

(三)农民工就业创业工程。建设区、镇、村三级农民工服务体系;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家以上。健全创业项目库和在外能人信息库,开展常态化回引对接。依托四川省农民工服务平台,推广农民工就业服务。

(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劳务开发村,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实施“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行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便民服务平台。



第六章  新时代的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


聚焦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领域突出的共性问题,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引导公共服务融合创新。


第一节  创新供给模式


鼓励国有经济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发展,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作用,支持国有经济参与的社会公共服务做大做强。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以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公共服务,重点支持国有经济从事非营利性或微利活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探索相对统一的支持发展政策,为社会机构发展预留空间,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就业促进基本原则,充分调动各种市场主体吸纳就业的积极性。

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购买服务,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制定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规范项目遴选、信息发布、组织购买、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流程。通过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购买的公共服务,原则上政府不再安排对公办机构的新增建设投入。

健全以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多层次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明确各行政部门在公共服务发展中的职责和事权划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深化社会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产权制度,提高运行效率。


第二节  强化要素支撑


着力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财力需求,严格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确保财政性资金优先支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转移支付的时效性。强化人均公共服务支出的监督考核,确保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区级财政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积极引导各种金融企业为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提供有力金融支持,为公共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提供良好金融环境。

统筹用好规划、土地、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领域。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督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序推进重点领域跨区域合作、对外开放,提高服务效能和品质。

健全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作用,促进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引导公共服务和管理人才向农村和基层流动。探索公办与非公办公共服务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非公办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技术等级评价、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及养老、住房保障等激励政策,改善从业环境,吸引更多人才从事公共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参与提供公共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


第三节  促进公共服务和就业便捷升级


通过“科技+”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应用的方式,提升科技和数字系统支撑能力,实施便民生活数字化赋能行动,构建城乡居民便利生活服务体系。聚焦托育、教育、卫健、居住、文化等领域办事体验,推进5G技术在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领域的深度运用,统筹推动数字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领域流程再造,提升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的共享性、便利性、协同性、可及性。

整合公共服务数据资源,搭建共享平台,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和民生领域信息资源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信息获取的便利性。整合集中政务数据资源,持续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主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智能化水平。深化民生领域场景应用,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持续将具备条件的服务事项纳入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事项办理便利化。加强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基础信息资源集中采集、推进各级各类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信息资讯共享互换。


第四节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公共服务和就业创业诚信制度,推动诚信记录共享共用,将公共服务就业促进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诚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将有关服务质量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公共信用平台和数据归集成果,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数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破坏生态环境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在全区范围内推动信用报告查询、信用审查(报告)、信用信息异议申诉、信用修复等公共信用服务成果互认。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


第五节  加快基层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能力建设


加大对基层服务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服务产品供给机制,提高基层服务供给能力,集中人财物资源下沉,拓展社区、村社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管理职能,提升社区、村社工作者治理能力,采取上下联动、纵横协调的方式,确保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沉得下、立得住、推得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满意度。

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就业职责基础上,加强镇、社区(村)综合服务机构与服务平台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赋权清单,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多形式的组织实施培训,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下放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实现镇村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全面提升“村能办”效能,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问题。强化人财物保障,做实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开展“两项改革”后镇村公共服务布局专题调研,根据群众意愿,对照国家公共服务标准,坚持长短兼顾,提出涉改镇、村公共服务分类施策目标、重点、措施。充分利用原有资产资源,强化“两项改革”后镇村公共服务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群众享受公共服务的质量价格、便利水平不因改革降低,实现稳中有升。



第七章  强化实施保障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体系发展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体系发展、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落细落地落实,强化组织实施。区级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分领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点事项和优先行动。各镇要把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体系建设纳入昭化区“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十四五”时期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协调。部门与各镇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第二节  搞好统筹协调指导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联席会议机制,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研究推动重大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分领域谋划和推进具体合作事项。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服务和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协调机制工作会议,推动协调协商机制常态化。鼓励各镇在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开展试点。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创新试点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均等化程度高、带动效应强的项目,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示范。


第三节  开展跟踪监测评估


区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发展监测评估,跟踪督促各地的规划实施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要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监测评估体系,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日常监测。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增强社会各方的认同感和积极性,汇聚形成推动昭化区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强大合力。







名  词  解  释


“四均一强”:均设施、均师资、均机会、均质量,强化学校治理。

“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简称1+X证书制度)。

“K15”实验学校:即3(幼儿园)+6(小学)+3(初中)+3(高中)的一站式教育培养计划。

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四川省在2021-2025年,将按照分级负责、逐年推进的思路,计划建设500个左右省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2500个左右市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10000个左右县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

“五馆一站”: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和镇文化站。

“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两项改革”:指四川省实施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

“银发经济”:又称老年产业、老龄产业,指的是随着社会的老龄化而产生的专门为老年人消费服务的产业。银发经济大致分为日用品经济、保健品经济和服务类经济等。